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物业回访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4. 2. 1 a) 每季度量后一个月,由管理处负责人安排人员对所辖区域的业主进行管理服务工作质量和效果的回访,回访业主人数为 5~10人。 b) 业主报修的回访,应在报修处理完毕后 48小时内对报修业主进行回访,回访工作由管理处负责人组织进行。 4. 2. 2回访内容: a) 季度回访:管理质量评价;服务效果的评价;保洁、保安、接待工作评价;维修工程及时率评价;业主满意程度评价;缺点与不足评价;业主建议的征集。 b) 业主报修回访:维修及时率评价;维修满意程度评价。 4.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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