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原理(ppt137)税收要素分类-税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把税款加在商品价格上转嫁给消费者 , 因而纳税人不承担税负 , 真正的负税人是商品的消费者。 纳税人与负税人不一致的过程称为税负转嫁 , 它是划分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标准。 ( 1)纳税人 =税负人 该税款为直接税 ( 2)纳税人 =税负人 该税款为间接税 57 扣缴义务人 税务代理人 58 纳税义务人的权利、义务 纳税义务人的权利 ①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 ②延期纳税权 ③依法申请减免税权 ④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等 我国现行税法赋予纳税主体的权利主要包括:延期纳税权;申请减税、免税权;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委托税务代理权;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 59 纳税义务人的义务 纳税义务人的义务 ①办理税务登记 ②进行纳税申报 ③接受税务检查 ④依法缴纳税款 纳税主体的义务包括: 依法按期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或重新登记;依法设置账簿,合法、正确使用有关凭证;按规定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主动接受和配合税务机关的纳税检查,如实报告其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违反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滞纳金、罚款,并接受其他法定处罚。 60 三、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是税法上的税收客体。 亦称征税标的或征税的目的物。 是区分不同税种的 主要标志。 特征 征税对象体现着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限。 凡是选作某种税征税对象的,就属于该税的征税范围;凡是未被选作征税对象的,就不属于该税的征税范围。 是税法构成中最基本的要素之一。 61 为什么 课税对象是构成税收实体法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 课税对象是构成税收实体法要素中的基础性要素。 这是因为: ( 1)课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税种的最主要标志; ( 2)课税对象体现着各种税的征税范围; ( 3)其他要素的内容一般都是以课税对象为基础确定的。 62 依征税对象性质的分类: 一是对流转额征税。 商品的流转额就是商品的销售额 , 非商品流转额就是服务性业务收入额。 国家对流转额的征税发生在流通领域内 , 税收收入的数量直接取决于征税对象的数量和单位价格 , 与征税对象的成本水平 、盈利水平等不发生联系。 因此 , 这类征税对于保证财政收入的及时性和稳定性以及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有独特的作用。 63 二是对收益额征税。 对收益额征税是根据纳税人纯收入征收的税。 国家对收益额的征税发生在分配领域内,税收的收人数量直接取决于纳税人的收益水平,即收益的有无与收益的大小。 因此,国家根据不同纳税人收益水平的高低,分别制定不同的征税比例,对于调节纳税人收入具有特殊作用。 64 四、税目: 概念 是各个税种所规定的 具体征税项目。 它是 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在每一税种中,税法均明确规定对哪些物、行为和事实征税,即规定各种具体的征税项目,从而对征税对象划出一定的范围。 凡列入税目的就要对之征税,而未列人税目的则不征税。 税目还是区分征税客体的不同情况从而使税收发挥特定调节作用的一种方法。 在每一税种中,税法大多根据税目的不同,而规定不同的税率,以体现国家的社会和经济政策。 65 分类 ( 1)列举法 是指按照每一商品的经营项目分别设计税目。 必要时,还可以在税目下设子税目。 列举法适用于税源大,界限清楚的征税对象。 其优点在于界限明确,便于掌握征纳。 缺点在于税目过多,不易查找。 ( 2)概括式 概括式是指以概括的方式规定征税对象的品目。 概括优点在于税目较少 , 查找方便;缺点在于税目过粗 , 不便于贯彻合理负担。 各国政府在两种方法具体应用上,一般都将它们有机地联系起来。 灵活运用。 66 五、税率 定义 税率: 税率是指税额和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税法的中心环节,是计算应纳税额的尺度,体现纳税人的负担水平。 税率是税收制度各要素中的中心要素。 67 分类 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 ① 比例税率; 指对同一征税对象或同一税目,不论数额大小只规定一个比例的税率,税额与课税对象成正比关系。 如: 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 ② 超额累进税率; 如: 个人所得税 注意应该区别于全额累进税率 例如,王先生某月应纳税所得额为 2020元,税率为 10%,应纳税额为 2020 10%= 200元;张先生某月应纳税所得额为 2020元,税率为 15%,则应纳税额为300. 15元。 张先生比王先生仅多收入 1元,而税额却要多缴 100. 15元。 很明显,这是不合理的。 正因为如此,目前世界各国税制中,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采用。 68 ③ 定额税率; 定义 又称固定税额。 定额税率是按单位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的数额,而不采用百分比的形式。 这是一种特殊的税率形式,它一般适用于从量定额征收,故又称为固定税额。 如: 资源税、车船使用税 特点 定额税率由于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 , 因而其计算和征纳极为简便。 但由于无法把税收与征税对象价格的不同或变化联系起来 , 从而造成在同一种征税对象因主客观条件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价格时 ,纳税人的税负不合理;或者在征税对象的价格上涨时 , 使税收遭到损失。 有鉴于此 , 各国在实际具体运用中 , 又分别设计了三种结构不同的定额税率: 69 分类 (1)单一定额税率。 对一个税种只规定同一税额的定额税率。 (2)差别定额税率。 对一个税种分别规定不同税额的定额税率。 (3)幅度定额税率,亦称弹性定额税率。 对一个税种规定一个税额幅度,再由政府职能部门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在该税额幅度内加以核定或确定。 70 ④ 超率累进税率: 所谓超率累进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以其超过的各个规定百分率的部分,分别按照与各该百分率的上一级百分率相对应的税率征税的累进税率。 超率累进税率在功能上与超额累进税率基本相同;在计算上也是采用速算扣除数来解决计算复杂的问题。 如: 土地增值税 71 其他形式 ① 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 名义税率是指税法规定的税率。 实际税率是指实际负担率 , 即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实际缴纳税额占其课税对象实际数额的比例。 ② 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 边际税率是指再增加一些收入时 , 增加这部分收入所纳税额与增加收入之间的比例。 平均税率是相对于边际税率而言的 ,它是指全部税额与全部收入之比。 ③ 零税率与负税率。 零税率是以零表示的税率,是免税的一种方式。 负税率是指政府利用税收形式对所得额低于某一特定标准的家庭或个人予以补贴的比例。 72 六、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 是征税对象在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纳税环节是指税法上规定的课税对象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① 流转税 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 ② 所得税 在分配环节纳税 73 七、纳税期限: 定义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以后应当缴纳税款的具体期限。 纳税期限是由税收的有限性特征所决定的。 各国税法对纳税人的纳税义务经税务机关确定 , 即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出纳税凭证以后 , 均规定纳税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缴清税款。 逾期不缴纳的 , 须承担法律责任。 74 一般分类 纳税期限因各个税种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一般可分为两大类: (1)按期纳税。 主要按规定的时间单位 , 如日 、 月 、季度 、 年度等期限缴纳税款。 (2)按次纳税。 即按每次发生应税项目后缴纳税款。 75 我国现行税制的纳税期限有三种形式: ( 1) 按期纳税。 即根据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 通过确定纳税间隔期 , 实行按日纳税。 按期纳税的纳税间隔期分为 1天 、 3天 、 5天 、 10天 、 15天和 1个月 , 共 6种期限。 ( 2) 按次纳税。 即根据纳税行为的发生次数确定纳税期限。 ( 3) 按年计征 , 分期预缴。 即按规定的期限预缴税款 , 年度结束后汇算清缴 , 多退少补。 一般来说 , 商品课税大都采取 “ 按期纳税 ” 形式;所得课税采取 “ 按年计征 , 分期预缴 ” 形式。 无论采取哪种形式 , 如纳税申报期的最后一天遇公休或节假日 , 都可以顺延。 76 八、纳税地点: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77 九、减税免税: 定义 减税免税是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特殊规定而实行的税收优惠。 是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者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形式 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 减税免税可以分为三种基本形式: 78 减税免税的主要内容包括起征点、免征和减免税规定等项。 (1)起征点。 即对征税对象起始征收的界点。 亦即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规定标准时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时 , 就其全部税额征税 , 而不是仅就超过部分征税。 (2)免征额。 即对纳税人收入免予征税的数额 , 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全部征税对象中预先减除计税的数额。 免征额部分不征税 , 只对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3)减税和免税。 减税是指对纳税人的征税对象的应纳税额依法少征一部分,解除部分纳税义务。 免税是指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依法全部免除,解除全部纳税义务。 减税和免税都属于定期减免性质,有具体的减免期限规定,一旦期限届满后, — 切已成立的纳税义务就必须履行。 79 减税免税根据其实行是否需要特定程序的分类 一类是法定减免 , 是由税法直接规定 、 不必经过申请批准程序的当然减免; 另一类是申请减免 , 即税法规定必须经过申请批准程序的减免。 , 减税免税与征税除外和免交不同。 征税除外是使纳税义务不发生 , 而免交是在特殊情况下使确定后的纳税义务消灭。 征税除外与免交不具有规定期限。 80 十、罚则: 定义 主要是对纳税人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 意义 违章处理 是指国家对有违反税法行为的纳税人所采取的惩罚措施。 税收法令是国家通过法律程序制订的 , 它体现着国家的税收政策。 纳税人必须依照税法规定履行应尽的义务 , 以维护税法的严肃性。 违章处理 就是为了确保税收法令的正确贯彻 , 也是为了严肃纳税纪律。 违章处理体现了国家税收的强制性。 为此 , 国家税法以及刑法对违章处理都有明文规定。 81 形式 违章行为一般有欠税、偷税、漏税、骗退税、抗税等行为,根据上述不同情况相应地进行经济处罚和有关制裁。 违章处理 我国 《 税收征管法 》 规定违章处理的具体内容包括:(1)罚款; (2)补税并加收滞纳金; (3)补税并罚款;(4)强制执行措施; (5)对纳税人严重违反税法规定并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82 十一、附则 附则: 一般都规定与该法紧密相关的内容。 ① 该法的解释权 ② 该法的生效时间等 83 东南大学远程教育 财政与税收 第 二十三 讲 主讲教师: 吴斌 84 补充内容 一、我国税法的分类 按照税法的 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 ,可分为 税收基本法 和 税收普通法。 ①税收基本法 :是税法体系的 主体和核心 ,在税法体系中起着 母法 作用。 (我国目前没有) ②税收普通法 :是 对基本法规定的事项 分别 立法 进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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