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保险股份公司营销员管理规定(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理。 一年内连续无故缺勤、旷工五天以上(含)或当月累计缺勤、旷工十天以上(含)者,予以除名,一个考核期中,累计迟到或早退 20 次者劝退。 业务员及业务主任的请假须经营业部经理批准。 营业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的请假须经营销部批准。 第六十三条 考勤管理 违反公司考勤规定者,公司依违反 者的情节轻重,分别予以相应的扣款,扣款金额各分公司按当地情况制定。 第三节 早会管理 第六十四条 早会是对营销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的重要途径,各营业单位应重视早会的策划、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六十五条 营销员管理处应针对业务发展状况,事先做好早会的规划工作,每月预先策划几项重要活动计划表,并预先公开。 早会要力争做到内容充实、形式多样、气氛活跃。 早会的时间原则上以三十分钟以内为宜。 第六十六条 早会应起到以下作用: 检查营销员的工作进度,对业务中的问题答疑,安排业务工作计划; 调动营销员的工作情绪 ,了解营销员的思想动态; 传授交流营销知识、经验与技巧,分享心得; 传达、宣传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 报道时事、交流信息; 培养营销员演讲能力; 抚慰营销员失败的心绪,开导、激发其斗志。 第六章 营销员晋升、考核和薪酬 第一节 业务员的考核和晋升 第六十七条 学员( PA)考核和晋升办法 (一)考核办法 期间:自实战之日起两个工作月。 累计 FYC300 元。 累计完成新合同 2 件。 未达上述标准者报营销部予以解聘。 (二)晋升办法 结训、取得结训证书并至业务单位报到。 累计 FYC 达 300 元。 第六十八条 见习业务员( TA)的考核与晋升办法 (一)考试办法 期间:任见习业务员足三个工作月后,每季度考核一次。 累计 FYC2,000 元或每工作月 FYC600 元。 累计完成新合同 3 件。 连续两月挂零者予以解聘。 未达上述标准者报营销部解聘。 (二)晋升办法 期间:从实战之日起的最近三个工作月。 累计 FYC4,500 元或每工作月 FYC1,200 元。 每月至少完成新合同一件。 符合以上晋升条件,可缩短晋升时间,在达标后次月晋升。 第六十九条 正 式业务同( SA)的考核与晋升办法 (一)考核办法 期间:任正式业务员足三个工作月后,每季度考核一次 累计 FYC3,000 元或每工作月 FYC800 元。 累计完成新合同 3 件。 未达上述标准者报营销部降为见习业务员。 (二)晋升办法 期间:任正式业务员足三个工作月后,最近的三个工作月。 个人累计 FYC7,500 元或每工作月 FYC2,000 元。 每月至少完成新合同一件。 直接增员 3 人(含)以上。 本人及所增人员累计 FYC13,000 元。 第二节 主任的考核与晋升 第七十条 见习业 务主任( TAS)考核与晋升办法 (一)考核办法 期间:任见习业务员足三个工作月后,每季度考核一次。 个人累计 FYC3,000 元,累计完成新合同 3 件。 直辖组织累计 FYC12,000 元,累计完成新合同 16 件。 直辖组织 4 人(含)以上。 未达上述标准者报营销部降为正式业务员。 (二)晋升办法 期间;任见习业务主任足三个工作月后,最近的三个工作月。 个人累计 FYC6, 000 元且每月完成新合同一件。 直辖组织累计 FYC36,000 元,累计完成新合同 30 件。 直辖组织 6 人(含)以上,其 中 2 名为正式业务员。 育才:直接育成营业组 1 组。 第七十一条 业务主任( AS)考核与晋升办法 (一)考核办法 期间:任业务主任足三个工作月后,每季度考核一次。 个人累计 FYC3,000 元,累计完成新合同 3 件。 直辖组织累计 FYC18,000 元,累计完成新合同 24 件。 直辖组织 6 人(含)以上。 未达上述标准者报营销部降为见习业务主任。 (二)晋升办法 期间:任业务主任足三个工作月后,最近的三个工作月。 个人累计 FYC4,500 元且每月至少完成新合同一件。 直辖组织累计 FYC36,000 元,累计完成新合同 30 件。 直辖组织 6 人(含)以上,其中 2 名为正式业务员。 育才:育成营业组 3 组,其中直接育成 2 组。 第七十二条 高级业务主任( SAS)考核与晋升办法 (一)考核办法 期间:任高级业务主任足三个工作月后,每季度考核一次。 个人累计 FYC3,000 元,累计完成新合同 3 件。 直辖组织累计 FYC18,000 元,累计完成新合同 24 件。 直辖组织 6 人(含)以上。 未达上述标准者报营销部降为业务主任。 (二)晋升办法 期间:任高级业务主任足三个工作月后,最近的三个 工作月。 个人累计 FYC4,500 元且每月至少完成新合同一件。 直辖组织累计 FYC36,000 元,累计完成新合同 30 件。 直辖组织及育成组累计 FYC180,000 元。 直辖组织 6 人(含)以上,其中 2 名为正式业务员。 育才:育成营业组 6 组,其中直接育成 3 组。 第三节 经理的考核与晋升 第七十三条 见习经理( AUM)考核与晋升办法 期间:任见习经理后,每半年考核一次。 个人累计 FYC3,600 元。 本部累计 FYC160,000 元。 直辖组织 6 人(含)以上。 本部营业组 5 组(含直辖组) 本部新契约继续率 65%以上。 未达标者报营销部降为高级业务主任。 (二)晋升办法 期间:任见习经理足六个工作月后,最近六个工作月。 个人累计 FYC6,000 元。 直辖组织累计 FYC72,000 元。 本部累计 FYC540,000 元。 (含期间内育成的营业部的业绩,下同) 直辖组织 6 人(含)以上,其中 2 名为正式业务员。 育才:直接育成营业部 1 部 本部新契约继续率 75%以上。 第七十四条 经理( UM)考核与晋升办法 (一)考核办法 1 期间:任经理后,每半年考核一次。 个人累计 FYC3,600 元。 本部累计 FYC210,000 元。 直辖组织 6 人(含)以上。 本部营业组 6 组(含直辖组织) 本部新契约继续率 65%以上。 未达标准者报营销部降为见习业务经理。 (二)晋升办法 期间:任经理足六个工作月后,最近六个工作月。 个人累计 FYC6,000 元。 直辖组织累计 FYC72,000 元。 本部累计 FYC540,000 元。 直辖组织 6 人(含)以上,其中 2 名为正式业务员。 育才:直接育成营业部 2 部。 本部新契约继续率 75%以上。 第七 十五条 高级经理( AM)的考核和晋升办法 (一)考核办法: 期间:任高级经理足六个工作月后,最近六个工作月。 个人累计 FYC3,600 元。 本部累计 FYC210,000 元。 直辖人员 6 人(含)以上。 本部营业组 6 组(含直辖组) 本部新契约继续率 65%以上。 未达标者报营销部降为经理。 (二)晋升办法 期间:任高级经理满一年后,最近的十二个工作月。 直辖组织累计 FYC144,000 元。 本部累计 FYC1080,000 元。 育才:育成营业部 6 部(其中直接育成营业部 4 部) 直属部及育成部新契约继续率 75%以上。 第七十六条 业务总监的考核办法 期间:任业务总监足六个工作月后,最近六个工作月。 直辖营业部累计 FYC200,000 元。 管辖营业部 5 部(含直辖育成的营业部 3 个) 直属部及育成部新契约继续率 65%以上。 未达标者报营销部降为高级经理。 第四节 业务员的薪酬 第七十七条 学员( PA)薪酬办法 (一)佣金 自实战之日起佣金按发放标准的 80%计发。 自实战之日起三个工作月达到转正( TA 转为 SA)标准以上部分佣金按佣金发放标准计发。 (二)出勤津贴 自实战之日起三个月内( PA、 TA 期间一并计算),当月完成新合同一件可享有出勤津贴 300 元,出勤津贴按实际出勤情况计发。 第七十八条 见习业。泰康人寿保险股份公司营销员管理规定(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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