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进口化妆品的检验标准(doc)-质量检验(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第 3 页 共 6 页 进口程序如下: 在货物抵达入境口岸之日起的 5个工作日内进口商或机构向美国海关总署填报入境文件; 当 FDA接到入境通报后 ,审核进口商的报关单位以确定是否应进行物理检验(码头检验,抽样检验); 如果决定不抽取样品, FDA分别向美国海关和案及进口商发送(可续行通知)。 此时,本批货物在 FDA处予以放行。 但应注意的是, “可不经检验续行 ”并不意味着产品符合要求,它只表示在产品入境时 FDA不予检验。 如果日后发现产品违反法律和法规,将视违法的性质启动相应的法律措施(如没收等)。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4 页 共 6 页 如果决定取样, FDA分别向美国海关和案及进口商发送 “取样通知书 ”,该批货物必须保持原样以待进。美国对进口化妆品的检验标准(doc)-质量检验(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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