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药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董事会召集临时会议,需在五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 通知董事,如有本规则第十四条第 4 款规定的情形,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其召集临时董事会。 董事长无故不履行职责,亦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负责召集会议。 第十六条 董事会议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对表决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董事,不得参加表决。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3 页 共 5 页 第十七条 就某议题表决,赞成票与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或会议 召集人可以多行使一表决权;也可由董事长或会议召集人保留该议题,待下次董事会议表决。 第十八条 董事会议应接受监事会监督,公司监事会及总经理列席董事会议。 会议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顾问及其他公司职员出席会议并发言。 第四章 决议事项 第十九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董事会议形成决议,方可实施。 召集股东大会,决定股东大会议案; 通过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通过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 通过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通过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方案; 通过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通过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方案; 通过公司内部重要管理机构设置计划; 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决定其报酬; 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 1通过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1决定设立或废止分支机构。 上。某药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编辑修改稿)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