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版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比较及实务解析(ppt47)-合同协议(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连续工作的年限计算。 二、劳动合同期限的比较 二、劳动合同期限的比较 六、员工辞职的比较 服务期的限制 A 适用限制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B 违约金限制: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劳动合同期限的比较 绝对的“无因解约权”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讨论: “脱密期”是否存在。 为何谓之“绝对的”。 二、劳动合同期限的比较 可怕的“有因解约权” A 随时通知辞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期限的比较 B 随时辞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C 经济补偿: “有因辞职权”= A+B+C 二、劳动合同期限的比较 七、解雇保护的比较 过错性解除合同 A 解除理由: a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b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c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d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e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劳动合同期限的比较 B 解除程序: a 通知程序 : 无需提前通知。 b 工会程序: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问题: 有工会但未通知。 没有工会。 二、劳动合同期限的比较 非过错性解除合同 A 解除理由: 基本同原规定,即: a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且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b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B 解除程序 a 通知程序:提前 30日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b工会程序:同过错性解除合同 C 解除限制: a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b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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