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的程序与规则(doc49)-人事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七条 核薪与调薪案件于 归档前,应登录于个人资料卡内。 第六十八条 除人事单位应备一份全公司人员薪资名册外,各一级单位亦应 备一份所属人员薪资名册。 第六十九条 薪资作业应另参照职薪办法中职薪等级表及有关规定办理。 □ 训 练 第七十条 职前训练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人事单位应办理以下职前教育: (一 )介绍公司沿革、经营方针、工作环境; (二 )简介各部门组织、职责、作业状况; (三 )出勤规定及注意事项; (四 )介绍各部门办公室及主管。 第七十一条 在职训练 (一 )人 事单位于年度开始,依所需训练目标、对象、课程、教材、预算,拟订训练计划。 (二 )人事单位于训练期中,应严予考核。 (三 )员工于接受训练后,视需要提出心得报告,成绩优劣列入考核依据。 第七十二条 专业训练 (一 )专业知识,视必要可办理专案训练。 (二 )搜集专业报导或讲座教材,印发给每位员工。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三 )各一级主管可自行申请或由公司指派参加国内外各种训练机构举办的讲座、观摩、训练。 第七十三条 训练作业应另参照 训练办法 规定办理。 □ 辞 职 第七十四条 正 式任用的员工如感工作不适或其他原因想辞职,应于 15 天 前提出辞职申请书,由单位主管及人事主管签具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再转回人事单位,人事单位据此填制薪资通知单办理停薪,转会计单位作业。 第七十五条 人事单位依据辞职申请书发给 离职通知单 ,通知本人于奉准离职日当天下班前依离职通知单上应办理事项,逐项办理移交,办理完毕后,由人事主管审核无讹后,并签章转会计单位核计当月薪资 (除特准外,均于下次发薪日发给 )。 第七十六条 人事单位根据离职通知单于当日即行办理下列事项: (一 )登记于人员异动记 录簿内。 (二 )注销人事单位控制的人员状况表内登记。 (三 )登记个人资料卡,注销个人资料档案。 第七十七条 人事主管视情况应约谈离职人员,并将面谈结果填入离职人员 面谈记录档案,以作为人事流动率检查参考。 □ 退 休 第七十八条 人员属退休年限,由人事单位填写 退休申请单 公文,详填理由及会签单位主管意见后,呈总经理核准,发给 退休通知单 ,副本转会计单位核发退休金。 第七十九条 经核准退休人员,于奉准退休日,应领取 离职通知单 逐项 办妥离职手续后,始发给退休金。 第八十条 人事单位凭退休通知单及离职通知单,应办理事项参照第七十六 条办理。 第八十一条 人员退休,应另参照 退休办法 规定办理。 □ 抚 恤 第八十二条 人员因公死亡者,由人事单位填写 抚恤申请单 公文,呈总 经理核准,副本抄送会计单位核发抚恤金。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第八十三条 死亡员工家属由人事单位会同办理离职手续,并填具 申请抚 恤金保证书 后,始得领取抚恤金,人事单位参照第七十六条办理有关事宜。 □ 移 交 第八十四条 各级主管人员及业务承办人员因故离职时,应将所负责的公物 及经 办事务逐件列具清册,在监交人监督下点交接任的人员,并会同接任人员提出移交报告书。 第八十五条 移交时应造清册名称如下 (一 )印章戳记清册。 (二 )所属人员薪资单册。 (三 )未办或未了重要案件目录。 (四 )保管文卷目录。 (五 )职责事务目录。 (六 )上级指定专案移交事项清册。 (七 )保管图书清册。 □ 申请福利金 第八十六条 员工符合福利金申请条件者,至人事单位填写 福利金申请单 公文,由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呈总经理核准后,副本抄发会计单位发给福利金。 第八十七条 福利金申请应另参照 福利办法 规定办理。 □ 申请宿舍 第八十八条 新进员工或现有员工若需要住宿舍,可到人事单位填写住宿申 请单申请配住,由人事单位签注意见后,转总务单位办理。 □ 参加工会 第八十九条〖 HT〗〓新进人员于报到日时,人事单位应视其任职单位询问是否参加工会并给予解释办理。 第九十条 人事单位应每月统计列册个人应缴会费,转会计单位代从薪资内扣缴。 □ 劳工保险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第九十一条 人员于报到日时,由人事单位登记办理投加保,生效日以到职 日为准。 第九十二条 人员于退职日当天,人事单位应即办理退保。 第九十三条 投保薪资因调整薪资或其他因素而变动时,应由人事单位填报 投保薪资调整单。 第九十四条 人事单位应保管劳保局每月寄来的劳保门诊单,当员工有需要时,可持私章索取。 第九十五条 员工劳保个人资料应立册登录备查。 第九十六条 人事单位应每月统计列册个人负担保费,转会计单位从薪资内扣缴。 □ 资料管理 第九十七条 各种人事命令、通知公布一周后,连同该案核准凭证 (申请单 或签呈 )合并归档。 第九十八条 每月初依据人员异动记录簿编制 人事异动月报表 ,呈核阅后,列入人事流动率检查依据。 第九十九条 人事单位应于每月 10 日编制各主管名册,送守卫或总机备查( 如未异动可具文报备 )。 第一 ○○ 条 员工若有需要 服务证明书 或 离职证明书 ,可至人事单位说明申请理由,由经办人填写证明,转秘书室盖印。 第一 ○ 一条 人事单位应备档案包括下列: (一 )人事异动案。 (贰 ) 人事奖惩案。 (三 )人事考绩案。 (四 )人事训练案。 (五 )人事规章案。 (六 )人事勤务案。 (七 )人事表报案。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八 )福利案。 (九 )文康活动案。 (十 )涉外事件案。 (十一 )收发文登记簿。 □ 其 他 第一 ○ 二条 本作业程序,应另参照 人事管理规章 有关规定办理,如有疑义,可由人事单位主管解释运用,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补充修正。 第一 ○ 三条 本作业程序承奉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人事管理规章 □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规则。 第二条 范围: (一 )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则 办理。 (二 )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从业人员而言。 □ 雇 用 第三条 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新进人员任 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考选事宜。 第四条 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 3 个月,作业员试用 40 天,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 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 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 不给工资。 第六条 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科缴验下列表件: (一 )全户户口本及公立医院体格检查表。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二 )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三 )保证书及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照片一张。 (四 )试用同意保证。 (五 )人事资料。 (六 )扶养亲属申报表。 (七 )其他必要文件 (如其他必要的同意书或证件等 )。 第七条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 (一 )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 )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 )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 )吸食鸦片或其他代用品者。 (五 )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六 )患有神精病或传染病者。 (七 )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八 )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九 )未满 15 岁者。 第八条 员工一经正式雇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 况应与本公司签订 定期工作协议契约书 ,双方共同遵守。 (一 )本公司各级从业人员共分八职称,其职称与职位对照见附表。 (二 )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 保 证 第九条 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 保证手续。 第十条 填写保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 )保证书原则上要求殷实独资或合伙行号 (铺保 )。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二 )公司保无效。 (三 )如个人保,限有不动产方有资格,并应详列不动产明细 (含地号 )。 (四 )行号保证应盖方型印鉴始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保证人: (一 )服务本公司员工。 (二 )本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同居共财亲属。 第十二条 被保证人有下列事形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及追缴责任,并 愿放弃先诉抗辩权: 一 )营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 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 )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 )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 )悬欠帐款不清者。 第十三条 保证人如欲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待被保证人另觅得 保证人,办妥新保证手续后,始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 保证人有下列事情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 15 天内,另行觅妥连带保证人: (一 )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 )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 )铺保的工厂、商店宣告倒闭或解散者。 (四 )保 证人的信用。 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五 )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五条 被保人离职 3 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事情,其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 服 务 第十六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第十七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 )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厅商的职务。 (三 )全体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 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 15 分钟。 (六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 )不得私自携带公物 (包括生产资料及影本 )出厂。 (八 )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 )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清洁。 (十 )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 (十一 )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 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 )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 )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 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 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 )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 (十五 )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八条 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 8 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作 息另行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惟每日延 长工作时间以不超过 4 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 46 小时。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第十九条 经理级 (含 )以下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 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 (工 )一日论 处。 第二十条 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 (一 )迟到、早退 1. 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 3 分钟至 15 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2. 迟到每次扣 100 元,拨入福利金。 3. 工作时间终了前 15 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4. 超过 15 分钟后,始打卡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 报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 无故提前 15 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6. 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 经单位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论。 (二 )旷工 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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