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doc10)-其它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十六条 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除遵守业务规则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出具的书面文件应当真实、合法; (二)应当及时、如实地告知委托人应当知道的信息; (三)对执业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秘密事项予以保密; (四)妥善保管委托人交付的样品、定金、预付款、有关凭证等财物及资料; (五)如期完成委托合同及业务规范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除即时清结及简单的中介业务外,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应当依法与委托人签订合同。 中国最大的管 理 资料下载中心 (收集 \整理 .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5 页 共 9 页 第十八条 中介机构应当做好执业记录。 执业记录应当记载下列内容 : (一)委托事项、委托人的具体要求; (二)收取的费用及支付方式; (三)履行合同应当遵守的业务规范的有关要求; (四)委托事项履行情况,包括委托事项的接受、完成过程、终结手续的办理等。 第十九条 中介机构应当亮证、亮照经营,并在其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公布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投诉机构的电话和地址等事项。 第二十条 禁止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从事下列行为: (一)提供的信息、资料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及公共利益; (二)故意提供虚 假信息、资料,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评估报告、证明文件及其他文件; (三)索取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业便利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四)采取欺诈、胁迫、贿赂、串通等非法手段,损害委托人或他人利益; (五)以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 (六)强行或变相强行推销商品、提供服务; (七)对客户实行歧视性待遇; (八)执业人员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同行业中介机构执业; 中国最大的管 理 资料下载中心 (收集 \整理 .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6 页 共 9 页 (九)聘用无执业资格人员执业,或者聘用依照本办法规定不得执业的人员执业; (十)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行业的行政部门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浙江省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doc10)-其它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