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物业工作记录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制记录的编号( NO:) 4. 5记录的收集 4. 5. 1记录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收集: a) 记录填写、编制部门收集; b) 记录接收部门收集; c) 记录归口管理部门收集。 4. 5. 2记录收集时间: a) 连续收集; b) 按月、季、年集中收集。 4. 6记录的编目 品质部负责编制公司及各部门使用的《工作记录清单》,按受控文件下发各部门,作为使 用、形成质量记录的依据。 《工作记录清单》应随记录的增删,表格的更改而更改,以保持其与实际工作的一性。 编目更改的实施执行《文件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的相应规定。 4. 8记录归档 4. 8. 1下列性质的记录应归档: a) 有关物业接管验收的记录; b) 有。新华物业工作记录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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