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施纳税筹划的必要性(doc17)-税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3万元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8%。 采用分劈技术节税与采用税率差异技术节税的区别在于:前者是通过使纳税人的计税基数合法和合理 地减少而节税;而后者则不是通过减少计税基数来节税;前者主要是利用国家的社会政策,而后者则主要是利用国家的财经政策 ( 2)分劈技术的特点 1)绝对节税。 分劈技术运用的是绝对节税原理,直接减少纳税人的税收绝对额,属于绝对节税的纳税筹划技术。 2)适用范围较窄。 一些企业往往通过分立为多个小企业,强行分割所得来降低适用税率,因此被许多国家认为是一种避税行为。 为了防止企业利用小企业税收待遇进行避税,一些国家针对企业的所得分割制定了反避税条款,所以分劈技术一般只适用于自然人的纳税筹划。 不过即使是自然人,能够适用的人和进行分劈的项目有限,条件也比较苛刻,因此分劈技术适用范围较窄。 但适用范围窄并不是说不能使用,一些国家税务局向纳税人免费寄的纳税宣传小册子也指导纳税人如何分劈所得和财产,以便节税。 3)分劈技术较为复杂。 采用分劈技术节减税收不但要受到许多税收条件的限制,还要受到许多非税条件如分劈参与人等复杂因素的影响。 所以技术较为复杂。 技术要旨 ( 1)分劈合理化。 使用分劈技术节税,除了要合法,特别要注意的是所得或财产分劈的合理,要使得分劈合法和合理,比如,严格 遵循税务局宣传册子的指导来分劈所得和财产。 我们上面举的就是一个合法和合理分劈所得的例子,如果不这样分劈,那对不熟悉税法的夫妇就要缴纳更多的税,通过分劈他们节减了税收。 此资料来自 企业 () ,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 2)节税最大化。 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尽量寻求通过分劈能使节减的税收最大化。 例如,一对英国夫妇有 40英镑在其丈夫名下的共同财产,他们有一个儿子。 丈夫有这样的想法,如果他先去世,要把共同财产留给妻子,因为英国规定,丈夫留给妻子的遗产可享受兔税,妻子去世后再将财产留给儿子,财产并没有发生被征两次税的情况。 丈夫寻求税务咨询,税务顾问向 他建议,正确的做法是丈夫生前就把 40万英镑的共同财产分劈为两部分,自己留下 ,把 子名下,在他去世后把他那部分财产留给儿子,妻子去世后再把她那部分财产留给儿子。 因为尽管丈夫的财产遗赠给妻子时免税,但妻子去世后留给儿子的遗产超过 23.1万英镑的部分要按 40%的税率向英国政府缴纳。 英国的遗产税是实行夫妇分别申报纳税制度的,在遗产税上每个人都享有 ,这里面有一个不是人人都会发现的税收陷井,就是每个纳税人也只有 免税额。 所以, 丈夫生前就把共同财产分劈成两个都小于 ,由夫妇各自把自己部分的财产留给儿子,可以节减。 五、扣除技术手段 扣除原意是从原数额中减去一部分。 税收中狭义的扣除指从计税金额中减去一部分以求出应税金额,比如,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为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税收中广义的扣除还包括:从应计税额中减去一部分,即“税额扣除”、“税额抵扣”、“税收抵免”。 比如,我国的《企业所得 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又如,我国的《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再如,英国个人在年终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时,是以计算出来的该人该年度应计税额减去该人该年度从源扣缴的预提税和预缴税款抵兔额后的余额,作为该人该年度的应清缴税额。 扣除技术的扣除是狭义的扣除,即指从计税金额中减去各种扣除项目金额以求出应税金额,扣除项目包括各种扣除额、宽免额、冲抵额等。 广义的扣除所包括的抵免,我们在后面再讨 论。 扣除与特定适用范围的免税、减税不同,扣除规定普遍地适用于所有纳税人。 比如,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所有此资料来自 企业 () ,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纳税人准予扣除与其取得收人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的金额。 又如,美国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诸如政府发行用于“公益目的”的债券利息收人等不予计列所得、求职费用等调整所得项目金额、房屋抵押贷款利息等扣除项目金额以及诸如纳税人本人和配偶等的宽免额等。 ( 1)扣除技术的概念。 扣除技术是指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 下,使扣除额增加而直接节税,或调整各个计税期的扣除额而相对节税的纳税筹划技术。 在同样多收人的情况下,各项扣除额、宽免额、冲抵额等越大,计税基数就会越小,应纳税额也越小,所节减的税款就越大。 ( 2)扣除技术的特点: ①可用于绝对节税和相对节税。 扣除技术可用于绝对节税,通过扣除使计税基数绝对额减少,从而使绝对纳税额减少;也可用于相对节税,通过合法和合理地分配各个计税期间的费用扣除和亏损冲抵,增加纳税人的现金流量,起到延期纳税作用,从而相对节税,在这一点上,与延期纳税技术原理有类似之处。 ②技术较为复杂。 各国税法中的各种扣除、宽免、冲抵规定是最为繁琐复杂,也是变化最多、变化最大的规定,而要节减更多的税收就要精通所有有关的最新税法,计算出结果并加以比较,所以扣除技术较为复杂。 比如,很多国家对亏损的结转冲抵规定有多种选择性条款:结转冲抵以后年度应税所得,结转以前年度所得,结转不同类别等。 ③适用范围较大。 扣除是适用于所有纳税人的规定,几乎每个纳税人都能采用此法节税,因此,扣除技术是一种能够普遍运用、适用范围较大的纳税筹划技术。 ④具有相对稳定性。 扣除在规定时期是相对稳定的, 因此采用扣除技术进行纳税筹划具有相对的确定性。 此资料来自 企业 () ,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 1)扣除项目最多化。 在合法和合理情况下,尽量使更多的项目能够得到扣除。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扣除的项目越多,计税基数就越小,计税基数越小,应纳税额就越小,因而节减税收就越多。 使扣除项目最多化,可以达到节税的最大化。 ( 2)扣除金额最大化。 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尽量使各项扣除额能够最大化。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扣除的金额越大,计税基数就越小,应纳税金额就越小,因而节减税收就越多。 使扣除金额最大化,可以达 到节税最大化。 ( 3)扣除最早化。 在合法和合理的情况下,尽量使各允许扣除的项目在最早的计税期间得到扣除。 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扣除越早,早期缴纳的税收就越少,早期的现金净流量就越大,可用于扩大流动资本和进行投资的资金也越多,将来的收益也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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