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doc11)-其它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参与资格; ( 2)设计文件; ( 3)确定基准线的方法学问题和温室气体减排量; ( 4)可转让温室 气体减排量的价格; ( 5)资金和技术转让条件; ( 6)预计转让的计入期限; ( 7)监测计划; ( 8)预计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效果。 如果项目在报批时还没有找到国外买方,而无法提供本条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料下载中心 (收集 \整理 . 部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第 6 页 共 11 页 ( 4)款要求的价格信息,则该项目设计文件必须注明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将转入中国国家帐户,并经中国清洁发展机制主管机构核准后才能将这些减排量从中国国家帐户中转出。 向国家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小组报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建议; 提出和修订国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的运行规则和程序 的建议。 中国最庞大的资料库下载 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中国政府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的主管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受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申请; 依据项目审核理事会的审核结果,会同科学技术部和外交部批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 代表中国政府出具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批准文件; 对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监督管理; 与有关部门协商成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管理机构; 处理其 它涉外相关事务。 第十七条 项目实施机构是指在中国境内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中资和中资控股企业。 其义务如下: 承担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对外谈判; 负责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工程建设,并定期向国家发展和改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料下载中心 (收集 \整理 . 部分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 第 7 页 共 11 页 革委员会报告工程建设情况; 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编制并执行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的自我监测计划,保证该温室气体减排量是真实的、可测量的、长期的和额外的,并接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监督。 接受经营实体对项目合格性和项目减排量的核实;提供必要的资料和监测记录,并报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 在信息交换过程中,应依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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