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土地储备供应管理暂行办法(doc5)-生产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和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3 页 共 5 页 (六)需盘活改造的工商企业的仓储或其他用地; (七)市政府为公共利益或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改造和土地整理指定收回、收购、置换的土地; (八)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比标定地价低 20%以上由政府优先收购的土地; (九)市规划区内按规划要求需改造的村庄用地; (十)司法机关依法提请协助执行的土地使用权清偿债务的土地; ( 十一)转让地方后改变为经营性用地的原军用土地; (十二)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收购的土地; (十三)其他需要储备的土地。 第八条 凡本办法规定应当储备的土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申请市储备中心收购,不得擅自转让或开发。 第九条 储备土地前,规划部门应出具地块详细规划和控制指标以及道路坐标、控制红线图等,作为土地收购储备的依据。邢台市土地储备供应管理暂行办法(doc5)-生产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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