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手册(doc)-质量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必须经技术副总批准后实施。 顾客要求时,应经顾客批准。 本公司所有测试设备均定期委托国家计量局授权的检定机构进行校准,该检定机构授权校准范围 需包括该类测试设备的校准。 如该设备无有资格的检定机构进行校准,可以委托设备原制造商实施。 测试设备的校准状态标识应合理使用。 禁止使用未经标识的测试设备,如发现校准数据遗失或标识破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该台测试设备, 并由实验室负责组织重新校准及标识。 建立每台测试设备的档案,包括 校准记录、检定证书、校准规程 等。 9..1 各项试验原则上按顾客提供的标准进行测试,如果顾客没有提供标准,则按最新发布的国际、地区或国家标准的要求。 只有在经顾客同意后才能使用标准以外或部分满足标准要求的方 法进行测试。 为确保新产品投入批量生产时各项性能不因过程因素的波动而引起批量不良,新产品试制阶段应适当加严测试要求。 实验室负责制定各项试验规程和测试设备操作规程,试验规程应包括适用范围、试验流程、性能标准、抽样方法等规定,应按规定进行编号。 所有试验、操作规程以及所需技术规范等均须在测试现场易于得到,供测试人员使用。 试验室收到试件后应对试件进行标识,包括试件名称、收件日期、委托部门,并对其进行编号,放在待检区内,对于有存放条件限制的试件,须按规定的存放条件储存,所有试件应注意防护 ,不得损坏砝腐蚀。 根据试验规程和试验标准,对产品进行测试并作好原始记录,测试完成后填写相关产品测试报告,报告中应注明试件名称和试验日期,以追溯原始记录和试件,并将试件放置在已检区域内。 试件由实验室合理处置,保存试件应有合适的场地和存放设施,在保存期须对试件进行必要的防护。 实验室应将测试结果通知委托部门,并出具经实验室主管批准的测试报告。 如果测试结果不合格,应根据产品测试特性的重要,程度,决定是否加倍抽样测试或者作报废处置方式。 对于长时间的测试结果不符合或日后发现在产品测试报告 中显示由于测试人员疏忽造成测试数据有误,则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将该批产品立即隔离作为可疑产品,如已发运,则由销售部负责与顾客联系,必要时,追回产品并进行重新测试。 对于本公司尚未展开的试验项目,可以委托通过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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