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c平台的发展及其问题分析(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7 第 2 章 我国 C2C 平台的发展分析 我国 C2C 平台的发展历程和概况 我国 C2C平台的发展历程 1999 年,邵亦波创立了国内最大的拍卖网站 —— 易趣网,开创了中国 C2C 先河, 1999年 8 月,易趣网正式上线; 2020 年 3 月, eBay 以 3000 万美元注资易趣网; 2020 年 5 月,阿里巴巴斥资 亿元,成立了 C2C 网站 —— 淘宝网;同年 7 月, eBay 斥资 亿美元全资收购易趣网; 2020 年 6 月,易趣网进入与美国 eBay 平台的对接整合; 2020 年 9 月,腾讯推出拍拍 网,并于 2020 年 3 月 13 日运营; 2020 年 12 月, TOM 在线与 eBay 合资,更名为 TOM 易趣; 2020 年 10 月,搜索引擎公司百度宣布进军电子商务,筹建 C2C 平台; 2020年 5 月 5 日,易趣宣布任何用户只要在易趣开店,无论是普通店铺、高级店铺、还是超级店铺,都将终身免费;同年 6 月 18 日,百度网络交易平台正式在北京启动其在全国范围内的巡回招商活动; 10 月 8 日,淘宝总裁陆兆禧对外宣布,阿里集团未来 5 年将对淘宝投资 50 亿元,并将继续沿用免费政策; 10 月 28 日,百度电子商务网站“有啊”正式上线,开创了新的电子商务格局。 紧接着, C2C 新形式 于 2020 年 诞生 了, 网购导购业进驻 C2C抢占市场份额 ;同 年 12 月 , D 客商城正式上线,推动 了 个性定制业 的 发展。 国内几个主要 C2C 平台概况 在网上进行交易买卖需要一个很好的平台,目前常见的四大 C2C 平台是淘宝网、易趣网、拍拍网和有啊网。 (一)淘宝网( ) 淘宝网,亚太最大网络零售商圈,致力于打造全球领先的网络零售商网,由阿里巴巴集团在 2020 年 5 月 10 日投资创立。 淘宝网的口号是:“没有淘不到的宝贝,没有卖不出的宝贝。 ”自成立以来,淘宝网基于诚信 为本的准则,在短短半年的时间,迅速占据了国内个人交易市场的领先位置,创造了互联网企业的一个发展奇迹。 2020 年起,淘宝网在中国 C2C 平台网上零售市场一家独大的局面已形成, 2020 年至2020 年里,淘宝网的领先优势逐步扩大, 2020 年淘宝网交易额份额达到 %。 截至 2020 年年底淘宝网注册用户已达 亿,单日最高访问人数 超过 6000 万人 覆盖了中国绝大部分网购人群; 2020 年交易额达 4000 亿元, 单日交易额峰值达到 亿元。 从 2020 年成立至今,淘宝搭建的电子商务生态圈,使得超过一百万的网络卖家感 受着中国网络购物用户的急速增加。 (二) eBay 易趣网( ) 1999 年 8 月,易趣在上海创立。 2020 年,易趣与 eBay 结盟,更名为 eBay 易趣,并迅速发展成国内最大的在线交易社区。 但自 2020 年淘宝崛起后,凭借其免费策略, eBay易趣就一直被淘宝远远地甩在后面。 2020 年 12 月, eBay 与 TOM 在线合作,通过整合双方优势,凭借 eBay 在中国子公司 eBay 易趣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全球经验,以及国内活跃的庞8 大交易社区与 TOM 在线对本地市场的深刻理解, 2020 年,两家公司推出了为中国市场 定制的在线交易平台。 新的交易平台带给国内买家与卖家更多的在线与移动商机,促进了 eBay在中国市场的纵深发展。 (三)拍拍网( ) 拍拍网是腾讯旗下电子商务 C2C 交易平台,网站于 2020 年 9 月 12 日上线发布, 2020年 3 月 13 日宣布正式运营。 拍拍网依托于腾讯 超过 亿的庞大用户群以及 亿活跃用户的优势资源,具备良好的发展基础。 拍拍网运营满百天即以进入“全球网站流量排名”前 500 强,并且创下电子商务网站进入全球网站 500 强的最短时间记录。 2020 年 9 月 12 日,拍拍网上线满 一周年。 通过短短一年时间的运营,拍拍网成长迅猛,已经与 易趣 、淘宝共同成为中国最有影响力的三大 C2C 平台。 2020 年 9 月12 日,拍拍网上线发布满两周年,在流量、交易、用户数等方面取得了更全面的飞速成长。 截止到 2020 年第二季度为止,拍拍网的注册用户数已接近 5000 万,在线商品数超过 1000 万。 据易观国际最新报告显示, 2020 年第 2 季度拍拍网获得了 20%的增长,并迅速跃居国内 C2C网站排名第二的领先地位。 凭借丰富多样的商品类别和高人气的互动社区,拍拍网已成为国内成长最快、最受网民欢迎的 C2C 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四)百度有啊( ) 百度“有啊”是 2020 年 10 月推出的电子商务 C2C 平台,是建立在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百度旗下独有的搜索技术和强大社区资源的基础上的网上个人 C2C 交易平台。 2020年,面对用户日益增长的生活消费需求,百度有啊创新性地推出泛 电子商务平台 —— 有啊生活,通过与搜索引擎的深度整合,为广大网民用户提供优质的生活消费信息,帮助人们更放心、省心、便捷地找到生活所求,帮助消费者对生活信息的获取、筛选、交流、决策,直至与商户达成交易。 C2C 平台的功能、特征及优劣势分 析 (一)功能 C2C 电子商务模式是一种个人对个人的网上交易行为,目前 C2C 电子商务企业采用的运作模式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搭建拍卖平台,按比例收取交易费用,或者提供平台方便个人在上面开店铺,以会员制的方式收费。 虽然我国网民已经突破了 1 亿,市场规模巨大,但由于受一些条件的制约,我国的 C2C 电子商务仍然处于融资烧钱聚集用户阶段,并未形成成熟的盈利模式。 (二)特征 ( 1) 为买卖双方进行网上交易提供信息交流平台; 电子商务将传统的交易搬到了网上, C2C 电子商务更是将传统的商业模式从 B2B 和 B2C扩展到了 C2C,而 C2C 电子商务平台正式为了打算给上网进行物品买卖的人们提供了一个发布和获取信息的平台。 而提供信息交流平台,改变信息交流方式,扩大信息交流范围,9 正式 C2C 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最根本也是最基础的服务。 可以说其扮演的角色类似于传统商务中交易的中介者。 ( 2) 为买卖双方进行网上交易提供一系列的配套服务; 众所周知,电子商务中最基本的三个要素是: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 C2C 电子商务平台除了向买卖双方提供信息交流的渠道外,还需要满足买卖双方资金和货品的交换。 由此 C2C 电子商务平台需要为买卖双方提供相应的支付平台和物流系 统。 而且除了提供相应的工具外, C2C 电子商务平台还需要在买卖双方出现交易纠纷时提供相应的客户服务,同时还要为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在互联网上作信用记录等。 ( 3) 用户数量多,且身份复杂; 由于 C2C 电子商务平台多于所有人都是开放的,并且是免费的。 无论将来是否免费,但至少短时间内会保持目前这种状态。 因此,几乎任何人都可以注册成为网站的用户。 截至 2020年 12月,淘宝网注册会员超过 3000万人;而 2020年的注册用户即已经达到了 9800万。 除了数量众多, C2C 电子商务网站的用户的身份也较为复杂。 首先,很多卖家同 时又是买家,即不少用户都同时具有买家和卖家的双重身份。 其次,在 C2C 电子商务网站上开店的用户有些并不以赚钱为目的,而只是为了出售一些自己已经不需要了的物品,甚至有些只是将其作为一种娱乐。 ( 4) 商品信息多,且商品质量参差不齐; 既然有着数量众多的卖家,自然也就有着数量众多的待出售的物品。 C2C 电子商务网站上不仅有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常用物品如衣服、鞋帽、化妆品、家电、书籍等等,也有各种各样的新鲜玩意如游戏点卡、个人收藏、顶级奢侈品等等。 此外,商品的质量也是参差不齐:既有全新的,也有二手的;既有正品的,也有仿冒 的;既有大工厂统一生产的,也有小作坊个人制作的。 总之, C2C 电子商务网站就像把我们传统的大商场、特色小店、地摊和跳蚤市场统统融合在了一起。 因此,商品信息也是相当庞杂。 ( 5) 交易次数多,但每次交易的成交额较小; 由于 C2C 电子商务中参加交易的双方尤其是买家往往是个人,其购买的物品往往又都是单件或者少量的,因此和 B2B 完全不一样, C2C 命中注定就是‘本小利薄’,数量小,批次多是目前绝大部分中国 C2C 卖家所面临的现实。 (三 )优劣势分析: : 品种齐全,种类繁多,一站购物,由于有客户评价机制,通常客服服务态度很好,是网上购机的首选。 2.劣势: 交易信用与风险控制 , 商家龙蛇混杂,其中不乏黑店的存在。 常见问题:货不对板(外观、色彩、质量或者其它),被骗了(已付款,可货迟迟不发) 10 我国 C2C 平台的发展环境 市场环境 我国 C2C网络交易发展非常迅猛,在我国目前网络购物中一直占据主要地位。 尤其是最近几年 C2C 总体交易规模成倍增长,并且在我国网络购物总体交易额的比例也在不断增加。 根据 iResearch《 2020 年中国网络购物研究报告》 显示,我国 C2C总体交易额从 2020 年的 亿元,占网络购物总体交易额的 29%,一直增长到 2020 年的230亿元,占网络购物总体交易额的 74%。 而到 2020 年我国 C2C市场交易额增长到 1000多亿元,是 2020 年的四倍多; C2C总体用户数量增加到 7200 万人,是 2020 年规模的两倍多。 如图 21,22 显示,我国 C2C 市场出稳步增长的势头和良好发展的态势。 20202020年中国 C2C网络购 物市场用户规模480063508100102001260003000600090001202015000180002020 2020 2020 2020 2020中国C2C 网络购物用户规模(万人) 图 21 20202020 年中国 C2C 网络购物市场用户规模 20202020年中国C2C网 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51811761918291039260100020203000400050002020 2020 2020 2020 2020中国C2C 网络购物市场规模(亿元) 图 22 20202020 年中国 C2C 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 11 政治法律环境 从 1999 年开始,相关的立法呼声开始出现, 2020 年人大会上一号提案使电子商务立法成为更多人关注的焦点,在其后的三年多的时间里,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陆续出台。 在这一过程中,出台了包括《电信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互联网站从事新闻登载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人大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等在内的多部法律法规。 然而, 综观这些法律法规,我们却发现,这些法律法规一方面只是围绕着电子商务发展中的一些边缘化的法律问题作出了规定,如基础设施的问题、信息服务的问题、行政管理的问题、信息安全的问题等,而对于电子商务运行中最为核心的问题,如电子交易、电子签章、电子合同、数据与隐私权保护、消费者保护等涉及交易环节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相关方权益保护的问题,却基本没有涉及或涉及的过少。 倒是在一些地方法规中,先后针对电子商务中的签章、交易、认证等做出了规定,如广东的《电子交易条例》、上海的《数字认证管理办法》、海南省的《数字证书认证管理办法》等 ,这些地方法规虽然对于当地电子商务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其地域的局限性的限制还是无法回避的;另一方面,这些法律法规的效力普遍较低,以部门规章为主,法规较少,法律更少。 而部门规章等效力低的现实直接造成了其适用范围和力度的不足;还有,虽然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的数量较多,但由于缺乏更高的法律或立法规划的指引,目前我国电子商务法律体系的系统性很差,还没有形成统一、稳定的法律原则,规定之间缺乏必要的呼应和协调,甚至存在着一些冲突和不一致的地方;最后,虽然目前我国围绕着电子商务和网络的一些规章数量不少,名称也各不 相同,但其中很多规章的核心内容却基本一致,那就是规定对这个领域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活动进行登记、许可等管理。 围绕这个要求,作出一些程序上的规定。 这样规定散见于对 ISP 经营、 ICP 经营、 BBS 经营、域名管理、网上新闻、网上广告、网上证券、教育网站、网上音像制品、招聘网站管理等领域,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一种固定的模式。 这样的一种模式,基本上是在以往的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下针对传统商务模式的管理办法,不能很好地适应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的特性和要求。c2c平台的发展及其问题分析(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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