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doc31)-财务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交的税金。 (三 )净资产类 第 301号科目 事业基金 ,主 要包括滚存结余资金等。 本科目应按核算的业务内容下设 “ 一般基金 ” 和 “ 投资基金 ” 两个明细科目。 “ 一般基金 ” 主要用以核算滚存结余资金; “ 投资基金 ” 用以核算对外投资部分的基金。 ,单位应将当期未分配结余转入本科目,借记 “ 结余分配 ” 科目,贷记本科目 (一般基金 )。 对于项目已经完成的拨入专款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转入本科目核算,借记 “ 拨入专款 ” 科目,贷记本科目 (一般基金 )。 ,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 对外投资 ” 科目,贷记本科目 (投资基金 );同时按 固定资产账面原价,借记 “ 固定基金 ” 科目,贷记 “ 固定资产 ” 科目。 、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 “ 对外投资 ” 科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 302号科目 固定基金 、自制、调入、融资租入 (有所有权的 )、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购入固定资产时, 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同时借记 “ 固定资产 ” 科目,贷记本科目。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租金,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借记 “ 固定资产 ” 科目,贷记本科目。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借记 “ 固定资产 ” 科目,贷记本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价借记本科目,贷记 “ 固定资产 ” 科目。 出售、对外投资转出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第 303号科目 专用基金 、设置的专门用途的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情况。 :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修购基金、住房基金等。 ,借记 “ 事业支出 —— 社会保障费 ” 、 “ 经营支出—— 社会保障费 ” 等科目,贷记 “ 专用基金 —— 医疗基金 ” 科目。 提取修购基金时,借记 “ 事业支出 —— 修缮费、设备购置费 ” 或 “ 经营支出 —— 修缮费、设备购置费 ” 科目,贷记 “ 专用基金 —— 修购基金 ” 科目;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残值变价收入转 入时,借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清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 年终,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从当年结余计提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 “ 结余分配 —— 职工福利基金 ”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事业单位收到各项住房基金收入 (不包括个人缴纳 的住房公积金 )时,借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贷记 “ 专用基金 —— 住房基金 ” 科目。 对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单位应设置辅助账 进行登记并核算其缴纳、使用及余存情况。 ,借记本科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等有关科目。 ,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单位专用基金结存数。 第 306号科目 事业结余 额 (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 )。 , 计算结余时,应将 “ 财政补助收入 ” 、 “ 上级补助收入 ” 、 “ 附属单位缴款 ” 、 “ 事业收入 ” 、 “ 其他收入 ” 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 财政补助收入 ” 、 “ 上级补助收 入 ” 、 “ 附属单位缴款 ” 、 “ 事业收入 ” 及 “ 其他收入 ” 科目,贷记本科目;将 “ 拨出经费 ” 、 “ 事业支出 ” 、 “ 上缴上级支出 ” 、 “ 销售税金 (非经营业务 )” 、 “ 对附属单位补 助 ” 、 “ 结转自筹基建 ” 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 “ 拨出经费 ” 、 “ 事业支出 ” 、 “ 上缴上级支出 ” 、 “ 销售税金 ” 、 “ 对附属单位补助 ” 、 “ 结转自筹基建 ” 等科目。 的结余。 ,单位应将当年实现的结余全数转入 “ 结余分配 ” 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 307号科目 经营结余。 ,应将 “ 经营收入 ” 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 经营收入 ” 科目,贷记本科目;将 “ 经营支出 ” 、 “ 销售税金 ” 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 “ 经营支出 ” 、 “ 销售税金 ” 科目。 ,如为借方余额,则为经营亏损。 ,单 位应将实现的经营结余全数转入 “ 结余分配 ” 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如为亏损则不结转。 第 308号科目 结余分配。 “ 应交所得税 ” 、 “ 提取专用基金 ” 等明细科目。 有所得税缴纳业务的单位计算出应缴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 (应交所得税 ),贷记 “ 应交税金 ” 科目。 单位计算出应提取的专用基金,借记本科目 (提取专用基金 ),贷记 “ 专用基金 ” 科目。 ,应将当年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全数转入本科目,借记 “ 事业结余 ” 、 “ 经营结余 ” 科目,贷记本科目。 ,为未分配结余。 ,单位应将当年未分配结余,全数转入 “ 事业基金 —— 般基金 ” 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 “ 事业基金 —— 般基金 ” 科目。 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涉及到以前年度结余的,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直接通过 “ 事业基金 ” 科目进行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上 加以注明。 (四 )收入类 第 401号科目 财政补助收入 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 为加强预算资金的核算管理,主管会计单位应编报季度分月用款计划。 在申请当期财政补助时,应分 “ 款 ” 、 “ 项 ” 填写 “ 预算经费请拨单 ” ,报同级财政部门。 事业单位在使用财政补助 时,应按计划控制用款,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 “ 款 ” 、 “ 项 ” 用途如需调整,应填写 “ 科目流用申请书 ” ,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使用。 ,借记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 财政补助收入累计数。 ,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 “ 事业结余 ” 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 “ 事业结余 ” 科目。 ,本科目无余额。 “ 国家预算收入科目 ” 的 “ 款 ” 级科目设明细账。 第 403号科目 上级补助收入。 ,借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贷记本科目。 “ 事业结余 ” 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 事业结余 ” 科目。 , 本科目无余额。 第 404号科目 拨入专款 、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借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拨款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拨入专款累计数。 ,对已完工的项目,将本科目与 “ 拨出专款 ” 、 “ 专款支出 ” 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 “ 拨出专款 ” 、 “ 专款支出 ” 科目,其余额按拨款单位规定办理。 ,进行明细 核算。 第 405号科目 事业收入。 单位收到的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也在本科目核 算。 但收到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主管部门要通过 “ 其他应付款 ”科目核算。 ,借记 “ 银行存款 ” 、 “ 应收账款 ”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取得收入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按计 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贷记 “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 经财政部门核准,预算外资金实行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取得收入时,应按核定的比例分别贷记 “ 应缴财政专户款 ” 和本科目。 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平时取得收入时,先全额通过本科目反映,定期结算出应缴财政专户资金结余时,再将应上缴财政专户部分扣出,借记本科目,贷记 “ 应 缴财政专户款 ” 科目。 ,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 “ 事业结余 ” 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 “ 事业结余 ” 科目。 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设置明 细账。 第 409号科目 经营收入 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或确认 )经营收入时,借记 “ 银行存款 ” 、 “ 应收账款 ” 、 “ 应收票据 ” 等科目,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单位,按实际收到的价款贷记本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按实际收 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按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贷记 “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 ,不论是否属于本年度销售的,都应冲减本期的经营 收入,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借记本科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单位,按不含税价格借 记本科目,按销售时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借记 “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 科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 单位为取得经营收入而发生的折让和折扣,应当相应冲减经营收入。 ,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 “ 经营结余 ” 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也可以并设若干总账科目。 第 412号科目 附属单位缴款。 ,借记 “银行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缴款退回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将本科目贷方余额全数转入 “事业结余 ”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 “事业结余 ”科目。 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 413 号科目 其他收入。 如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doc31)-财务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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