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及会计处理doc15-税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本上都不能与退税审批数一致,这主要是因为审批的免抵税额是根据退税审核通过数计算,这与申报数有一些差异,因此企业在收到《免抵退税通知书》后的调账工作量很大。 我们倾向于按前一种方法进行会 计处理,这样更能使退税申报和退税审批有机结合起采,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减少调账工作量,便于出口货物退 (免 )税清算。 5.“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核算出口企业月终转出应交末交的增值税。 月末企业“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 —— 未交增值税”。 上述五个专栏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方核算。 6.“销项税额”专栏,记录出口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收取的增值税额。 出口企业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的销项税额,用红字登 记。 现行出口退税政策规定,实行“先征后退”的生产企业,除来料加工复出 P货物外,出口货物离岸价视同内销先征税,出口单证收齐后再以离岸价为依据按规定退税率申报退税,在出口销售行为发生后,按规定征税率计算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同时按规定退税率计算的出口退税借记“应收补贴款”,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的不予退税部分借记“出口产品销售成本”; 实行“免抵退”税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销售收人不计征销项税额,对经审核确认不予退税的货物应按规定征税率计征销项税额。 7.“出口退税”专栏,记录出口企业出口的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方法的 ,在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应收的出口退税款以及应免抵税款。 出口货物退回的增值税额,用蓝字登记;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退关而补交已退的税款,用红字登记。 出口企业当期按规定确定应退税额、应免抵税额后,借记“应收补贴款 —— 增值税”、“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 )”,贷记本科目。 本专栏以及应退税额 1应免抵税额的确定方法请参见第 4点。 8.“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出口企业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增值税暂行条例》规 定的免税货物和出口货物免税等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应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按税法规定,对出口货物不予抵扣税额的部分,应在借记“产品销售成本”的同时,贷记本科目。 企业在核算出口货物免税收人的同时,对出口货物免税收人按征退税率之差计算出的“不予抵扣税额”,借记“产品销售成本”,贷记本科目,当月“不予抵扣税额”累计发生额应与本月免税申报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税明细申报表》中“不予抵扣或退税的税额”合计数一致。 出口企业收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核销证明》后,按 证明上注明的“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用红字贷记本科目,同时以红字借“产品销售成本”。 生产企业发生国外运保佣费用支付时,按出口货物征退税率之差分摊计算,并冲减“不予抵扣税额”,用红字贷记本科目,同时以红字借“产品销售成本”。 此资料来自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9.“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核算出口企业月结转出多交的增值税。 月末企业“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借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应交税金 —— 末交增值税”,贷记本科目。 对采用第 4点中的第一种方法的,本科目月末转出数为当期应纳税额负数的绝对值;对采用第 4点中第二种方法的,本科目月末转出数为 计算“免抵退”税公式计算的“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上述四个专栏,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贷款核算。 为了便于理解,全面熟悉“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会计科目核算的全过程,采用“丁”字型账户反映如下: (见后表 ) (二 )“应交税金 —— 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核算内容。 出口企业还必须设置“应交税金 —— 末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建立明细账。 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末交增值税 e‘‘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记本科目,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 —— 应 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 )”明细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 [注 2,贷记“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 )]”。 本月上交上期应交末交增值税,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月末,本科目的借方余额反映的是企业期末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进项税额 (即留抵税额或专用税票预缴等多缴税款贷方余额反映的是期末结转下期应交的增值税。 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后,退税的前提必须是计算退税的当期应纳增值税为负,也就是说当期必须有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而当期未抵扣完进项税额在月末须从“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 )”明 细科目转入本科目,退税实际上是退的本科目借方余额中的一部分;在出口退税的处理上,计算应退税时借记“应收补贴款”,贷记“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收到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补贴款”。 (三 )“应收补贴款”科目的核算内容 “应收补贴款”科目,一些企业也使用“应收出口退税”科目,其借方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所计算得出的应退税额,企业必须设置明细账页进行明细核算。 本科目可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记载: 第一种是在取得税务机关《免抵退税通知书》后,作免抵和 应退税的会计处理,按《免抵退税通知书》上批准的应退增值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贷方反映实际收到的出口货物的应退增值税。 收到退税额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收到国税机关批复尚未办理退库的应退税额。 第二种是企业在办理退 (免 )税申报时,暂不考虑申报的退税出口额是否能通过退税审核,就当期申报的免税出口额按规定的征退税率与当期应纳税额计算出应退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金额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 1抵 1退”税汇总申报 表》中的“本月应退税额”一致。 借方反映的是企业向国税机关办理退税申报时所计算的应迟税款,与国税机关审批数有差额的,在收到《免抵退税通知书》后按申报所属期进行调整,不足的用蓝字在借方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多出的用红字在借方本科目,用红字贷记“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 3贷方反映的是企业收到的退税款;借方余额反映企业累计已按申报数计算但尚未收到的退税。 两种方法相比而言,第一种方法与国税机关审批结合起来,账务处理简便易行,更适合企业采用,因此企业原则上应采用第一种方法。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应免抵税额、应迟税额和不予抵扣税额等会计处理,按财会字 (1995)21号《财政部门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后有关会计处理的通知》总概如下: 借:应收补贴款 —— 增值税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 产品销售成本 贷: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 ——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 ) 注: 1.即为税务机关审核通过的出口额按规定的征退率计算并与当期应纳税额相比较后计算出的免抵税额。 此资料来自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注 2:对采用第一部分 4.中的第一种方法的,本科目月末借方发生数包合已办退 (免 )税申报但来批准的应迟税 额,即当期应纳税额负数的绝对值;对采用 4.中第二种方法的,为企业在申报时按“免抵退”税公式计算的“结转下期继续抵 49的进项税额”。 出口货物不予抵扣税额、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应退税、应免抵税的计算和确定可按两种方法进行,这在前面已一一详述,不再赘述,而是着重对出口货物“免、抵、退”税各个环节的会计核算分别进行介绍。 (一 )。 价款和运杂费记入采购成本,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记入进项税额,根 借: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等 ) 对可抵扣的运费金额按 7% 借: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 贷:材料采购 借: 原材料 贷:材料采购。 (1)报关进口。 出口企业应根据进口合约规定,凭全套进口单证,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材料采购 —— 进料加工 —— 材料名称 贷:应付外汇账款 (或银行存款 ) 借: 材料采购 —— 进料加工 —— 材料名称 货到口岸时,计算应纳进口关税或消费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 材料采购 —— 进料加工 —— 材料名称 贷:应交税金 —— 应交进口关税 —— 应交进口消费税 (2) 借: 应交税金 —— —— ——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 (3)进口料件入库。 进口料件入库后,财会部门应凭储运或业 借: 原材料 —— 进料加工 —— xx 贷:材料采购 —— 进料加工 —— xx 3.外购出口配套的扩散、协作产品,委托加工产品。 现行政策规定,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包括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名称、性能相同,且使用本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外购的与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配套出口的产品;收购经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认可的集团公司 (或总厂 )成员企业 (或分。阅读剩余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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