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16949恺之电子模塑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doc)-ts16949(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当不合格品或待处理可疑品为 总成时或不合格品数量构 成批量时由 品保部 部长 负责评审处置,填写《不合格品 处置 单》。 库存品的不合格品由 品保部 与 资材部共同评审处置。 A 不 合格品的评审 B 不 合格品的索赔 JSKZ/QP2172020 5 资材部 品保部 生产车间主任 /组长 /品保部 责任部门、生产部 品保部 不合格品的处置 外购、外协件: 外购外协件的退货及报废,由 品保部作出退货或报废结论, 资材部 组织实施。 外购、外协件的不合格品返工由 资材部 处置 供方负责实施。 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品经返工后必须向 品保部 重新报验。 外购、外协件偏差申请的零件 应由 资材部 做好标识,便于追溯。 标识与追溯的具体方法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生产过程: 生产过程中需进行返工的不合格品由 品保部 检验员开《返工返修单》后, 由责任部门组织实施,返工必须严格按照原工艺文件或返 工指导书进行,并按规定执行检验。 对不符合规定要求且又不能使用的不合格品,由 检验员 填写《 废品通知 单 》(附录 C), 品保部 部长 审核 , 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不合格品的让步接收由责任部门(含供应商)填写《让步接收申请单》(附录 A)并找出原因,提出纠正预防措施由 品保部 、 技术部、 生产部和车间 负责人会签 , 特殊情况如影响产品特性或不合格品数量成批量时,还需报管理者代表 批准。 让步接收的产品,应做好标识,便于追溯。 标识与追溯的具体方法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对已发运的成品及库存品的不合格品由 品保部 负责处 置。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废品处置单 让步接收申请单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BV 不合格品的处理 C JSKZ/QP2172020 6 品保部 经顾客批准的产品 当产品出现偏差时,若要使用或返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 ,应向顾客或其代表提出让步申请,同意后,应记录不合格和返修情况,以说明不合格品的实际情况。 不合格品判断以顾客工装样品认可报告为依据。 在没有得到顾客维修零件部门批准前,不准将外观可见返工痕迹的产品作为维修件。 当产品或过程与现 行 批准的产品或过程不同,需事先经顾客书面批准。 获准后 技术部 依据批准结果提出《图样及技术文件更改许可书》,经批准后编制《临时工艺》下发相关部门, 品保部 负责保存经批准的期限和数量方面的记录。 当授权期满时,相关部门执行原有的或替代的规范要求。 被批准的物料产品装运时, 仓库 负责在物 料产品包装上作标识,同时记录交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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