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doc8-财务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 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包括:移交人经管的财务资料、会计凭证、报表、帐簿、款项、公章、实物及末了事项等。 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般财务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总监监交:集团总部财务各级主管的交接,由集团主管财务副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监交。 第三十四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是企业的重要档案,各公司必须指定专人保管,保证做到妥善保管 ,便于调阅,完整无缺。 会计档案保管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一〉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 、季度、年起止号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归档保存: 〈二〉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 〈三〉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财务部门应按照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并登记会计档案目录簿: 〈四〉会计档案应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五〉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需经档案保管人同意,如需复印会计资料需经财务总监或主管会计同意,外单位人员调阅、复印、摘录会计档案 ,必须由单位领导批准。 会计 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确属特殊需要,须报经集团公司总部财务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 〈六〉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除凭证、帐册、报表的设计,应满足有关要求外,对于电子计算机生成的记帐凭证,应认真审核,并加盖制单人、审核人、记帐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签字。 对于电子计算机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归档保存。 〈七〉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凭证、总帐、明细帐、辅助帐、移交清册为 15 年; 现金日记帐、银行日记帐、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 为 25 年; 月、季度会计报表为 5 年,年度会计报表永久性保存;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 5 年。 第四章 资金管理 第三十五条 资金是企业的血脉,各级财务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管理、用好、管好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果,防止资金流失、挪用和体外循环。 第三十六条 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加强现金支出的管理,属于现金开支范围以外的,要通过银行办理使用。 第三十七条 各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加强现金支出的管理,属于范围以外的,要通过银行办理转 帐结算,不能直接支付现金。 第三十八条 各企业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额度,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 支付大额度(一千元以上)的往来结算帐款,用转帐支票结算。 第三十九条 一切现金收支,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四十条 现金日记帐按币种设立同定帐本,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四十一条 各企业财务主管每月终必须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帐帐相符,帐款相符。 第四十二条 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或以私人名义用公款进行其他经营活动,违者以贪污论 处。 第四十三条 领用空白支祟,必须注明日期、用途、限额,并视金额大小按审批权限报批。 所有空白支票必须存放在保险柜内 ,由出纳员保管。 禁止签发全空白的支票。 第四十四条 严格控制员工临时借款。 员工临时借款,主要用于出差、购买办公物品、接待客户等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需要 临时借款必须填写借款单 ,写明用途和还款结算时间,按审批程序经批准后方能借款。 凡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的借款,须在二天内结算:出差借款,须在出差回来后一周内结算:接待客户 (含在市外接待〉耍严格控制 ,结算时,在领导批准额度内报帐,超额者,经手人需写明理 由再行报批。 第四十五条 凡上次借款未结清的,不能第二次借款:逾期借款未清的,在发放工资时,先予以抵扣借款。 第四十六条 集团总部及下属企业派往外地的人员,不论职务等级,提取现金都必须经过规定审批程序,数量较大的现金 (一般一周内总额超过五千元〉提取必须经集团与所属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出纳方准付款 ,可采用传真方式办理审批。 第四十七条 各企业应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对应收帐款,各企业的领导应督促经办人及时催收,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领导 ,造成损失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八条 集团与所属企业及下属企业之间临时性融通资金,应经分管财务副总经理批准,签订借款协议,实行有偿占用 ,收取资金占用费。 资金占用费按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第四十九条 一切款项的付出,必须填统一制定的 付款审批单, (见附表二 ), 审批单 上的各项要素必须填写齐全 ,对外付款无 审批单 或 审批单 上的耍素填写不齐,按付款金额的 1%对经办的财会人员加以处罚。 出纳员、付款经办人、审批人因工作疏忽或过失 ,造成款项重付、超付、错付或受骗,一律由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十条 付款审批程序和权限规定如下: 〈一〉项目投资性付款 投资性项目在立项前必须先经过可行性研究,论证和评估:出具可行性立项申请报告、用资计划,按集团关于项目立项论证程序审批通过 ,并按计划拨付投资所需资金。 项目性投资付款,只能由集团本部实施,所属企业都不得从事对外投资,如有违反,追究下属企业法人的责任,对公司资产造成损失的 ,由下属企业法人负责赔偿并追究相向责任。 已经存在对外投资的下属企业要逐步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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