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5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0715-程序文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论为报废时,将不合格品放入贴有“不良品标签 ”的容器内。 检验员在对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时应对产品状态标识作确认,若标识不正确或不完全者应作“拒收标签”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不合格品的处理应执行《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对产品作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时检验员应作出“待处理”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待处理标签”应包括以下内容: ◆ ◆ 产品名称 ◆ ◆ 产品图号 ◆ ◆ 产品数量 ◆ ◆ 生产日期 检验员应 在“待处理标签”上注明原因并签名。 产品的可追溯性 本公司有可追溯要求的场合有: ◆ ◆ 顾客投诉以及第二方审核。 ◆ ◆ 第三方审核 ◆ ◆ 内审 可追溯性检查的方法本公司主要包括: ◆ 订单号 领料 生产批号 ◆ 出货日期。0715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0715-程序文件(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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