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doc30)-财务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桥及钢吊桥的上部构造,并适用于金属标志牌、防撞护栏及设备安装等工程项目。 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取费标准的地区类别划分风表 31。 现场经费和间接费费用定额适用于交通部直属公路施工企业和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直属公路施工企业。 地区(州)、市、县所属公路施工企业的现场经费和间接费费用定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自行制定,但费用内容应与本定额一致,且不得高于本定额的费率。 地区类别划分表 地区类别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特区 一类地区 江苏、安徽、浙江、江西、河南、湖南、湖北、广西、陕西、四川、贵州、云南、山西、河北、山西、辽宁、甘肃、宁夏 二类地区 上海、福建(不包括厦门)、广东(不包括深圳、汕头及珠海)、北京、天津、吉林 三类地区 黑龙江、内蒙古、青海、新疆、西藏、 海南、深圳、汕头、珠海、厦门 一、直接工程费 直接工程费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 (一)直接费 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 人工费 、 材料费 、 施工机械使用费。 人工费系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 基本工资。 系指发放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流动施工津贴和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系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 工资性补贴。 系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地区津贴等。 3)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 系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开会和执行必要的社会义务时间的工资,职工学习,培训期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停工期的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 、丧假期的工资。 4) 职工福利费。 系指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人工费以概、预算定额人工工日数乘以每工日人工费计算。 公路工程生产工人每工日人工费按如下公路计算: 人工费(元 / 工日) =[基本工资(元 /月) +地区生活补贴(元 /月) +工资性津贴(元 /月) ] Ⅹ( 1+14%) Ⅹ12 月 /225(工日) 式中各项说明如下: 1) 生产工人基本工资(元 /月)见表 32。 工资区类别 六 七 八 九 十 十一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8 页 共 30 页 基本工资 230 235 246 251 262 268 2) 地区生活补贴:指国家规定的边远地区生活补贴、 特区补贴。 3) 工资性津贴:指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 除( 1)项不调整外,( 2)、( 3)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站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核定后公布执行,并抄送部公路工程定额站备案。 人工费单价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 材料费系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的用量和周转材料的摊销量,按工程所在地的材料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运杂费、场 外运输损耗、采购及仓库保管费组成。 材料预算价格 =(材料原价、运杂费) Ⅹ ( 1+场外运输损耗率) Ⅹ ( 1+采购及仓库保管费率)— 包装品回收价值 1) 材料原价 各种材料原价按以下规定计算。 外购材料:国家或地方的工业产品,按国营工业产品出厂价格计算,并根据情况加计供销部北京时间手续费和包装费。 如供应情况、交货条件不明确时,可采用当地规定的价格计算。 地方性材料:地方性材料包括外购的砂、石材料等,按实际调查价格或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预算价格计算。 自采材料:自采的砂、石、粘土等到自采材料,按定额中开采单价加辅助生产现场 经费计算。 材料原价应按实计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路(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应通过调查,编制本地区的材料价格信息,供编制概、预算使用。 2) 运杂费 运杂费系指材料自供应地点至工地仓库(施工地点存放材料的地方)的运杂费用,包括装卸费、运费,有时还应计囤存费及其他杂费(如过磅、标签、支撑加固等费用)。 通过铁路、水路和公路运输部门运输的材料,按铁路、航运和当地交通部门规定的运价计算运费。 施工单位自办的运输, 30km以上的长途汽车运输按当地交通部门规定的统一运价计算运费; 30km及以骨的运输,当工程所在地 交通不便、社会运输力量缺乏时,如边远地区和某些山岭区,允许单程在 10km至 30km的汽车运输按当地交通部门规定的统一运价加 50%计算运费; 10km及以内的汽车运输以及人力场外运输,按预算定额计算运费,其中人力半年和运输另按工费加计辅助生产现场经费。 一种材料如有两个以上的供应点时,都应根据不同的运距、运量、运价采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运费。 由于预算定额中汽车运输台班已考虑工地便道特点,以及定额中已计入了 “ 工地小搬运 ” 项目,因此平均运距中汽车运输便道里程不得乘调整系统,也不得在工地仓库或堆料场之外再加场内运距 或二次倒运的运距。 有容器或包装的材料及长大轻浮材料,应按附录三规定的毛重计算。 桶装沥青、汽油、柴油按每吨摊销一个旧汽油桶计算包装费(不计回收)。 3) 场外运输损耗 场外运输损耗系指有些材料在正常的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损耗,这部分损耗应摊入材料单价内。 材料场外运输损耗率见附录四。 4) 采购及保管费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系指材料供应部门(包括工地仓库以及各级材料管理部门)在组织采购、供应和保管材料过程中,所需的各项费用及工地仓库的材料储存损耗。 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以材料的原价加运杂费及场外运输损耗的合计数为基数,乘以采购 保管费率计算。 材料的采购及保管费费率为 %。 外购的构件、成品及半成品的预算价格,其计算方法与材料相同,但设备、构件(如外购的钢桁梁、钢筋混凝土构件及加工钢材等半成品中的采购保管费率为 1%。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9 页 共 30 页 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数量,按相应的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的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小型机具使用费。 施工机械台班预算价格应按交通部公部的《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台班单价由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组成。 不变费用包括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等;可变费用包括机上人员人工 费、动力燃料费、养路费及车船使用税。 可变费用中的人工工日数及动力燃料消耗量,应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中的数值为准。 台班人工费工日单价同生产工人人工费单价。 动力燃料费用则按材料费的计算规定计算。 当工程用电为自行发电时,电动机械每 (度)电的单价可由下述近似公式计算: A=式中: A—— 每 (元); K—— 发电机组的台班单价(元); N—— 发电机组的总功率( kw)。 (二)其他直接费 其他直接费系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直接用于工程的费用。 内容包括 冬季施工增加费 、 雨季施工增加费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 、 沿海地区工程施工增加费 、 行车干扰工程施工增加费 、 施工辅助费 等七项。 公路工程中的水、电费及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等其他直接费已包括在概、预算定额中,不再另计。 1. 冬季施工增加费 冬季施工增加费系指按照施工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冬委施工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而增加的其他直接费。 内容包括材料费、保温设施费、工效降低和机械作业率降低所增加的费用,以及工地临时取暖费等。 冬季气温区的划分,是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满十五年以上的气温资料确定的。 每年秋冬第一次连续 5天出现室外日平均温度在 5℃ 以下,日最低温度在 3℃ 以下的第一天算起,至第二年春夏最后一次连续 5天出现 同样温度的最末一天为冬季期。 冬季期内平均气温在 1℃ 以上者为冬一区, 1~4℃ 者为冬二区 ,4~7℃ 者为冬三区 ,7~10℃ 者为冬四区 ,10~14℃ 者为冬五区 ,14℃以下为冬六区 .冬一区内平均气温低于 0℃ 的连续天数在 70天以内的为 Ⅰ 副区, 70天以上的为 Ⅱ副区,冬二区内平均气温低于 0℃ 的连续天数在 100天以内的为 Ⅰ 副区, 100天以上的为 Ⅱ 副区。 气温高于冬一区,但砖石混凝土工程施工须采取一定措施的地区为准冬季区,准冬季区分两个副区,简称准一区、准二区。 凡一年内日最低气温在 0℃ 以下的天数多于 20天的 ,日平均气温在 0℃ 以下的天数少于 15天的为准一区,多于 15 天的为准二区。 全国各地的冬季区划分见附录八。 若当地气温资料与附录八中划定的冬季气温区划分有较大出入时,可按当地气温资料及上述划分标准确定工程据地的冬季气温区。 冬季施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是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规定各气温区的取费标准。 为了简化计算手续,采用全年平均摊销的方法,却不讼是否在冬季施工,均按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冬季施工增加费。 一条路线穿过两个以上的气温区时,可分段计算或按各区的工程比例求得全线的平均增加率,计算冬季施工增加费。 冬季施工增加费 ,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之和为基数,按工程所在地的气温区选用表 33的费率计算。 冬季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表 33 气温区 工程类别 冬季期平均温度( ℃ ) 准一区 准二区 1 以上 1~4 4~7 7~10 10~14 14~以下 冬一区 冬二区 冬三区 冬四区 冬五区 冬六区 Ⅰ Ⅱ Ⅰ Ⅱ 人工土方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0 页 共 30 页 机械土方 汽车运土 人工石方 机械石方 高级路面 其他路面 构造物 Ⅰ 构造物 Ⅱ 1044 技术复杂大桥 隧道 钢桥上部 2. 雨季施工增加费 雨季施工增加费系指雨季期间施工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而增加的其他直接费。 其内容包括防雨、排水、防潮措施费,材料费,工效降低和机械作业率降低所需增加的费用。 雨量区和雨季期的划分,是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满 15年以上的降雨资料确定的。 凡月平均降真诚天数在 10天以上,月平均日降雨量在 5mm以上者为 Ⅱ 区。 全国各地雨量区及雨季期的划分见附录九。 若当地气象资料与附录九所划定的雨量区及雨季期出入较大时, 可按当气象资料及上述划分标准确定工程所在地的雨量区及雨季期。 雨季增加费的计算方法。 是将全国划分为若干革命雨量区和雨季期,并根据各类工程的特点规定各雨量区和雨季期的取费标准,采用全年平均摊销的方法,即不论是否在雨季施工,均按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雨季施工增加费。 一条路红通过不同的雨量区和雨季期时,应分别计算雨季施工增加费或按工程量比例求得平均的增加率,计算全线雨季施工增加费。 雨季施工增加费,以各类工程的定额直接费之和为基数,按工程所在地的雨量区、雨季期选用表 34的费率计算。 雨季施工增加费费率表( %) 表 34 雨季期(月数) 雨量区 工程类别 1 2 3 4 5 6 7 Ⅰ Ⅱ Ⅰ Ⅱ Ⅰ Ⅱ Ⅰ Ⅱ Ⅰ Ⅱ Ⅰ Ⅱ Ⅱ Ⅱ 人工土方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1 页 共 30 页 机械土方汽车运土 人工石方 机械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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