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书word-合同协议(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其中周报每周一次,月报每月一次 ,送一份财务。 关于本项目的营销方案、价格方案、销售进度方案及变动等,丙方均以书面的形式提交甲、乙方,甲、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给出明确的答复,经甲、乙方签证的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营销咨询与销售代理费用的支付 三方在本合同订立后,本合同规定由丙方销售物业范围的所有销售面积应纳入本合同的代理销售范围。 甲、乙方不再对外销售。 本合同签定的 7 日内,甲、乙方向丙方预支营销咨询与销售代理费人民币 7 万元,在丙方的销售方案经甲、乙方签字确认同意后第二天,再预支营销咨询与销售代理费人民币叁万元,预支的营销咨询与销售代理费在项目取得预售证后,在丙方应获得的营销咨询与销售代理费中逐月冲减完毕。 对于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客户,本项目销售实现的认定标准 是:甲、乙方与客户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客户向甲、乙方支付的房款达到或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50%。 对于选择银行按揭付款方式的客户,本项目销售实现的认定标准是:甲、乙方与客户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客户向甲、乙方支付的房款达到甲、乙方认可的首期款,即客户按揭贷款经银行审批发放至甲、乙方银行帐户。 8 三方商定,甲、乙方就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营销咨询与销售代理工作,向丙方支付的酬金总额按如下方式计取。 ①在 A 价格≤ 3000 元 /平米时, 丙方应获得的酬金总额按所实现销售的全部销售合同金额总数的 %计取。 ②在 A 价格 3000 元 /平米时, 丙方应获得的酬金总额按所实现销售的全部销售合同金额总数的 %计取。 ③在 A 价格高于 3000 元 /平米时,甲、乙方同意给予丙方特别奖励:对于 3000— 3200元 /平米区间的部分,丙方按该超出部分的 15%获取特别奖励;当 A 价格高于 3000 元/平米以上时,丙方按该超出部分的 30%获取特别奖励。 ⑤在本项目正式销售后,丙方酬金实行每月结算一次,三方每月就丙方的营销咨询与销售代理工作按上述认定标准进行确认,并在次月的五个工作日内向丙方支付;特别奖励在丙方销售实现后,经过三方对整个项目销 售的实际情况认定后支付,特殊情况除外。 ⑥丙方同意每月从销售酬金中扣除部分款项作为营销风险金,按月销售酬金的 5%计算并暂存于甲、乙方处,该营销风险金在项目全部销售完成后全额归还丙方。 ○7 因故未能办理按揭而退房的,不计算酬金;因客户原因发生第二次销售的情况甲、乙方只支付一次代理酬金;因客户原因退房没收定金的,在实现二次销售后,按没收金的 20%另外计算丙方酬金。 ○8 三方共同约定的预留物业部分,不计算销售代理费用。 八、终止与移交 在丙方按本合同第二 条第 3 款完成销售目标后,三方选定时间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正常交接,甲、乙方结清丙方应得的全部营销咨询与销售代理费,丙方向甲、 9 乙方交回销售资料及文件,三方解除合同;丙方若选择继续销售,销售的各种约定及营销咨询与销售代理费、特别奖励按照此合同延续执行。 如由于丙方原因,连续两次未达到本合同第二条款第 3 款所定销售目标,并且不采取积极有效之措施或采取积极有效之措施仍未达到所规定销售目标的,视为丙方违约,甲、乙方有权选择终止本合同。 如甲、乙方选择终止合同则甲、乙方只支付丙方已完成销售部分的营销咨询与销售代理 费,丙方应将各种销售资料及文件无偿移交给甲、乙方。 甲、乙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丙方支付销售代理费,如逾期超过 20 天,则视为甲、乙方违约,丙方可选择终止合同。 若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乙方应付清丙方应得已完成的营销咨询与销售代理费、特别奖励及所欠款项的滞纳金,滞纳金每天按 1%计算。 如由于甲、乙方原因(项目资金、项目工程进度、手续办理等方面)造成对销售工作。某项目营销策划及销售代理合同书word-合同协议(编辑修改稿)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