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doc4)-其它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 (四 )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备有检测、清除的记录; (五 )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 (六 )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保护现场。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从计算机信息网络上下载程序、数据或者购置、维修、借入计算机设备时,应当进行计算机病毒 检测。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销售、附赠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应当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并贴有 “ 销售许可 ” 标记。 第十四条 从事计算机设备或者媒体生产、销售、出租、维修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计算机设备或者媒体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作,并备有检测、清除的记录。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对计算机病毒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十六条。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doc4)-其它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