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帕米尔装饰材料年生产500吨装饰材料建设项目送审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保护区级别 拐点编号 拐点 坐标(度) 一级( 1井、 2井) 1 2 114 904269 3 114 904238 4 114 903569 桑村乡地下水井群 水源地位于桑村乡,周边均为民宅、临街房等,确定一级保护区范围为 : 1的井一级保护区南边界为所在水站南墙的范围、北边界为所在水站北墙的范围、西边界水站西墙的范围、东边界为水站东墙的范围 :2井一级保护区东西边界为水站西墙以内 60 米的范围,北边界为北墙的范围, 南边界为南墙外 30 米的范围。 1井、 2井均不设二级保护区。 水源保护区范围 保护区级别 拐点编号 拐点坐标(度) 17 一级( 1井) 1 2 3 4 一级( 2井) 5 6 7 8 万古镇地下水井群 水源地位于万古镇,周边均为空地、临街房等,确定一级保护区范围为: 1井一级保护区南边界为所在水站南墙外 13 米以内的范围、东边界为所在水站北墙的范围、西边界水站西墙外 13 米以内的范围、东边界为水站东墙的范围: 2井一级保护区东西边界为乡间道路西侧 16 米以内的范围,南边界为以 2井南北各 30 米的范围。 2井均不设二级保护区。 水源保护区范围 保护区级别 拐点编号 拐点坐标(度) 一级( 1井) 1 2 3 4 一级( 2井) 5 6 7 8 高平镇地下水井群 水源地位于高平镇,北侧 55 米处围 X002 路,确定一级保护区范围为 :南北边界为 X002路以南 100 米的范围,西边界为水站西墙外 32 米 范围,东边界为水站东墙外 32 米范围。 18 二级保护区范围 :北边界为水站北侧 391 米范围内,西边界为从水站向西 391 米范围内,东边界为从水站向东 391 米范围内,南边界为水站向南 391 米的范围内。 水源保护区范围 保护区级别 拐点编号 拐点坐标(度) 一级( 1井) 1 2 3 4 一级( 2井) 1 2 3 4 5 6 7 8 9 10 143 核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面积 根据本次滑县乡镇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划分结果,计算各级保护区面积。 19 滑县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面积 水源地名称 保护区级别 保护区面积( km178。 ) 半坡店乡 一级保护区 牛屯镇 一级保护区 焦虎镇 一级保护区 瓦岗寨乡 一级保护区 留固镇 一级保护区 赵营乡 一级保护区 桑村乡 一级保护区 万古镇 一级保护区 高平镇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本次划分对象为半坡店乡、牛屯镇、焦虎镇、瓦岗寨乡、留固镇、赵营乡、桑村乡、万古镇、高平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通过现场调查、卫星遥感,同时结合当地水文地质条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如下划分结果。 半坡店乡水源保护区范围 :仅设一级保护区,分为 2 个区域,一个为 1井外围 30 米的不规则四边形,一个为 2取水井外围 30m的圆形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为 178。 牛屯镇水源保护区范围 :仅设一级保护区,分为 2 个区域,一个为 1井外围 30 米的四边形,一个为 2取水井外围 30m的圆形 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为 178。 焦虎镇水源保护区范围 :仅设一级保护区,分为 2 个区域,一个为 1井外围 30 米的四边形,一个为 2取水井外围 30m的圆形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为 178。 瓦岗寨乡水源保护区范围 :仅设一级保护区,分为 2 个区域,一个为 1取水井外围 30m的圆形区域,一个为 2井外围 30 米的四边形,一级保护区面积为 178。 . 留固镇水源保护区范围 :仅设一级保护区,即两口饮用水井连线外围各 30 米的矩形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为 178。 . 赵营乡水源保 护区范围 :仅设一级保护区,即两口饮用水井连线外围各 30 米的矩形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为 . 桑村乡水源保护区范围 :仅设一级保护区,分为 2 个区域,分别是 1取水井、 2取水井外围各 30 米的矩形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为 178。 万古镇水源保护区范围 :仅设一级保护区,分为 2 个区域,分别是 1取水井、 2取水井外围各 30 米的矩形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为 178。 20 高平镇水源保护区范围 :设两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为两口饮用水井连线外围各 50 米的正方形区域,一级保护区面积为 178。 ;二级保护区为 2水井外围 409 米的区域 (扣除一级保护区 ) ,二级保护区面积为 178。 本项目位于 滑县上官镇郭固营村 213 省道与柳青河交汇处东 410m处 ,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河南省 2019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 2019 年 10 月底前,全省工业企业完成物料运输、生产工艺、堆场缓解的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全面实现 “五到位、一密闭 ”。 “五到位 ”即:是生产过程收尘到位,生产工艺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物料运输抑尘到位, 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运输采用密闭皮带、密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方式,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厂区道路除尘到位,路面实施硬化,定时进行洒水清扫,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裸露土地绿化到位,厂区内可见裸露土地全部绿化,确实不能绿化的尽可能硬化;无组织排放监控到位,因企制宜安装视频、空气微站、降尘缸、 TSP(总悬浮颗粒物)等监控设施。 “一密闭 ”即:厂区内贮存的各类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及燃料全部密闭,禁止露天堆放。 开展 VOCs 专项治理。 2019 年 6 月底前,全省石油化学、石油炼制、表面涂装、印刷、化工、制药等工业企业,全面完成 VOCs 无组织排放治理,原料、中间产品与成品应密闭储存,排放 VOCs 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实施,对产生的含 VOCs 废气进行净化处理,达到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要求。 1《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 安阳市 2019 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5个专项实施方案 的通知》(安环攻坚办〔 2019〕 196 号) 和《滑县 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滑环攻坚办〔 2019〕 119 号) 2019 年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要求: 按照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和强化减排相结合的全方位综合治理原则,大力推进原辅材料源头替代,深入开展涉 VOCs 重点行业 “一厂一策 ”深度治理改造工作,持续进行 VOCs 整治专项执法检查,逐步推广 VOCs 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工业企业 VOCs 排放全面达到《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2/ 5242014),全面建成VOCs 综合防控体系,大幅减少 VOCs 排放总量。 21 2019 年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要求: 2019年 9月底前完成 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 “一企一策 ”治理任务,全面实现 “五到位、一密闭 ”,企业厂界边界颗粒物浓度不超过 ,厂房车间内产尘点周边 1 米处(车间封闭并安装顶吸的为车间门口)颗粒物浓度小于 ,全厂各车间不能有可见烟粉尘外逸。 “五到位 ”,即:一是生产过程收尘到位,生产工艺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设施,不能有可见烟尘外逸;二是物料运输抑尘到位,粉状、粒状物料及燃料运输采用密闭皮带、密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密闭方式,汽车、火车、皮带输送机等卸料点设置集气罩或密 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三是厂区道路除尘到位,路面实施硬化,定时进行洒水清扫,出口处配备车轮和车身清洗装置;四是裸露土地绿化到位,厂区内可见裸露土地全部绿化,确实不能绿化的尽可能硬化;五是无组织排放监控到位,因企制宜安装视频、空气微站、降尘缸、 TSP(总悬浮颗粒物)等监控设施(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另外印发)。 “一密闭 ”,即:厂区内贮存的各类易产生粉尘的物料及燃料全部密闭,并配套安装抑尘、除尘设施,禁止露天堆放。 本项目工艺产尘点配备除尘设施,排放 VOCs 的生产工序设置密闭罩配备光氧催化和活性炭吸附装置,粒装物 料采用气力输送,厂区路面硬化,并定时进行洒水清扫,其余部分均已绿化到位。 符合上述文件要求。 22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 (环境空气、地表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 环境空气 根据《滑县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20142017)》划分,项目所在地为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本次评价引用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滑县分局 公布的 《 2018 年滑县环境状况公报》 中 SO NO PM 、 CO、 O3 六项评价因子对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评价。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见表 7。 表 7 2018 年滑县环境空气监测浓度及评价结果 单位: 181。 g/m3(一氧化碳: mg/m3) 项目 日均值评价 年均值评价 特定百分位数评价 最小值 最大值 样本数(个) 达标率( %) 浓度 类别 浓度 类别 SO2 4 52 361 100 17 一级 二级 NO2 10 100 361 36 二级 84 二级 10 366 341 59* 超二级 162 超二级 PM10 13 416 341 103* 超二级 219 超二级 一氧化碳 360 100 二级 臭氧 15 280 361 184 二级 由上述监测及评价结果可知, 2018 年 滑县环境空气质量因子中 PM 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分析超标原因为:随着滑县工业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费和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排放的大量二氧化碳、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导致。 根据滑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 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滑县 2019 年工业大气污染治理 5 个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滑环攻坚办〔 2019〕119 号),通过实施清新空气行动,加快以细颗粒物( )为重点的大气污染治理,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空气质量将逐渐好转。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导则的要求, 需 评价区域内与项目有关的特征因子( TSP、 VOCs)进行了补充监测。 本项目引用 滑县胜洋塑业有限公司 年生产 1000 吨 PVC 管材和板材建设项目 现状监测数据,滑县胜洋塑业有限公司位于 滑县上官镇崔阳城村东 420m 处 ,距本项目距离为 2100m,在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内, 监测 23 日期为 2020 年 4 月 30 日 ~2020 年 5 月 6 日,共计七天,监测结果如下所示。 表 8 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补充监测数据表 单位: μg/m3 点位 检测项目 采样时间 厂址 厂址下风向 TVOC ( 8 小时均值) TSP (日均值) TVOC ( 8 小时均值) TSP (日均值) 287 97 249 98 341 105 312 101 297 124 300 122 336 115 324 117 327 108 315 105 361 121 333 119 309 114 282 106 标准值 600 300 600 300 由上表可知,项目 所在地 TSP 空气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VOCs 空气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附录 D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 地表水 项目附近的地表水体主要为项目 南 侧 30m的柳青河,最终流入金堤河,根据《安阳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20162020 年),金堤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Ⅴ 类标准。 根据 2019 年滑县地表水环境责任目标断面水质周报, 滑县孔村 桥监测断面 监测结果见表 9。 表 9 地表水环境质量表 期数 化学需氧量( mg/l) 氨氮( mg/l) 总磷 ( mg/l) 水质类别 第 43 周 15 Ⅲ 类 第 45 周 13 Ⅲ 类 第 47 周 19 Ⅴ 类 第 49 周 15 Ⅲ 类 第 51 周 14 Ⅳ 类 标准限值 40 Ⅴ 类 24 由上表可知, 滑县孔村 桥监测断面可以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的 V类标准。 声环境 本项目位于 滑县上官镇郭固营村 213 省道与柳青河交汇处东 410m处 ,根据现场调查,所在区域主要为农田 、 加工企业。 经 声级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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