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doc12)-其它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DL — 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J GJ 59— 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部 指导、监督、检查各项目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公司武装保卫部 指导、监督、检查各项目明火作业的消 防安全管理。 中国最大的管 理 资料下载中心 (收集 \整理 .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3 页 共 12 页 项目部总工程师 负责审批本项目有关明火作业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 组织明火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监督检查明火作业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实施情况。 项目工程科 a) 负责审核本项目明火作业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 b) 负责监督明火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c) 负责监督检查明火作业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实施情况。 项目安全科 a) 负责审核本项目明火作业的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措施部分和安全施工作业票; b) 参加明火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 c) 监督检查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情况。 项目保卫科 a) 负责重点部位施工 动火作业票的审批; b) 负责组织检查重点部位动火作业前的安全施工条件; c) 负责检查明火作业过程中安全控制情况; d) 负责根据有关规定对火灾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专业工程处技术负责人 a) 负责编制本专业明火作业的作业指导书和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b) 负责按已批准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作业票进行交底,并有交。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