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职业技术学院程序文件全套(doc58)-程序文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招生总结 43 专业建设管理控制程序 编 号 XXZY/SOP- 版 号 A 修改:第 0 次 生效日期 XX 年 3 月 12 日 目的 规范专业建设工作程序,确保专业增设、各级各专业教学的策划和优化满足人才培养的要求。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校专业增设、各级专业教学的策划和优化。 流程及要求 阶段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责任部门 管理文件 记 录 策 划 、各系部于每年 3 月上旬向教务处提交当年招生专业、专业教学计划优化的建议及分析论证材料。 于每年 9 月下旬 向教务处提交来年增设专业的建议及论证材料。 招生就业指 导 处 系 部 国家高等 职业教育 专业目录 教育部关 于制订高 职高专教 育专业教 学计划的 意 见 教务处关 于新增专 业备案材 料编制的 原则意见 教务处关 于制订专 业实施性 教学计划 的 原 则 意 见 教务处关 于制订课 程教学大 纲和实训 大纲的原 则 意 见 教育行政 部门有关 专业增设 课程设置 的指导性 文 件 省教育厅 专业设置 的 批 复 文 件 招生专业计 划 表 专业教学计划优化调 整 意 见 表 新增专业计 划 表 新增专业备 案 表 学年教师引进培训计 划 表 学年实验实训建设计 划 表 新增专业课程教学及实训大纲 编 制 任 务 书 、专业教学计划编制、课程设置和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交教务处备案。 办公室 教务处汇总招生就业指导处、各系部的材料并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有关专业增设、专业教学计划编制、课程设置和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于每年3 月中旬提出当年招生专业计划、各级专业教学计划优化及课程调整的预案 (含教学计划优化及课程调整计划表和编制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规定及其具体要求),于每年 9月上旬提出来年增设专业的预案(含增设专业计划表及新增专业备案材料编制原则规定及其具体要求)。 上述预案均提交给院学术委员会评审。 教务处 院学术委员会评审预案,形成决议案。 学术委员会 教务处根据学术委员会的决议案,于每年 3月下旬下达当年招生专业教学计划编制以及各级专业计划调整优化的任务至各系部;于每年 9月中旬下达来年增设专业备案材料编制的任务至有关系部。 教务处 专业建设策划 44 系部成立新 增专业备案材料或专业教学文件编制、修订小组,名单报教务处。 系 部 实 施 文件编写小组针对新增项收集资料,内容包括: 培养要求; 、市教育部门有关专业增设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指导性文件; ; ; 求等。 系 部 专业教学计划编制任 务 书 新增专业备案表编制任务书 教务处汇集、整理资料后上交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对其 充分性和适宜性进行评审,开成决议。 教务处 学 术 委员会 新 增 专 业 输 入 评 审 表 编制小组依据任务书和编制原则规定及其具体要求于每年 4月上旬编制、修订当年招生专业教学计划、学年教师引进、培养计划和实验、实训建设计划以及各级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实训大纲,经系部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于每年 9月下旬依据任务书和编制原则规定及其具体要求编制新增专业备案材料和新增专业课程教学及实训大纲,经系部主任审核后报教务处。 系 部 教务处自收到初稿之日起一周内依据制定的原则 意见对初稿完成初审,提出修改意见发回系部进行修改,并对授课老师的资格进行验证。 各系部自收到发还稿一周内完成修改,报教务处。 教务处汇总修改稿,分别于每年 4月下旬和 10月上旬将上述相关文稿提交学术委员会复审。 教务处 系 部 专业建设文件初审意 见 表 新 增 专 业 输 出 评 审 表 院学术委员会复审,提出复审意见。 征求学生意见(注:在整个实施过程中分学年征集,作为确认依据之一)。 学术委员会 教务处 专业建设学生意见征 询 表 成立文件编制小组 专业建设输入 初 审 专业建设输入评审 YES NO 设计开发 NO 专业建设输出评审 45 实 施 教务处根据学术委员会复审意见和学生意见分别于每年 4 月底和 10 月中旬对上述相关文件修订定稿。 教务处 检 查 教务处将新增专业备案材料按省厅要求上报备案。 于每年 5月初将当年招生专业教学计划、新增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和实训大纲、学年实验实训条件建设计划、各级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及实训大纲修订稿报院领导批准。 院领导审批。 教务处根据省教育厅的备案批复和院领导批示文件将上述文件汇编成册,发布实施。 各系部必须严格按照发布文本实施。 确需调整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附 带论证材料,经分管副院长批准后,交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 课程调整 申 请 表 改 进 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各系部对上述专业建设文件的实施状况及人才市场需求状况进行分析研究,对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进行跟踪研究,形成新的专业增设、专业计划优化和课程优化的论证和建议。 招生就业指 导 处 教 务 处 系部 优化改进 定稿、报批 发布实施 46 采购控制程序 编 号 XXZY/SOP- 版 号 A 修改:第 0 次 生效日期 XX 年 3 月 12 日 目的 规范物资采购工作程序,确保物资采购满足并符 合教育教学服务的需要。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校对影响教育教学服务质量的物资采购过程和外包过程的控制及供方评价选择的管理。 流程及要求 阶段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责任部门 管理文件 记 录 策 划 根据学院教育教学管理情况 ,将采购物资分为三类 :A 类 :教学仪器设备、教材、图书; B类 :实训材料; C类:办公用品、学生生活设施及其他物资。 重点控制 A、 B类物资的采购, C类物资可参照执行。 政府采购法 外聘教师 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 制 度 教材采购 管理规定 图书采购 管理办法 后勤产业处归口管理采购控制程序。 后勤产业处 采 购 明细表 各系部根据教育教学服务需要,制定教学设施采购计划,报实训中心。 系部 后勤产业处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及招生计划制定学生生活设施采购计划(包括课桌、椅、床铺、餐桌等)。 后勤产业处 物资采购 计 划 表 各系部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提出教材需求数量,交教务处,教务处汇总后形成“教材采购计划”。 系部 教务处 教材采购 计 划 表 图书馆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和库存图书的结构数量情况提出图书采购计划。 图书馆 图书采购 计 划 表 实训中心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验员提出的实际需要提出全院实训设施的采购计划。 实训中心 教学仪器 设备采购 申 请 表 教学设施采购计划由实训中心填制设施采购明细表,报院领导审批后送市政府采购办审批。 实训中心 设施采购 明 细 表 教材采购计划由教务处填具“教材采购计划”报院领导批准。 教务处 C 类物资采购计划由政府采购办招标统一采购,学院无自主权。 后勤产业处 委托政府 采 购 书 采购物资分类 制订采购计划 采购审批 47 图书资料采购计划报院领 审批。 图书馆 实训材料由实训中心汇总报院领导审批后经政府采购办审批。 实训中心 制定选择、评定供方标准,选择合格供方的基本条件: a、具有法人资格的组织; b、产品的质量、价格、交货能力及交付后服务等情况满足学院要求; c、财务状况及服务和信誉度良好等。 实 施 根据采购物资技术标准和教学需要,院领导组织相关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对 A、 B 类物资的供方 提供产品的质量、价格、供货能力、售后服务等情况进行选择和评定,也可采用到供方现场调查、信函索取有关资料和证明文件等方式进行评价,参加部门填写“供方评价表”。 相关部门 供 方 调查表 对评价合格的供方由相关责任部门编制《合 格供方名录》报院领导批准,下发至相关部门实施。 相关部门 合格供方 名 录 采购实施部门分别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相关部门 A、 B 类物资采购必须在合格供方内进行。 临时聘请教师的选择和其他外包服务,参照本 程序规定进行。 组织人事处 教材采购计划由教务处负责采购实施。 教务处 图书资料计划由图书馆负责采购实施。 图书馆 实训设施、材料和教学仪器设备由实训中心负责采购实施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和金额的,报政府采购。 实训中心 办公用品、学生生活设施及其他物资由后勤产业处报市政府采购办负责采购实施。 后勤产业处 制订选择、评定 供 方 标 准 选择、评定供方 判 定 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采购实施 48 采购物资到院后,由相关采购责任 部门组织验收。 并报后勤处产业记入台帐(图书、教材除外)。 对采购不合格的物 资,由采购部门 和申请部门共同评审,填写“采购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表”,提出处理方案,各采购责任部门按评审方案处置不合格物资。 相关部门 建立并保存 A、 B 类物资的合格供方质量档案,记录其每批供货质量状况。 相关部门 验货单据 对产品质量好,信誉度高的供方,在订货时优先考虑。 采购不合 格评审处 置 表 如果合格供方连续二次因不能满足物资质量要求或不能按时交货,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改 进 由院领导主持,后勤产业处、办公室 、教务处等联合组织相关部门每年对供方进行一次评审,经院领导批准后,决定是否调整供方。 对调整后的合格供方纳入“合格供方名录”中,由相关责任部门按有关条款进行管理。 相关部门 供方评审 报 告 采购物资的检验 供方管理 定期评价 持续改进 NO 取消 49 教务管理控制程序 编 号 XXZY/SOP- - 01 版 号 A 修改:第 0 次 生效日期 XX 年 3 月 12 日 目的 规范教务管理,保证教学质量目标的实现。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校教务管理的控制。 流程及要求 阶段 工 作 流 程 工 作 内 容 及 要 求 责 任部门 管理文件 记 录 策 划 根据专业教学计划,于每学期第十六周制订下学期授课计划(初稿),发至专业系。 教务处 关于落实学期授课任务的原则性 意 见 专业教学 计 划 学 分 制 试行办法 教职工考勤与请假规定 院系二级管理实施办法 教材管理 办 法 调、代、停 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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