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合作企业会计制度(doc31)-财务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或由于差错等原因不能核对相符的,应在签回的清单上详细注明。 发出单位对于对方指出的差错项目应及时查明并作调整记录。 第 128 号科目 备 用 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支付给非独 立核算的内部单位 (如职能部门、项目组、车间等 )一定额度用于差旅费、零星采购或日常零星开支使用的周转金。 二、备用金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能转借给他人或挪作他用。 备用金支用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销手续。 三、备用金领用部门支用备用金后,根据各种费用凭证编制费用明细表,定期向财会部门报销,领回所支用的备用金。 财会部门根据费用明细表,将支用数直接记人有关成本、费用科目,并补足备用金。 除增加或减少备用金定额外,都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本科目的借方核算企业向各内部单位拨付 的定额备用金,贷方核算企业向各内部单位收回的定额备用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各内部单位占用的定额备用金。 五、本科目应按备用金领用单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 129 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分期应收账款、预付款、应收内部单位款等应收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如:应收取的各种赔偿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存出保证金等。 二、本科目的借方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其他应收款,贷方核算收到和结转的各项其他应收款,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应收未 收的各项其他应收款项。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单位或个人的户名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 131 号科目 待摊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支付或已经发生但应分期摊入当期和以后各期成本的各种费用。 包括搭建临时设施、在用周转材料和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一次发生数额较大、受益期较长的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预付保险费、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等。 二、企业应根据待摊费用的不同内容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每期成本应负担的摊销额。 例如:临时设施,可根据结构类型、工期长短 、拆除后的残值等确定每期的摊销额;周转材料,可分别不同种类、预计使用年限 (或次数 )和预计残值确定每期 (或每次 )的摊销额;低值易耗品,可采用一次或分次平均摊销等方法确定其摊销额;大型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可按受益工程对象和施工期限确定每期的摊销额等。 三、本科目的借方核算企业发生的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贷方核算已经摊销的费用,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分摊的费用。 四、本科目应按待摊费用的类别设置明细科目,对于领用的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还应设置实物登记薄,建立责任制,加强实 物管理,防止损失浪费。 第 145 号科目 存 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购用作销售或制造产品的各种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以及实物结算项目结算物资的实际成本。 包括: 1.原材料存货,是指企业采购直接用于工程或产品并构成工程或产品实体的各种库存材料物资。 2.设备存货,是指企业对外提供成套设备项目中所需的工艺设备,包括各种机械设备及其附屑零配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件。 3.低值易耗品存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或单位价值低于规定标准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物品。 4.周转材料存货,是指企业在生 产经营过程中能够多次使用,基本保持原来的形态而逐渐转移其价值的周转性材料。 5.商品存货,是指企业采购用作对外销售的库存货物。 6.产成品存货,是指企业已经全部加工完成,以备销售的制成产品。 7.生活物资存货,是指企业提供出国人员在国外生活用的各种物资。 8.实物结算物资,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实物结算的项目,从发包单位分期或一次收到并验收入库抵作合同价款的材料物资。 9.其他存货,是指不构成工程或产品实体,但有助于工程或产品形成,便于进行施工或经营管理的各种材料物 资。 二、各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一般应包括购人原价、运杂费、包装费和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及应交纳的有关税金。 为简化核算,企业存货的实际成本也可按以下方法确定: 1.国内公司向境外分公司调拨的材料物资和境外分公司转口采购的材料物资一般应以购入原价、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等作为实际成本。 但为了简化核算,也可以原价 (包括买价和手续费 )作为实际成本。 为采购材料物资所发生的各种储运费用 (包括国内外运杂费、仓储费、包装费、口岸费、保险费、港口费等 ),作为“进货费用”,直接列作当期损益,不包括在材料物资的实 际成本之内。 2.国内公司购人国内使用的材料物资,以及境外分公司就地采购的材料物资,以购人原价、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等作为实际成本。 3.实物结算物资,以合同规定的价格和验收入库以前所发生的有关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4.自制的材料物资,以包括耗用的材料物资在内的自制成本作为实际成本。 5.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材料物资,以实际耗用的材料物资的实际成本、加工费用和验收人库前的有关费用作为实际成本。 6.其他单位转来作为投资的材料物资,按照协议确定的价值作为实际成 本。 7.盘盈的材料物资,按同类材料物资的库存实际成本或市价作为实际成本。 发出、领用、对外销售或盘亏、毁损的材料物资,其实际成本,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后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予以确定。 三、按工程用料定额采购并直接运抵施工现场的材料物资,可以按运到工地数,直接记人有关成本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领用分期摊销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在“待摊费用”科目内核算;购入作为企业固定资产的设备,在“固定资产购建支出”科目内核算, 也不在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外购、自制、委托加工完成、实物结算、盘盈等原因增加的各种存货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领用、对外销售、盘亏、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各种存货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的各种存货的实际成本。 六、本科目应按存货的类别、品种、规格和存放地点,设置存货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 155 号科目 在途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所有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 二、在途物资,是指企业已经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支付贷款,但尚未验收人库的材料物资。 三、本 科目的借方核算货款已经支付但尚未到达,或虽已到达但尚未验收入库的材料物资,贷方核算已经验收入库的材料物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材料物资。 支付贷款时,材料物资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的,可直接记入“存货”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四、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或供应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 161 号科目 长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不准备在 1 年内变现的投资。 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企业有拨付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用于生产和经营管理的资金,也在 本科目核算。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二、长期投资应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金额或确定的财产价值记账。 企业长期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 三、企业购买股票的价款中如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取的股利,应将该部分股利从长期投资成本中扣除,记入“其他应收款 ––––应收股利”科目。 企业购人债券价款中如已包括截至购买日止应计利息的,应将这部分应计利息从长期投资成本中扣除,记人“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科目。 企业债券投资存续期间的应计利息,应于期末记入“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科目。 企 业购人债券的折价或溢价,应当在债券存续期间内分期摊销。 四、企业对外投资取得的胜利、利息和利润以及收回时产生的损益,作为投资损益处理。 五、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股票投资; 2.债券投资; 3.其他投资; 4.拨付所属资金。 第 171 号科目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所有固定资产的原价。 企业对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单独设置辅助账簿进行登记,不作为本企业固定资产核算。 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融资租入固 定资产”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对租入固定资产进行改良工程及大修理支出,应计入“递延资产”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分类和标准,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并按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分别管理。 三、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标准如下: 1.国内固定资产: (1)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在 1 年以上; (2)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在 2 年以上,并且单位价值在 2020 元以上。 2.境外因定资产, 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使用年限在 1 年以上; (2)单位价值在 1000 美元以上。 不具备以上条件的,为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具体如何划分,应按照企业制定的《固定资产目录》确定。 四、企业的固定资产一般应分以下六类: 1.房屋及建筑物; 2.船舶等大型设备; 3.施工机械; 4.生产设备; 5.运输设备; 6.生活及管理设施。 五、企业的固定资产,应按原价登记入账: 1.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实际支 付的买价或售出单位的账面原价 (扣除原安装成本 )、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安装成本等入账。 国外进口设备的原价,还应包括按规定支付的关税及有关税金等。 2.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定的价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人账。 3.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制造或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作为原价。 4.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改、扩建所发生的能够增加固定资产价值的支出,应调增固定资产原价。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捐赠固定资产的发票、报关单、有关协议以及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 格等资料确定的价值作为原价。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 企业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费用,在固定资产尚未交付使用之前,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六、企业的固定资产应定期清查盘点,至少每年清查一次。 盘盈、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核实情况,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企业对于出售、报废、盘亏和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应将其固定资产原价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七、本科目的借方核算投入、购入、自制自建、接受捐赠、盘盈等原因增加的固定资产, 贷方核算投出、出售、盘亏、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期末所有固定资产的原价。 八、企业应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固定资产卡片”,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 “固定资产明细账”按固定资产类别设置账页。 按保管、使用单位分设专栏,按各项固定资产的增减日期顺序登记,只记金额,不记数量,按月结出余额,以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各类固定资产的增减结存情况。 “固定资产卡片”按每项固定资产分别设置,每一固定资产设置一张。 卡片应技固定资产的类别和保管、使用单位顺序排列,妥善保管。 在每一张卡 片中,应记载该项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技术特征、技术资料编号、附属物、使用单位、所在地点、建造或购置年份、开始使用日期、原价、预计使用年限、折旧率、转移调拨情况、报废清理情况等详细资料。 卡片的分类及其增减记录,必须与明细账一致,以便相互核对。 明细账和卡片的格式、内容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 172 号科目 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即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价值损耗。 有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企业,对融资租人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应单独设置“融资租入固定 资产累计折旧”科目进行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固定资产的折旧,一般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分别采用直线法或加速折旧法计算确定。 企业应按月计提折旧。 月份内增加的固定资产不提折旧,月份内减少的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计提足额后,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时,不补提折旧。 四、本科目的借方核算投出、出售、盘亏、毁损以及其他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折旧,贷方核算按月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投人、购入以及其他原因增加固定资产的折旧,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固定资产的累计折旧。 五、本科目应按固定资产的类别, 设置相应的明细科目。 六、企业发生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可以直接记人有关的费用科目。 为了均衡成本负担,企业也可以采用分期摊销或预提方法,分别在“待摊费用”“递延资产”“预提费用”等科目核算。 第 173 号科目 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出售、投资转出、报废、毁损等原因需要清理的固定资产原价、累计折旧,以及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 二、本科目的借方核算企业需要清理的固定资产原价和发生的清理费用,贷方核算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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