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察单位会计制度(doc56)-财务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库存和在用的各种地质勘察专用管材 (包括钻杆、套管、金属水管、油管和风管等 )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2.地勘单位的管材按其使用状态可分为两类: (1)在库管材,指验收入库后尚未投入使用的各种管材。 (2)在用管材,指在生产单位周转使用的管材。 3.本科目应设置“在库管材”、 “在用管材”两个明细科目,并分别按管材品名、规格设置明细账。 为了便于掌握和监督使用单位占用各种管材的增减变动情况,计算、分配管材摊销费用,还应按使用单位设置“在用管材管理卡片”,根据有关凭证逐项登记管材的领用、退库、报废和使用单位之间转移等情况,并应与在用管材明细账保持一致。 4.本科目的“在库管材”明细科目借方核算外购、自制和委托加工完成、发包单位转账转入以及盘盈等原因增加的管材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贷方 核算发出加工、对外销售、盘亏等原因减少的管材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本科目“在用管材”明细科目借方核算领用的管材,贷方核算报废、毁损的管材;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在库管材和在用管材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 5.采用计划成本进行管材日常核算的地勘单位,领用在库新管材的,按计划成本由“管材一在库管材”科目转入“管材一在用管材”科目,同时将其应分摊的管材成本差异计入使用单位生产成本。 采用实际成本进行管材日常核算的地勘单位,领用在库新管材时,可采用“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计价,按实 际成本由“管材一在库管材”科目转入“管材一在用管材”科目。 6.在用管材的领用、退回、送修以及在使用单位之间转移时,可只在“在用管材管理卡片”上作辅助登记,不作账务处理。 7.在库管材进行丝扣加工的费用,直接计入在库管材成本。 在用管材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使用单位生产成本。 在用管材在修理中发生的合理损耗,可视同正常使用磨损报废处理。 8.在用管材在使用中发生报废时,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可回收的废管材,要清点入库并估算其残值。 因正常使用磨损至不能修复而报废的,按入库残料价值 ,借记“材料”科目;技已提摊销额 (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扣减入库残料价值 )借记“管材摊销”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因孔内事故不能起出或其他责任事故而报废的,按已提摊销额,借记“管材摊销”科目;按应收过失人的赔偿款,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入库残料价值,借记“材料”科目;按应补提摊销额计入使用单位成本,借记“地勘生产”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 第 126 号科目 管材摊销 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在用管材的累计耗损价值。 2.地勘单位可根据使用管材的 具体情况,采取下列不同的摊销方法: (1)一次摊销:一般应限于下入钻井内不再起出的管材 (如石油钻井用于固井的套管等 ),根据实际耗用管材的价值一次计入生产成本。 (2)定额摊销:一般应限于钻杆,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开动台班和规定的摊销定额,计算本期摊销额。 (3)分期摊销:根据各种管材的预计使用期限,分期摊入生产成本。 3.本科目可不设置明细科目。 为便于查阅各种在用管材的已提摊销额情况,可在“在用管材明细账”上设置“已提摊销额”专栏,逐月根据“管材摊销计算、分配表”进行登记,综 合反映各种在用管材的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已提摊销额和摊余价值情况。 4.本科目借方核算在用管材因报废、盘亏、毁损以及对外销售等原因而冲减的摊销额;贷方核算在用管材因购入、使用以及盘盈等原因而增加和计提的摊销额;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全部在用管材的累计耗损价值。 5.采用一次摊销方法的管材,应根据领用管材的净值计算其应摊销额,一次计入生产成本。 领用的在库管材比照领用材料进行账务处理;领用的在用管材,在分摊应计入生产成本的管材摊销额的同时,核计划成本或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管材一在用管材”科目。 采用其他摊销方法的管材,应在月终计算、分摊本期管材摊销额,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6.年终清查管材时,应对在用管材的磨损程度进行鉴定,并与账面数进行核对。 如出入较大时,应进行调整,调整增加的摊销额,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的摊销额,用红字编制相同分录,冲减有关成本费用。 第 132 号科目 器材成本差异 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各种材料和在库管材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管材日常核算的地勘单位,应制定材料、管材价格目录 ,列出各种材料、管材的名称、规格、编号和计划单位成本。 计划单位成本除有特殊原因可及时调整外,在年度内一般不作变动。 2.购人、发包单位拨入抵作备料款、自制及委托加工完成材料的成本差异,应分别自“器材采购”、“辅助生产”和“委托加工器材”科目转入本科目,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记人本科目借方;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记人本科目贷方。 库存材料因调整计划成本所发生的差额,应自“材料”科目转入本科目。 调整减少计划成本的数额,记入本科目的借方;调整增加计划成本的数额,记入本科目的贷方。 3.领 用、发出或报废的各种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自本科目转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借记“地勘生产”、 “间接费用”、 “辅助生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蓝字登记,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用红字登记。 4.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可按当月材料成本差异率计算,也可按上月差异率计算。 计算、分配成本差异的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如有变更,应在年度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 当月材料成本差异率=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 +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异 )247。 (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 +本月收入材 料计划成本 ) 100%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上月成本差异率=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异十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 l00% 5.在库管材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异,可比照上述材料成本差异核算方法处理。 6.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各种入库材料、在库管材的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贷方核算各种入库材料、在库管材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及分摊发出材料、在库管材应负担的成本差异;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各种库存材料、在库管材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贷方余额反映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7.本科目应按材料、管材进行明 细核算。 第 133 号科目 委托加工器材 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管材的实际成本。 2.委托加工材料、管材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 (1)加工中耗用材料的实际成本; (2)支付的加工费用;(3)支付加工材料、管材往返运杂费。 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地勘单位,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管材,应同时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 3.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发送外单位加工的材料、管材的实际成本和发生的加工费用及往返运杂费;贷方核算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管材的实际 成本和退回材料、管材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委托加工但尚未完成或尚未验收入库的材料、管材的实际成本以及发生的运杂费及加工费。 4.本科目应按加工合同和受托加工单位设置明细账,记录发出材料、管材的名称、数量、实际成本 (或计划成本和成本差异 ),发生的加工费和运杂费,退回材料、管材的实际成本,以及加工完成的材料、管材的实际成本等资料。 第 135 号科目 产 成 品 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及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库存的各种产成品 (包括回收的矿产品,下同 )的实际成本。 地勘单位及 所属内部独立核算单位接受外单位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在制造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视同产成品,一并在本科目核算。 制造或修理完成后,直接发交委托单位的代制品和代修品,可由“辅助生产”、“多种经营生产”科目直接转入“经营成本一多种经营成本”科目,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本科目的借方核算已经完成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以及盘盈的产成品的实际成本;贷方核算售出产成品的实际成本以及转为待处理财产的盘亏、毁损产成品的实际成本;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 3.地勘单位自用 的产成品,如税法规定需要缴纳税金的,应视同产品销售处理;不需要缴纳税金的,可将其实际成本自本科目直接转入有关科目,不作销售处理。 4.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种类、名称、规格和存放地点设置明细账。 5.采用赊销、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产品,并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定销售收入实现的企业,可增设“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 产成品发出或办妥赊销、分期收款销售合同 (手续 )后,将赊销或分期收款的产成品实际成本,从本科目转入“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 按合同规定期限收取销售价款时,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科目,贷 记“经营收入一多种经营收入”科目,并按当期收回的价款占应收价款总额的比例计算结转已销售实现的产成品的销售成本,借记“经营成本一多种经营成本”科目,贷记“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 第 137 号科目 地质成果 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取得的用于市场交换的地质成果的实际成本。 包括使用自筹资金、黄金等专项地质勘察资金贷款进行地质勘察工作取得的地质成果。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地勘单位报经批准用国家地质成果对外投资和转让,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地勘单位承包社会其他委托单位的各种地质勘察工程,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2.地勘单位在地质勘察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应先在“地勘生产”科目进行归集,地质项目完成验收并将取得的地质成果作为资产入账时,按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地勘生产”科目。 对外转让自有地质成果,结转其实际成本时,借记“经营成本一地质成果转让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地勘单位用自有地质成果对外投资时,按评估确认价值或协议价,借记“长期投资”科目;按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评估确认价值或协议价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地勘发展基金”科目。 3.地勘单位报经批准,对 外转让国家地质成果时,如转让收入大于实际成本的,按实现的转让收入,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国家基金”科目,按实现的转让收入减去实际成本的净收入,贷记“经营收入 ––––地质成果转让收入”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实现的转让收入小于或等于实际成本的,按实际的转让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家基金”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地勘单位报经批准,用国家地质成果对外投资时,按评估确认的价值或协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家基金”科目;同时 ,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每项地质成果设置明细科目。 5.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已取得但尚未转让和尚未结算的地质成果的实际成本。 第 139 号科目 待摊费用 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各项费用,如野外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费用,一次领用数额较大的工具器具,一次支付数额较大的财产保险费、排污费、技术转让费、固定资产租金和修理费,集中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费,集中购入冬季取暖燃料、炉具等。 2.地勘单位发生各项 待摊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材料”等科目。 各项待摊费用分期摊销时,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照待摊费用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第 141 号科目 长期投资 1.本科目核算地勘单位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地质成果投资和其他投资。 地勘单位以各种方式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具有法入资格的多种经营企业投资,也在本科目核算。 2. 债券投资应按投资时实际取得成本人账。 股票投资和其他投资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 法核算。 3.本科目应设置以下四个明细科目: (1)股票投资; (2)债券投资; (3)其他投资; (4)应计利息。 4.地勘单位进行股票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包括取得成本和经纪人佣金、手续费等附加费用 ),借记本科目 (股票投资 ),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如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应按购买股票的实际成本 (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的股利 ),借记本科目 (股票投资 ),按应收的股利,借记“其他应收款 ––––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股票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收到发放的股利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大量的管理资料下载 对于收到购买股票时已人账的应收股利,还应贷记“其他应收款 ––––应收股利”科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应根据接受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按持股比例计算本单位所权益的增加额,借记本科目 (股票投资 ),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接受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减。地质勘察单位会计制度(doc56)-财务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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