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纳税指南(doc36)-税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三)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四)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并审核各种纳税申报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及其附表的数据勾稽关系是否正确。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内按规定申报的,主管税务机关应予受理,并进行初审,同时按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额开具税款缴款凭证,保留事后税务检查权。 对不按规定申报的,应指出其错误,并要求其重新申报。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延期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应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批准延期申报。 ( 五)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经核准延期办理前款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的延期内办理税款结算。 (七)申请《电子申报》的程序 电子申报是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己直接 采用或委托合法的中介服务机构采用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光电磁等介质生成或储存申报数据,并将申报数据发送到主管税务机关特定系统进行申报,包括电话语音、报税器、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申报方式。 业务流程说明 纳税户通过 Inter 接入上海财税网电子申报网页,用合法用户名和口令登录电子申报服务器。 选择填写相关申报表,填写完成后提交。 电子申报服务器将纳税户提交的申报数据按不同的税务机关分组暂存。 税务局端随机收取相关的分组数据进行处理。 数据处理完成后,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的纳税帐号和相应的扣款数据发送指定银 行扣除税款,并根据银行确认的扣款信息,以电子邮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0 页 共 37 页 件的方式向相关纳税户发出电子邮件,告知最后申报结果。 相关机构 ( 1)税务机关:本市财税直属分局、各区(县)税务分局受理各自业务管辖范围内纳税户提出的网上申报申请,负责接收和处理网上申报纳税户提交的申报数据,并通过协议扣款的形式直接从指定的税款预储帐户中扣缴税款。 ( 2)服务商:为网上报税提供有偿登录服务和技术支持,负责对合法用户提交的申报数据进行分组暂存,配合相应的税务机关按管辖范围收取申报数据。 ( 3)银行:纳税户开设税款 预储帐户的有关商业银行。 目前主要涉及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及其各区支行相关营业部(所)。 纳税人可以根据其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到指定的银行办理税款预储帐户的开户手续。 ( 4)上海市电子商务安全证书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为网上报税用户颁发 CA 数字证书,为征纳双方提供安全的第三方认证技术,防止网上申报数据被窃取被篡改造成泄密或损失。 CA数字证书的申请由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 电子申报系统的功能范围 ( 1)纳税人可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按期报送税务 机关规定的电子表单,完成日常纳税申报手续。 ( 2)纳税人可远程查询申报结果。 ( 3)纳税人可远程更新报税程序。 ( 4)纳税人可收发电子邮件。 ( 5)纳税人可随时修改报税密码。 ( 6)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电子申报系统向纳税人发布各类通知、公告,公布最新的税务法规。 纳税人申请电子申报的条件 ( 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按规定正常申报和解缴税款。 ( 2)计算机等硬件符合电子申报系统要求。 并通过数字认证( CA)。 ( 3)有相对固定的计算机操 作人员,能准确填写涉税项目。 纳税人申请电子申报程序 ( 1)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受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邮寄(电子)申报申请审批表》; ( 2)受理 税务受理部门审阅纳税人填报的表格是否符合要求,报送需查验的资料是否齐全。 符合条件的,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交纳税人。 另制作《税务文书传递卡》,将有关审批资料随《税务文书传递卡》转税务审核部门。 ( 3)审批 税务审核部门收到税务受理部门转来的资料后,办好签收手续,然后对纳税人 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无误后,按规定权限报批。 税务审核部门根据审批结果负责制作《核准邮寄(电子)申报纳税通知书》并转税务受理部门。 ( 4)领取 税务受理部门收到税务审核部门转来的资料后,办好签收手续,然后通知纳税人凭《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前来领取《核准邮寄(电子)申报纳税通知书》及相关资料。 并通知税收征收部门。 ( 5)资料归档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1 页 共 37 页 资料归档内容 纳税人的书面申请; 《核准邮寄(电子)申报纳税通知书》。 五、本市纳税人外出经营需办理的手续 纳 税人到外省(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后,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然后凭此证明向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纳税人在其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应于十日内将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注明经营情况并加盖印章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核销手续。 六、定期定额管理 定期定额是税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和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等 )的一种征收方式。 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确实没有建帐能力,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帐簿或者暂缓建帐的个体工商户。 定额的核定工作由税务机关负责。 按照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经营额由国家税务局负责核定;缴纳营业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营业额和收益额或者附征率由地方税务局负责核定。 核定定额程序 税务机关核定定额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 1)业户自报; ( 2)典型调查; ( 3)定额核定; ( 4)下达定额。 县级以上税务机关可以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按行业、分地域划分定期定额户的定额等级,并可以确定每个等级的最低定额。 定期定额户的定额核定期可以分为三个月、六个月或者一年核定一次,具体核定期由各地确定。 定期定额户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以致影响纳税人按照原核定定额纳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定额。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接到上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之内对此进行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调整定额。 定期定额户税收管理 对于定期定 额户的税收管理有以下专门规定: ( 1)纳税人必须按照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销登记簿 ,完整保存有关纳税资料。 ( 2)纳税人在银行开设税款储蓄帐户的,应当按期提前存入不低于当期应纳税款的存款。 ( 3)纳税人发生改变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迁移经营地址等情况时 ,必须持有关证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调整定额、重新定额和其他有关手续。 ( 4)纳税人停(歇)业时,应当在停(歇)业之前七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2 页 共 37 页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接到上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批,同时结算清缴税款,缴销没有使用的发 票 ,交回有关证簿。 在纳税人停(歇)业期间,主管税务机关将定期实地检查。 发现虚假停(歇)业的,除了按照规定补征应征税款之外,还将按照偷税处理。 纳税人停(歇)业期满或者提前恢复营业的,应当在恢复经营之前五日之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停(歇)业时间的,应当在停(歇)业期满之前五日之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过批准可以延期。 ( 5) 纳税人在核定期内的实际经营额高于税务机关核定定额 20%至 30%(具体幅度由省级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而不及时如实向主管税务机 关申报调整定额的,按照偷税处理。 七、出口退(免)税申报 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是指出口企业在其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并在财务上做出口销售处理后,按照出口退(免)税的法规和要求,凭有关退(免)税凭证定期向主管退(免)税的税务机关提出退(免)税申请的一项法定义务和手续。 它是税务部门据以审核、批准并办理退(免)税的依据。 目前本市出口企业的退(免)税申报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采用电脑报盘申报,一种是手工申报。 一般每个出口企业每月申报出口退 (免 )税一次。 (一)申请出口退 (免 )税必须提供下列凭证 盖 有海关验讫章及海关经办人员签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出口已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出口销售发票(外销发票)。 必须详细列明合约号或订单号码、货物名称、规格、重量、单价、计量单位、贸易总额、运输工具和起止地点并有发货人的签名或印章。 出口货物销售明细帐(备核)。 贸易型出口企业还需提供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普通发票。 申请退消费税的贸易型出口企业,还应提供由工厂开具并经税务机关、银行(国库)签章的《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 款书》(以下简称 “ 专用税票 ” )。 贸易型出口企业还需提供购进出口货物的《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二)下列出口货物可不提供出口收汇单 易货贸易、补偿贸易出口的货物;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的货物;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远期收汇而未逾期的出口货物; 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 (三)对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向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时 ,除提供上述列举的有关凭证外,还需 提供下列资料: 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提供的外销发票必须列明销售货物名称、数量、销售额并经外轮、远洋国轮船长签名方为有效。 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设备、原材料、施工机械等货物的有关对外承包工程合同等。 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还应提供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 中国最大的管理资源中心 第 13 页 共 37 页 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在国外投资的文件(影印件);在国外办理的企业注册登记副本和有关合同副本。 对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 项目基金方式下的援外出口企业,还须提供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使用援外优惠贷款的批文(援外任务书)复印件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使用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的批文(援外任务书)复印件,以及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定的“ 援外优惠贷款协议 ” 复印件或与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的有关部门签定的 “ 援。企业纳税指南(doc36)-税收(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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