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说法-hr如何防范特殊用工争议(ppt28)-管理案例(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报价、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风险分析 员工窃取商业秘密和重要信息。 到竞争对手公司上班或自办公司。 难以取证。 应对策略 采取保密措施: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采用保密技术、采取适当的保密设施和装置以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方法。 广义的理解: 单位声明某项信息对本单位有价值,劳动者不能泄密。 对中层以上职位者、核心骨干技术者约定为 高级管理人员 ;对此类人员在入职时约定经济补偿,金额较低,并 约定每月提供任职证明、社保 /工资关系证明 ,划到指定的银行卡,换卡时必须知会公司;在协议中约定较高数额的违约金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员工承担违约责任后仍不得在该单位工作。 当商业秘密具有企业无形资产和职工个人劳动成果双重性质时,例如广告公司策划人员的创意工作、 IT公司技术人员完成的编程、数据库等,应当特别明确其性质属于个人著作权还是公司商业秘密。 当事人是否要承担保密义务。 建议约定:该知识产权归属用人单位,法律规定属于知识产权创作者除外;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参照劳动部 《 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 》 、国家科委 《 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 》 , 可以约定合同终止前 6个月调整其岗位,变更工作内容。 约定 必须办妥离职交接手续,否则视为窃取商业秘密。 保密协议主要条款: 商业秘密的范围 ; 禁止劳动者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 保密期限 法律责任 7 、竞业限制协议: 范围、地域; 竞业限制的期限; 竞业限制补偿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法律责任 • (学术理论与司法实践的主流观点 —— 无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关于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和其他 劳务派遣 《 劳动合同法 》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 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 … 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 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 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 二年以上的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 ,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 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 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 …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 数量、派遣期限、 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 以 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 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 不得克扣 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 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 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 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 ,按照用工单位 所在地 的标准执行。案例说法-hr如何防范特殊用工争议(ppt28)-管理案例(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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