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教育集团董事会议事程序规定(doc)-流程管理(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及有关材 料提交给董事;如遇特殊情况,可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第六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董事长增加一票表决权。 董事会做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七条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书面表决。 第八条 董事会由董事长亲自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委托其他董事代为主持。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代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董事的权利。 董事未出席董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委 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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