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doc55)-设备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跳 闸电 流 不能 调整 为≤ 100mA 的高压击穿试验装置不符合要求。 2 电压 /电流 /功率 /电能综合测量仪 1)被测量电器的电源性质:交流单相、交流三相三线、交流三相四线 2)频率: 50Hz 3)电压量限: > 420V 4)电流量限: ≥ 被测产品额定电流的 倍 5)功率量限: ≥ 被测产品额定功率的 陪 6)电压 /电流表精度: 级 7)功率 /电能表精度: 级 1)选择适用交流单相还是交流三相的测量仪器,应根据申证产品的电源性质确定。 建议选用三相四线测量设备,这样一台仪器既可用于三相三线、三相四线测量,也可用于单相测量。 2)电压、电流和功率的量限,应根据全部申证产品中最大额定值确定。 3)可以配用电压、电流互感器扩展量限,互感器精度不低于 级。 3 泄漏电流测量仪 电流精度: 177。 % 1)泄漏电流仪应符合国家标准 G 的要求。 2)应按照产品标准规定的测量原理,给仪器配备专用测量线和开关等辅助装置。 应特别注意单相和三 相器具的测量原理完全不同,应分别配备辅助装置。 19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技术参数 配置说明 4 接地电阻测试仪 1)空载电压: < 12V 2)电流: 25A 3)频率: 50Hz 4)电流精度: 177。 % 5)电阻精度: 177。 % 1)此仪器专用于测量电器产品的接地端与产品易触及金属部件之间的电阻。 注意不能与用于测量电气系统接地电阻的仪器混淆。 5 调压器 1)单相调压器 输出电压: 0~ 250V 2)三相调压器 输出相电压: 0~ 250V 输出线电压: 0~ 433V 3)输出电流: ≥ 被测产品额定电流的 倍 4)输出功率: ≥ 被测产品额定功率的 倍 1)选择单相调压器还是三相调压器,应根据申证产品的电源性质确定。 2)调压器的输出电流、输出功率应根据全部申证产品中最大额定值确定。 尽可能留有更大余量。 3)建议选用三相四线输出的三相调压器,这样一台调压器既可用于三相三线器具、三相四线器具试验,也可用于单相器具的试验。 选用三相调压器用于单相器具或三相负载不平衡器具的试验时,应特别注意调压器输出电流的限值,防止过载。 4)对于工业电烤炉,如试验时电源电压波动不超过额定电压 V177。 3%,可以不配置调压设备。 6 静水压力试验装置 1)压力指示精度:177。 % 1)压力指示量程和压力机工作压力范围,根据产品试验要求确定。 2)不适用此项试验要求的不需配置。 20 附件 5 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企业产品出厂检验要求 1.按照《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办法》(附件 9)的规定,企业在产品总装完成后、包装入库前,应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 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包装入库和出厂。 2.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出厂检验包括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例行检验是指按照 ,对所有出 厂产品 100%进行的检验。 确认检验是指按照 ,在每批经例行检验合格的产品中,至少抽取一台样品进行的检验。 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试验要求 产品型式类别 依据标准 试验要求 说明 电烤箱、分层烘炉、电焗炉、电灶台、电磁灶 1 ) 电 气 强 度( 的 条,其他标准 ) 2)接地电阻(标准 条) 3)标志(标准第 7章) 4)输入功率和电流(标准第 ) 5)工作温度下泄漏电流(标准 第 ) 6)工作温度下电气强度(标准第 ) 7 ) 静 水 压 力 试 验( 条, 的 条, 的 ,其他标准不适用) 1) 试验要求第 1和第2 项为例行检验项目,对所有出厂产品 100%进行检验。 例行检验允许根据工艺条件,使用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试验。 2) 试验要求第 3至第7 项为确认检验项目,在每批例行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至少 1台样品进行检验。 3) 确认检验项目中的“静水压力试验”,仅对标准规定的适用产品进 行检验。 4) 允许根据国家标准或企业内控标准增加出厂检验项目。 卧式旋转烤炉、立式旋转烤炉、羊肉串烤箱、烧烤架、多士炉 固定式电炸锅、西式电炸炉、炸薯条机、烧烤架、油水分离炸炉 电饼铛、电扒炉、滚动烤肠机 箱式热风炉、旋转热风炉、蒸饭箱、蒸汽发生器 多 用烹饪平底锅、爆谷机 固定式电煮锅、夹层式煮锅、煮浆锅 储水式开水机、沸腾式开水器、饮料加热器 21 3.工业电烤炉的出厂检验要求 工业电烤炉的出厂检验应按照 规定的项目和方法,对所有出厂产品 100%进行检验。 工业电烤炉的试验要求 产品型式类别 依据标准 试验要求 说明 隧 道炉、热风炉、摇篮炉、旋转炉 GB106441989 1)外观(标准 ) 2)机械安全防护(标准) 3)接地电阻(标准 和 ) 4)冷态电气强度(标准 ) 5)工作温度下泄漏电流(标准 和 条) 6)工作温度下电气强度(标准 和 条) 7)输入功率(标准 条) 8)标志(标准 ) 1) 对所有出厂产品应 100%进行规定项目的检验。 2) 允许根据国家标准和企业内控标准增加出厂检验项目。 22 附件 6 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填写说明 1.企业填写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应使用国家质检总局统一制定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表格(附件 )。 空白表格可到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或到相关网站下载电子版。 2.企业填写申请书前,应按照《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许可证申证单元及型式类别》(附件 1)的规定,确定全部申请取证产品适用的申证单元和型式类别。 不同申证单元应分别提交申请书和其他规定的申请材料。 3.申请书应 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也可使用电子版表格,用计算机录入后打印。 4.申请书各栏目的填写应符合以下要求: 申请书封面“产品类别”一栏应填写“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企业名称”和“详细地址”的填写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内容一致。 生产厂地址与申请企业注册地址不一致的,要同时注明生产厂地址。 申请书封面应加盖企业公章。 复印公章无效。 附表一《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产品名称”一栏应填写申证单元和该申证单元所覆盖的所有适用型式类别。 申证单元与型式 类别之间以“:”号分隔;不同型式类别之间以“、”号分隔。 “规格型号”应填写型式类别和每一型式类别所覆盖的产品实际名称型号。 型式类别与产品名称型号之间以“:”号分隔;不同的名称型号之间以“、”号分隔;不同型式类别之间以“;”号分隔。 举例: 某企业申请取证产品的申证单元确定为“商用箱式电烤炉”;型式类别为“电烤箱”和“分层烘炉”两类。 “电烤箱”类覆盖的产品有“ DK1 型自动控温电烤箱”、“ DK2 型自动控温电烤箱”;“分层烘炉”类覆盖的产品有“ HL1 型远红外单层烘炉”、“ HL2 型远红 23 外双层烘炉”和“ HL3型远红外三层烘炉”。 申请书“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的填写格式如下: 产品名称 商用箱式电烤炉:电烤箱、分层烘炉 规格型号 电烤箱: DK1 型自动控温电烤箱、 DK2 型自动控温电烤箱;分层烘炉:HL1 型远红外单层烘炉、 HL2 型远红外双层烘炉、 HL3 型远红外三层烘炉。 注:如“规格型号”一栏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年产量”、“年产值”、“年销售额”、“年缴税额”、“年利润”均按申请年份的上一年度数据填写。 附表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技术骨干人员一览表》除填写企业负责人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外,还应包 括企业生产、技术、检验、采购、仓库、文件管理、设备管理等部门的主管和电器装配、检验等重要岗位人员的相关信息。 附表三《主要生产设备、工装明细表》的填写,必须包括《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企业主要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目录》(附件 3)所规定的必备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 其名称、型号规格应与企业生产现场实际使用的一致。 附表四《主要原材料、外购件和外协件明细表》的填写,必须包括申证产品上装配的涉及安全的所有电气零部件,例如接触器、开关、电热管、电动机、接线端子排、温控器、电磁阀、导线、电源线等。 其 名称、型号规格和生产单位等应与产品实际装配的零部件一致。 附表五《主要检测仪器、设备明细表》的填写,必须包括《工业和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生产企业主要检验仪器设备目录》(附件 4)规定的用于申证产品出厂检验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其名称、型号规格和生产单位应与企业现场实际使用的一致。 如申请书相关栏目文字内容较多,填写不下,可另行附页。 24 附件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申 请 书 产品类别 企业 名称 (盖章)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印制 25 填表说明: 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申请书一律用钢笔或计算机填写,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企业名称要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一致; 产品名称与型号规格按《实施细则》规定的名称与品种分类填写; 年产量、产值、销售额、缴税额、利润均按上年度填写; 按《实施细则》要求附齐所需资料: (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申证产品鉴定书或例行(型式)实验报告; ( 3)换证企业须附原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 4)法律法规要求 的有关证明,如环保、卫生等证明(复印件); 填写附表如纸张不够,可自行附页; 申请书封面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才有效; 该表一式三份(企业公章复印无效)。 26 省、自治区、直辖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受理申请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企业生产条件 审 查 结 论 年 月 日(盖章) 产品质量 检测 结论 年 月 日(盖章) 全国工业产品 生产许可证办 公室审批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生产许可证 证 书 编 号 生产许可证 证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7 附表一 企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主管部门 营业执照编号 经济性质 企 业 总 人 数 企业代码 工程技术人员数 建厂时间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固定资产(现值) 流动资金 年总产值 年销售额 年 缴 税 金 额 年 利 润 主导产品名称 申报产品情况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产品鉴定或型式实验单位、时间 项 目 总 投 资 注册商标 批量投产时间 商标注册号 年 设 计 能 力 年 产 量 年 产 值 年销售额 年缴税额 年 利 润 28 附表二 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技术骨干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文化程度 专业 工作年限 工作岗位 29 附表三 主要生产设备、工装明细表 序 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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