中国城市劳动力市场和就业现状调查报告(doc17)-市场调研(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的,而政府的干预使得这个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无法持续。 这再一次说明了这样 的道理:如果人为的对经济的发展施加外部成本,经济主体就会改变行为方式,最终背离干预者的初始目的。 绵阳:强势企业用人自主权和劳动力市场的雏形。 绵阳市的情形有所不同。 一方面,绵阳市面临巨大就业压力:约 80 万农村剩余劳动力,约13 万城镇职工失业、下岗、富余总量以及约 3 万人的新增劳动力;相对于绵阳市 1996 年总人口 509 万,其中城镇人口为 92 万来说,的确压力很大。 另一方面,绵阳市的经济主要依赖于长虹等少数巨型企业。 比如, 1997 年长虹公司的工业总产值为 200 多亿,占绵阳市乡及乡以上工业产值的 60%以 上。 1997 年 111 月,长虹公司的利润总额为 ,而同年绵阳市的利润总额仅为 ,如果没有长虹,整个绵阳市将处于亏损境地。 正是在这种情形下,这些巨型企业在用工上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权:一方面,长虹公司使用着2020 万多名临时工,并且在不断招用新的临时工。 另一方面,长虹每年上交大量利税( 1996年将近 )以保证政府再就业等工作的开展。 通过大量采用这种灵活的、以非正式的劳动契约为基础的临时工制度,逐步取代了僵化的劳动合同制,绵阳市的企业维持了市场竞争力,并使得劳动力市场展现雏形。 绵阳市的创新动力来自于较小的经济规模和巨型企业长虹公司的存在。 通过借助于强势企业的税利(间接来自于外来民工)补助了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绵阳市得以能缓解下岗压力。 长虹公司的实力使得它可以作为企业的代表和政府讨价还价。 在这个博弈过程中形成下述均衡:企业通过岗位调整来悄悄地进行着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民工通过接受一个远较“城里人”的工资为小的工资额来获得就业岗位;政府通过从企业收取的利税来补贴下岗工人。 这种均衡依赖于企业的效益较好的这一条件,如果市场环境恶化,企业增长乏力,不得不削减民工使用量,那么企业的利税随之下 降,但是对下岗职工的补贴却具有刚性,政府就可能陷入困境。 如果政府选择干预,那么这个均衡就会被打破,绵阳市形成城乡开通的统一劳动力大市场信息的趋势就会受到遏制。 长虹的效益关系到这个就业范围的宽松与否,但是这种要求又和长虹的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矛盾。 如果政府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干预,或是这种城乡劳动力在就业中的不平等地位不能得到改善,城乡开通的劳动力市场的能否形成依旧是一个大问号。 因此,我们认为绵阳市则只是显露出劳动力市场建立的迹象,发展如何取决于政府与民间实力的消长( CCER 劳动力市场课题调查组, 1998C)。 第二类,政府干预、城乡就业空间的分割和受到阻挠劳动力市场,如上海的案例。 政府通过减少供给,使得供给与需求的缺口不至于太大,最终降低就业压力对于经济的冲击。 这种减少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减少城市劳动力,尤其是新增劳动力对于国有经济部门的冲击,促使其通过市场寻找工作,降低其工作预期;二是通过建立再就业中心,延缓下岗职工对于经济的冲击;最后也是最主要的是采取措施限制外来农村劳动力进入,通过影响其在城市就业的概率、工作种类和工资水平以降低其在城市就业的预期工资水平,从而达到减少外来劳动力流入的目的。 这些做法尽管可以在短期内使得就业压力得到缓解,但是对于劳动力市场的建设确甚为不利,因而最后效果不容乐观;而且这些减少供给的手段普遍的包含着对于某些弱势群体的歧视,缺乏就业中的公平性。 上海:大城市面临转型的劳动力市场。 上海的做法颇为典型。 首先是在新增劳动力配置过程中市场机制的引入和贯彻,即采用“新人新办法” —— 全面的劳动合同制。 这一机制减少了新增就业人员对于国有部门的依赖,使得这些人可以通过市场就业。 这一措施起始于 1980 年上海市开始试点的城市劳动合同制。 90 年代以后,以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改革全 面铺开。 迄今已有 98%的国有和集体企业实行了这一制度。 这一制度性改革改变了过去工人一旦招进门就终身固定在一家企业的状况,恢复了劳动力资源的市场流动性,也为上海经劳动力市场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在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同时,上海市着手建立城市劳动力市场,促进新增劳动力就业的市场化。 据估计,新增劳动力供求双方市场结合率达 60%以上。 “新人新办法”不但为运用市场机制配置城市劳动力提供了新思路,而且为通过城市劳动力市场逐步消化规模巨大的企业冗员提供了条件。 其次,在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还没有全面建立的条件下,为了延缓 国有企业冗员对于经济冲击,上海市由市财政、下岗职工所在企业及企业所属行业控股公司和外劳管理三方出资,创建行业“再就业中心”三方各负担经费的 1/3。 从市财政方面来说, 1996 年仪电、纺织两个行业共托管 10 万下岗职工,一年经费过 ,财政负担。 1997 年 7个行业共建立 9个再就业服务中心,托管 25 万人,计划经费 10 亿,三个季度 8 亿,财政负担 3 亿。 这样沉重的担子在短期内,可以由上海市雄厚的财政兜底,但是显然难以长久。 其他地区的再就业中心都因为资金不足的压力而处境艰难。 最后,为了缓解下岗职工再就业 的压力,上海开始拿农民工开刀。 19921994 年,由于开发浦东、建设地铁等大型市政项目的需要和同期中国经济呈现飞速发展趋势使得白领工作增长率高于蓝领工作增长率等原因,上海市吸收了大批外来民工。 上海市政府此时尚对外来劳动力持“默认”态度,外来劳动力和本地劳动力基本上在两个层次上运行,相安无事。 但是,为了缓解 1994年以后下岗工人激增的压力,上海市先是通过成立对外劳动力管理所,以示外劳:“有序化”流动,即建立外劳市场,规定不许外劳个人在上海找工作而必须坚持有组织输送,同时实施证卡管理。 尤其是 1996 年以来上海 加强了招工控制、强化外劳进入的行业和期限、限制以及加强证卡管理和增加收费等,以求为外来劳动力设置门槛;但这些措施显然不受企业欢迎,它们通过种种规避措施,使得这些政策的效力大受影响( CCER 劳动力市场课题组, 1998D)。 上海的非国有经济部门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正在逐渐形成,而国有部门的下岗职工则继续背靠着政府的财政支持,并对统一劳动力大市场的形成构成严重阻挠。 上海的这种限制劳动力供给的做法在全国范围内是普遍存在的限制农民工进城自不必说,诸如加强就业培训、扩大高校招生、控制企业破产和解雇职工等措施的用意都在 于减少当前劳动力的供给;但是实施这些措施时,如果不是伴随着劳动力有效需求的增加,那么一旦现有经济结构无法承受这些潜在压力,问题将会非常严重,甚至于危及社会稳定。 在这个意义上说,上海的经验具有非常大的局限性,这种局限于减少供给的方式一方面使得企业的改革进程,降低了非国有部门的竞争能力,最终无法达到需求的拉动。 如果经济中无法找到新的增长点,这一类大城市将会面临更为严重的就业压力。 第三类,“扶贫解困”的就业政策、下岗职工的“粘连”情结和严重滞后的劳动力市场,如南京、吉林的案例。 因为历史选择 的“路径依赖”,老工业基地普遍面临经济萧条,企业停工、停产的局面。 由于国有职工比例占很大比重,辞退农民工对解决就业问题没有太大意义,建立再就业中心也普遍面临资金短缺这一难题,最为严重的是,这些地区看不到经济摆脱困境的有效办法,因此劳动力的持续供给和劳动力需求的严重不足使得这些地区的就业现状最令人担忧。 政府对于解决就业问题只能是采取延缓企业改革进程,推迟国有企业职工向社会的流动,并通过短期措施解决短期劳动力就业。 结果是,下岗职工普遍选择“粘连”于原企业,劳动力市场的发展严重滞后,就业问题的解决更是遥遥无期。 南京:福利惯性下的劳动力市场。 面临将近 1/6的市区人口失业率的压力,南京市政府在实施再就业工程的过程中,虽然也创造了一些新经验,如分类梳理(把下岗工人按照年龄、性别进行分类,实施分别管理)、养老统筹的个人投保办法等。 但由于国有经济部门顽固的城市福利体制壁垒,南京市劳动力市场就大的层面来就形成了两块,即国有经济部门(主要是国有工业部门)的一元劳动力市场和非国有经济部门的高度融合的劳动力市场。 在国有经济部门,外劳力还是处在填补城市工人空白的位置上,互不相干;而在非国有经济部门,城里人和外来民工已在 一个统一的市场上竞争,农民工在南京工作就个人来说几乎不用交什么钱;单位交钱也不是硬性的,基本上没有什么制度成本。 这为形成城乡通开的劳动力大市场提供了有利条件。 但是随着企业改革的逐步铺开和 1992 年全员劳动合同制的实行,城市工人下岗和失业问题严重起来,这一市场的发展受到阻碍。 由于国有企业本身只使用了少量的外来劳动力,通过清除外劳力以提供就业岗位的通行做法在此无太大用武之地,政府对更多地采取将企业职工“包”在企业里的做法。 企业和政府就如何安排下岗职工达成了一个以牺牲未来为条件的妥协方案,即所谓“疏理定位 ,分类管理”的政策。 客观存在规定按照职工的年龄结构来对职工进行分类,并让职工与企业签订不同的协议,并且由财政支付相应的货币补偿;但是由于城市福利惯性,这一政策在实施中发生了变形:以年龄为标志的一次性的补偿变为滚动式的福利均沾,即合同期限有多长,政府就得背多久,而下岗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段时,事实上都可以享受到类似提前退休的待遇,并领取到相应的补贴。 这一政策的功能发生了退化:在提前退休政策受到限制的条件下,职工以新的形式搞提前退休,铺开面甚至比原来提前退休的范围更广。 这样,南京就在实践中将权宜之计长期化,用牺牲未 来的办法来应付提前的危机;这种分类梳理政策在实施中,从一次性的以年龄为界的补偿变成滚动式的福利均沾。 劳动力市场的发展陷于停滞( CCER 劳动力市场课题组, 1999A)。 吉林:“粘连”情结与劳动力市场的严重滞后。 吉林市作为中国传统重工业城市的代表,其经济具有很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 国有工业,尤其是重工业始终在经济中占很大比重, 1997 年国有企业在吉林市这个经济中所占比重为 %,而其职工人数、资产和实现利税所占比重则分别达到 %, %, %。 在这种环境中,体制外的增量 —— 乡镇 企业和外资企业一直未能得到长足发展,从而使得整个经济更加缺乏活力,企业的用工体制僵化,正式工人数在吉林市的就业中占有非常大的比重( 1997 年国有工业企业和集体工业企业的工人占工业总就业人数的 90%)。 另一方面,吉林市的经济状况却越来越差。 截至 1997 年末,吉林国有经济的亏损比重占 %,全市共发生下岗职工 万人,占其国企职业总数的将近 25%。 吉林市在解决下岗再就业问题时,更多的着眼于短期解困,即为企业和下岗职工寻找短期的谋生之道,这些措施包括:建立各类扶贫解困市场、开展社区服务、组织内转外(组织劳 动力的境内外输出)和农转非(鼓励城市下岗职工和暂时停工、停产或开工不足和企业到农村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搞技术服务、生产服务、销售服务和人员培训服务等)、建立职工消费合作社等。 在这样的情形下,众多的国有企业职工不得不把自己的命运和计划体制下由国家包办的福利状况连在一起。 职工们多年作为企业的“主人翁”,已经将自己的专业技能、知识结构与企业的命运绑到同一辆战车上:政府对国企职工则给予默认的承诺:作为职工接受低工资的条件,政府将为职工提供相应的福利水平,并在职工年老、生病或遇到其他不可抗力变化时,对职工提供 帮助。 当国有企业的状况越来越糟时,职工的福利状况突然急剧下降,甚至连工作岗位几乎都无法保证,这一事实令他们无法接受。 而且,住房改革、教育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医疗改革等政策变化打乱了职工原有的预期结构。 经济处于萧条之中,国有企业亏损越来越严重,使得这些职工难以从经济中找到新的工作机会,于是,无论从就业观念上,还是从利益权衡上,国有企业职工都不愿意解除与原企业界的劳动关系而另谋出路,而是选择了“粘连”于原企业:不进入再就业中心,企业不发工资也不在乎;但是当企业状况好转时,他可以回原企业上班( CCER 劳动力市 场课题组, 1999B)。 无庸讳言,这种“粘连”情结的深。中国城市劳动力市场和就业现状调查报告(doc17)-市场调研(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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