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劳保用品(皮鞋)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38页)-采购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 将被拒绝。 2谈判 谈判小组将分别与投标人进行 一轮 商务和技术谈判。 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需要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因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变动要增加技术谈判轮次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人。 投标人有责任按照谈判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答疑和澄清。 参与谈判的投标人递交修正后的商务技术谈判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并由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密封递交给谈判小组,修正后的响应文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投标人代表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未递交的,视同放弃谈判。 在采购文件及采 购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如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三 家,经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可以继续进行谈判。 谈判缺席者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 允许投标人 有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随投标文件单独密封上报),均为密封报价。 所有轮次报价表均需制作两份 ,密封递交。 第一次报价文件在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阶段后统一拆封,在谈判小组内部唱标。 投标人的每次报价均分次统一拆封并造册登记 ,最终报价当众拆封宣布。 并要求投标人签字确认。 符合谈判要求的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 购人不能支付的,谈判小组可以视情况决定继续增加谈判报价次数或废标( 最终报价报出后,谈判小组不得要求再次报价 ),确属采购预算过低的,经采购人书面申请,可以减少采购数量,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有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投标人。 在谈判文件无实质性变更的情况下,报价过程中的后一次报价应比前一次报价更具有竞争优势,不得高于前一次报价。 最终报价只能低于市场平均价,否则其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谈判小组如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可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如未响应则不能确定其为成交供应 商。 经专家小组测算评定明显低于市场成本价的报价行为视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为防止不正当竞争, 投标报价文件及其谈判过程中的书面承诺均具有法律效力,谈判结束后均不能更改。 2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谈判小组将对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评标时将考虑以下因素: 投标报价; 产品的质量及制造标准; 环保、节能、自主创新产品; 技术条款的响应; 售后服务条款的响应; 要求的有关服务的费用; 投标优惠声明; 其它特殊要求因素。 2废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可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六、定标 定标原则 谈判小组依据《政府采购法》第 38 条第 5 款、财库 [2020]2 号文件和本须知第 28 条规定评审和比较, 即在符合采购需求 ,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 ,以提出最 低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3谈判情况报告 谈判情况报告是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 招标人应当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情况报告送采购人。 3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招标人将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中标公告。 供应商如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 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若在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视为认同。 质疑、投诉人应保证质疑、投诉内容的 真实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中标通知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的授予 3合同授予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七所确定的中标供应商。 3谈判小组的权力 谈判小组将拒绝投标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 无权拒绝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 为维护国家的利益,谈判小组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仍有选择或拒绝所有投标或取消招标过程的权力,且无须对所采取的行为说明原因。 谈判小组有权 根据投标人的谈判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决定接受或不接受其投标。 谈判小组 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谈判小组保留分包或整体授标的权利。 3签订合同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 ,按照谈判文件和谈判响应文件内容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应采用本谈判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合同样本。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在中标基础上分包分别向他人转让。 八、其他 3中标服务费 按国家计委计价 格【 2020】 1980 号文件收取。 3知识产权 中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及其任何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权的指控。 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3法律责任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谋 取中标、成交的;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人恶意串通的; 向采购人、招标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 至 情形之一的 , 中标、成交无效。 商业贿赂和欺诈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招标人或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 ,损害招标人或采购人 的利益 , 包括投标人之间串标、围标 (递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 谈判小组如认为投 标文件有雷同嫌疑,可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并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人为地使投标失去竞争性。 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上述行为,则拒绝该投标。 如投标人或中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有上述行为 ,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回避原则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如果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谈判小组成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如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 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 4歧视性条款 投标人认为谈判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4质疑、投 诉途径 投标人如对本次采购有质疑的,请向以下机构联系反映: 受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十部( 105 室) 质疑电话: 0731— 4530219 传真: 0731— 4530219 投标人如对质疑答复有异议需要投诉的,请向以下机构联系反映: 受理机构:湖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 1 号 18 楼 投诉电话(传真): 0731— 5165247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采购计划编号: 湘财采计 [2020]082802 号 招标编号: 买方: 卖方: 经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政府采购,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采购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货物内容 (以下栏次不足,可以增加 相同格式的附件)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型号规格 单价(元) 数量 合 计 合同 总金额 大写 (人民币 )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 (人民币 ) 元 二、付款 付款单位: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库集中支付 ) 付款条件: 买卖双方约定, 合同签订后卖方出具相关票据 由买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 80%的款项给乙方用于组织生产,余款于交货验收合格三个月后 7 个工作日内付清。 设备质保期按国家 相关规定执行,符合质保条件的卖方须无条件 履行质量保证。 三、交货 交货时间:供应商承诺的最快交货期 交货地点: 湖南省境内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货物的包装 货物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的,可以按照企业标准执行,也可按双方商定标准执行。 五、国家质量技术标准 卖方提供的货物性能与质量(包括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执行。 货物的质保期必须按照生产厂家的承诺执行。 六、附件、备件供应 卖方应按照产品所附使用说明书及清单执行。 七、验收及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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