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办法(doc)-生产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门审批后,委托外贸公司对外签订合同。 第二十一条 利用国外政府贷款或其他信贷引进仪器设备,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 第二十二条 仪器设备到货前,应作好验收的准备工作。 到货后,应组织有关专业人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 第 4 页 共 7 页 员抓紧安装验收,并填写详细的验收报告存档。 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进口仪器设备验收,按有关规定办理,必须在索赔期内完成。 第六章使用保管 第二十三条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仪器设备管理部门应以“全国卫生系统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商品、物资)分类与代码”即部颁标准 WZB01一 90(卫生部将进一步修订为卫生行业标准)为依据,建立仪器 设备总帐和分户帐,并实行计算机管理。 第二十四条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使用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二十五条 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内容包括: 1.筹购资料:申请报告(表)、论证表、订货卡片、合同、验收记录等; 2.仪器设备资料:产品样本,使用和维修手册、线路图及其他有关资料; 3.管理资料: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应用质量检测、计量、使用维修记录及调剂、报废情况记载等。 第二十六条 仪器设备档案,帐卡应由专人保障。 保管人员变动时,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不得丢失。 第二十六条 各类仪器设备、零配件、消耗品,应根据不同要求妥善保管。 第七章计量维修 第二十八条 凡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医用器具和设备,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有关的卫生计量法规规定建档、建帐、建卡,进行周期检定,获计量合格证书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九条 加强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加强维修队伍建设,提倡协作维修。 第三十条 维修工作的主要任务: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大量免费资源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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