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涉税会计核算(doc20)-税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税和增值税。 自 1995 年 6 月 1 起,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 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例:销售白酒不含税价 10,000 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 1000 元,消费税适用税率 25%,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2,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应付款 (1000/)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应付款 (*25%)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出借的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借记 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 其他应付款 科目;待包装物逾期收不回来而将押金没收时,借记 其他应付款 ,贷记 其他业务收入 科目;这部分押金收入应缴纳的消费税应相应计入 其他业务支出。 ,但为促使购货人将包装物退回而另外加收的押金,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 其他应付款 科目;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押金没收,没收 的押金应缴纳的消费税应先 ?quot。 其他应付款 科目中冲抵,冲抵后 其他应付款 科目的余额转入 营业外收入 科目。 (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例 6- 20] 新兴摩托车厂委托江南橡胶厂加工摩托车轮胎 500 套,新兴摩托车厂提供橡胶 5000 公斤,单位成本为 12 元,江南橡胶厂加工一套轮胎耗料 10 公斤,收取加工费 10 元,代垫辅料 10 元。 则新兴摩托车厂委托加工摩托车轮胎应纳消费税 =500 [(10 12+10+10)247。 (110%)] 10%=7780(元)。 应纳增值税 =(10+10) 500 17%=1700(元)。 新兴摩托车厂收回轮胎后直接对外销售,则相关账务处理为: ( 1)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60000 贷:原材料 橡胶 60000 ( 2)支付加工费、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材料 10000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 贷:银行存款 11700 ( 3)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材料 7780 贷:银行存款 7780 ( 4)收回入库后 借:原材料 轮胎 77780 贷:委托加工材料 77780 ( 5)对外销售时 除了作收入实现的账务处理外,同时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77780 贷:原材料 轮胎 77780 ,若按前例的数据则①②的账务处理相同,其他账务处理如下: ③ 交纳委托加工内胎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7780 贷:银行存款 7780 ④ 继续加工后的轮胎以不含税价 20 万元售出 借:银行存款 23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销项 ) 34,000 ⑤ 计提最终产品销售的消费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20,000 ⑥ 交纳实际应纳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2,220 贷:银行存款 12,220 (五)进口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的账务处理 缴纳消费税与进口货物入账基本上没有时间差,为简化核算手续,进口应税消费品缴纳的消费税一般 不通过 应交税金 应交消费税 科目核算,在将消费税计入进口应税消费品成本时,直接贷记 银行存款 科目。 例:进口小轿车轮胎其不含增值税的价值为 20 万元,消费税适用税率为 10%,账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220,000 (202000+202000*1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202000*17%) 贷:银行存款 254,000 三、工业企业营业税的核算√ (一)销售不 动产的账务处理 ①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②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③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城建税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二)转让无形资产的账务处理 注意:新会计制度通过 营业外收入 或者 营业外支出 科目核算。 例:某企业转让一项技术,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为 10,000 元,已提减值准备 2020元,转让取得的实际收入为 9000 元,支付公证费 200 元。 账务 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9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020 贷:无形资产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450 (9000*5%) -应交城建税 (450*7%) 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450*3%) 银行存款 200 营业外收入 305 (9000+2020)(10000+450+++200) 企业出租无形资产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借记 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记 其他业务收入 等科目;(书中 结转出租 改为 摊销 )摊销无形资产的成本时,借记 其他业务支出 科目,贷记 无形资产 科目。 (三)兼营非应税劳务缴纳营业税务处理 四、工业企业所得税的核算☆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只能选择一种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核算,在选择采用 应付税款法 的情况下,企业只需要设置 所得税 科目,不需要设置 递延税款 科目。 在选择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 的情况下,需要设置 所得税 和 递处税款 两个科目。 (一)应付税款法 所得税费用与按税法口径计算的应交所得税一致,时间性差异与永久性差异同样处理,不单独核算。 (二 )纳税影响会计法 所得税费用按会计确认时间扣除,应交税金按税法确认时间扣除,二者的差异通过递延税款科目反映,时间性差异单独核算,通过 递延税款 分配到以后各期,永久性差异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金都反映。 税率不变和未开征新税时的账务处理举例: A公司 2020 年应税所得为 20万元,在确认应税所得时,本期折旧费用按税法规定计算是 3万元,按会计口径计算是 4 万元,假设无其他差异,税前会计利润为 19 万元。 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所得税账务处理为: 借:所得税 万 (19*33%) 递延税款 万 ()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万 (20*33%) 税率变动和开征新税时: 递延法下,以前确认的时间性差异,以后年度无论税率是否变动都按原确认金额转销,税率变动后形成的新的时间性差异,按新的税率确认并转销,依次递延。 例:一项固定资产折旧在第 1 年产生应纳税时间性差异 20万元,适用税率 33%,产生递延税款金额为 万元 ,第二年 20 万元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但第二年的税率改为 30%,第二年产生递延税款金额为 6 万元,累计余额为 万元,而未来应交的所得税(累计时间性差异)为 12万元( 40万 30%),在采用递延法时,原多计的。 债务法下,以前确认的时间性差异,以后年度税率变动时,要调整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与递延法不同之处),调整后的递延税款的账面余额与当时适用税率相吻合,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为一项负债或一项资产。 依上例:第 1年产生应纳税时间性差异 20 万元,适用税率 33%,产生递延税款金额为 万元。 第二年产生 20 万元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但第二年的税率改为 30%,第二年产生递延税款金额为 6 万元,累计余额为 万元,而未来应交的所得税(累计时间性差异)为 12 万元( 40 万 30%)。 在采用债务法时,应将原多计的 税费用,使账面余额等于累计时间性差异与现行所得税税率的乘积。 五、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核算☆ (一)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固定资产设备退税的核算 (二)外商投资企业受赠捐赠资产的核算 注意:根据财会[ 2020] 29 号文的规定,受赠资产均通过 待转 资产价值 核算。 例:某企业 3 月受赠货币性资产 100,000 元,年终所得税汇算时,弥补以前年度亏损80,000 元,所得额为 20, 000 元。 账务处理如下: ① 受赠资产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待转资产价值 100,000 ② 年终汇算时 借:待转资产价值 1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6, 600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93,400 币性资产 例:某企业受赠设备一台,价值 500,000 元,若受赠时一次计税,且年终不需要调整,则账务处理如下: ① 借:固定资产 500,000 贷:待转资产价值 500,000 ②借:待转资产价值 5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65,000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335,000 若受赠资产在五年内平均计入应税所得,则第一年账务处理为: ① 借:固定资产 500,000 贷:待转资产价值 500,000 ② 借:待转资产价值 1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3,000 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67,000 六、出口货物 免、抵、退 税的会计核算 (一)购进货物的会计核算 (二)销售业务的会计核算 注意要作销项税 注意免征销项税 ( 1) 一般贸易的核算 结合第七章生产企业出口货物 免抵退税 计算方法一并复习。 ① 销售收入。 借:应收外汇账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 一般贸易出口销售 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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