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胶制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橡胶避孕套产品(doc15)-其他认证资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出质疑时; 3)有足够信息表明生产者、生产厂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从而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监督的内容 获证后的监督方式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 +产品一致性检查 +产品抽样检测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 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复查按《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见 附件 3)实施。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的时 间每个加工场所一般为 13个人日。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从获证起的 4 年内,其复查范围应覆盖《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全部内容。 获证后的第 5 年,应按《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以及认证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工厂进行一次全面审查。 审查内容和审查时间与初次工厂审查相同。 以后,每 4年为一个审查周期。 产品一致性检查 1) 获证产品的“ CCC”标志及认证证书的使用; 2)主要原料来源、配比、生产工艺与初次认证的一致性; 具体抽样方法和检测要求按本规则。 获证起的 4 年内,对生产厂的获证产品,对其中具有代表性单元的产品进行安全性能检测;获证后的第 5 年,按照认证单元对具代表性的产品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以后,每 4年为一个检测周期。 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 监督合格后,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资格使用认证标志。 如果不合格则应在 3 个月内进行整改。 逾期将取消认证资格,停止使用认证标志,并对外公告。 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 ,原则上不规定截止日期,证书的有效性依赖认证机构定期的监督获得保持。 根据认证单 元划分的特点,其认证证书应包括申请人名称、加工厂名称及工厂代码、地址、产品单元、实施规则、产品认证标志、认证机构名称、签名、日期及认证机构规定的内容。 范围(如获得“光面橡胶避孕套(普通型)”证书,新增加“光面橡胶避孕套(超强型)”时),应从认证申请开始办理手续,经认证机构确认,可安排抽样检测。 产品抽样检测按本规则。 根据本规则 ,认证 证书持有者在原有认证单元基础上增加新的认证单元或和扩大加工场所时,应提出正式书面申请。 认证证书持有者提交正式的申请文件,经认证机构确认,可安排工厂审查和或产品抽样检测。 当认证证书持有者提出不再保留某个已认证单元的认证资格时属缩小认证产品范围,原则上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确认后注销相应的认证单元。 认证证书持有者应退还认证证书,同时停止在该认证单元的产品上使用认证标志。 证书持有者必须遵守《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认证标志 为: 加施方式 可以采用加施标准规格标志或印刷二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 在产品最小包装和 /或说明书上加施认证标志。 、注销和撤销 当证书持有者发生违反本规则以及其他强制性认证管理要求时,应按《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暂停、注销和撤销认证证书。 8.收费 认证收费由认证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收取。 附件 1: 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产品认证申请单元划分 产品名称 单元划分原则 申请单元划分 认证标准 抽取样品数量 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 原则上同一 加工场所 、同一产品系列、 同一产品结构为一个申请单元 光面型的橡胶避孕套(普通型/超强型); 非光面型的橡胶避孕套(普通型 /超强型); 异型结构的橡胶避孕套(普通型 /超强型); GB 7544— 2020 (IDT ISO 4074:2020) 条款; 条款; 附件 2- 1: 天然胶乳橡胶避孕套(普通型) 产品认证检测要求 依据标准: GB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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