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5)-生产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 第八条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 施工组织设计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 中国最大的资料库下载 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九条 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 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 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 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 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5)-生产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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