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其它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 行政部门的意见; (五 )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