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工作条例(doc18)-人力资源综合(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终汇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 25 日 ~27 日上报 人力资源部门 ,人力资源部门 将全公司考勤汇总后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 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X、病假△、旷工○、婚假 +、丧假177。 、产假探亲假□、公伤假∧ 上下班规定 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7 时 30 分至 11 时,下午 12 时 30 分至 17 时,每周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经理级以下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委托 他人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迟到、外出、早退等情况报告 人力资源部门 , 人力资源部门 在第二天进行确认,记入当月考勤。 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罚款 50 元,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职工因公出差,须在本部门做好记录,如遇情况紧急无法向领导请假时,须在到达出差地后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否则不予报销出差费用,并做旷工处理。 假期规定 法定假日 除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外,在国定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的法定假日里,按规定休假,具体执行时,根据生产情况由部门决定。 病、事假 员工因私事或因病不能上班,本人应在前一工作日下班前填写请假单,经主管领导签署同意后生效,否则作旷工处理。 确因情况特殊,不能事先请假,复班后应立即向主管领导说明原 因,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作旷工处理。 病假:因病需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 30 天,可以请事假及抵充逾期仍未痊逾的天数。 即予停薪留职,但以 1 年为限。 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 15 天。 丧假 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请丧假 8 天。 员工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以及公婆、岳父母去世,可请丧假 5 天。 婚假 员 工 打卡 部门考勤员 人力资源部门 汇总 财务审计部 汇总 此资料来自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 第 8 页 共 19 页 员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 8 天,晚婚者加 2 天。 子女结婚可请假 2 天。 产假 女员工在加入本公司后的 1 年内,保证不怀孕及生育。 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 1 年后的女员工,且响应计划生育号召,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符合晚婚年龄者,在生育期间,可享受产假 90 天,并在其后五个月的哺乳期内,每天上班期间享受 1 小时哺乳时间。 产假期间公司按 5 元 /天发放产假工资(按工作日计算)。 工伤假 工伤须经事故分析,作出因果判断,分清责任,根据情节轻重,公司认可情况,经安全部门核准,按个案处理。 探亲假 对家在外省、市的管理技术人员,可享受探亲假。 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假一次,假期 20 天。 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 20 天。 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二年给假一次,假期 20 天。 探亲假期包括法定假日,探亲假期工资照发,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员工探亲,须事先填写探亲申请,须部门领导同意,报 人力资源部门 审核,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凭有关批准手续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公假 因参加政府举办资格考试(不以就为为前提者)。 征兵及参加选举者,可以请 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 出勤计算 本公司对丧假、婚假、病假均界定为事假。 工伤假将视为具体情况解决。 公司最终考勤管理汇总由 人力资源部门 负责。 员工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分别经班组、车间(科室)部门或所属公司领导批准后有效,对未经批准或假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请假批准权限:职工请假半天由班组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或科室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由所属部门领导批准,中层干部请假由所属公司总经理批准并报 人力资源部门 备案。 此资料来自 (大量管理资料下载 ) 第 9 页 共 19 页 第五章:员工培训 目的 为验证本公 司员工的资格并提供必要的培训,以确保并提升产品品质与提高工作效率,进而达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培训。 培训流程图 本公司培训划分 员工试用培训:新进员工于适用期间由其直属主管给予工作指导使其熟悉作业技能。 员工在职培训:经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员工培训,可分为“专业培训”及“一般培训”两种。 培训需求分为:新员工入厂培训需求,各特殊岗位培训需求,及其它培训需求。 新进员工或新设 备技术引进,可由各部门填写《培训需求表》,经所属公司总经理批复后报行政人事部审核,按顺序分别纳入周、月度培训计划。 职责 各部门主管:负责提报年度和临时培训需求,可采用培训需求调查表等方式收集员工需求的内容。 人力资源部门 负责: 负责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的汇总和确认。 负责新进员工培训及公共类技能培训。 负责主办或协办培训教材的准备和实施。 负责培训成果的记录保存与维护。 工作程序 提出培训需求 本公司各部门或专业公司主管应最迟于每 年 12 月份提出次年度员工培训需求计划。 并填写《员工培训需求表》呈总经理核准后,送 人力资源部门 备案。 如因新技术或新设备引进或新进员工需临时提出培训需求,但至少应一周前提交《员工培训需求表》报 人力资源部门。 审核、汇总 人力资源部门 应确认各部门培训需求计划内容及课程时数安排的适宜性,并汇总成《年度培训计划表》,通用性的培训项目可安排在同一时段集中 [培训。 人力资源部门 所汇总提报的《年度培训计划表》呈总经理,审核各培训需求项目是否符合公司品质政策和品质要求。 审核也可在总经理办公会上按会审的方式进行,核准后按计划实施。 培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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