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局电厂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办法(doc31)-生产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部 负责组织 制定专门的搬运方案; 3. 9. 4现场外搬运应考虑路面情况,桥梁的承载能力及高度、宽度,天气情况,搬运时间等 , 对超限设备的搬运,供应商 /分包方或项目物资部应制定专门的搬运方案; 3. 9. 5搬运由供应商或分包方承担时,在选择供应商或分包方时,项目物资部应对其搬运能力(包括搬运设备能力、搬运工人的培训和资格等)进行评价和考察,现场监督; 3. 9. 6因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处理: 3. 9. 6. 1 对因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的物资,负责搬运的单位应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作好标识 以确保不被混用; 3. 9. 6. 2 因自行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时,由当事人书面报告物资部采取措施,进行更换或处理; 3. 9. 6. 3 因供应商搬运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物资部应要求供应商及时作退货或更换处理; 3. 9. 6. 4 因分包方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工程部应要求分包方写出书面报告,并承担经济损失,同时通知采购人员进行更换。 3. 10物资贮存 3. 10. 1 业主提供的物资和项目经理部采购的物资由物资部负责保管,分包方采购的物资由分包方负责保管,物资保管员对已进场验收合格的物资建立台帐,记录规格、数量、进出库情况; 3. 10. 2 物资 的接收与领取 前应办理交接手续,库管员应保存验收 入库 、 出库 交接记录; 3. 10. 2. 1 项目库管员依据领料单发放材料,领料单必须标明材料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并有项目工长签字,缺少任何一项均不能发料; 3. 10. 2. 2 产品质量有保质期限要求的,要标明进场时间,做到先进先出; 3. 10. 2. 3 月末 25 日前库管员应将当月材料消耗量、库存量统计出来,报送主管领导及材料计划员; 3. 10. 3 物资的贮存应符合以下要求: 3. 10. 3. 1 按施工组织总平面图与产品性能、形态,合理堆码,保持库区整齐规范, 大宗物资要支垫、齐头、分层堆放,散料要成堆成丁,受大气影响怕潮以及易散失、变质的物资要入棚、库贮存; 3. 10. 3. 2 贮存物资应有明显标识,做到帐、卡、物应相符 ,对有追溯要求的物资(如钢材、水泥),应做到批号、试验单号、使用部位等清晰可查; 3. 10. 3. 3 物资堆场和库房必须地面平整、排水畅通 ,对有环境(如温度、湿度、通风、清洁、采光、避光、防鼠、防虫等)要求的物资,仓库条件必须符合防火、防盗、防雨、防潮、防漏、防尘、防冻、防霉、防腐、防晒、防锈、防虫、防毒规定; 3. 10. 3. 4 贵重、易燃、易爆、有毒物 品,必须特别标识并安排专人、专库分开存放保管 , 配备必要的器具及消防用品,并要有安全隔离措施。 3. 11物资的标识 3. 11. 1 砂、石、红砖、加气砼块等品种单一、不易混淆的物资和有外包装标识的物资,可不作产品标识,只作待验、已检合格标识; 3. 11. 2 水泥、防水材料等不作产品标识,要求作保质期限、待验、已检合格标识,标识内容要注明进场时间和检验状态; 3. 11. 3 钢筋应作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标识内容应注明钢筋的材质、规格、待验或已检验合格; 3. 11. 4 进入库房或作业面的物资均为合格,用合格卡或合格库作标 识; 3. 11. 5 危险品、爆炸品、有毒物品标识用红色标记; 3. 11. 6 用挂牌或用记录或堆放区域作标识。 3. 12不合格物资的处置 3. 12. 1 评价物资是否合格时,既要考虑质量标准,也要考虑环境标准; 3. 12. 2 不合格物资分为可让步接收的和不可让步接收的两类 ,返修后可接收的、可降级使用的、可改作它用的不合格物资为可让步接收的物资,其余的均为不可让步接收的物资; 3. 12. 3不合格物资处置 3. 12. 3. 1发现不合格物资,检验人员应将不合格情况记录在不合格物资记录上 ,将不合格物资单独堆放或采取可靠措施使其 与合格品隔离 , 在其堆放处或其包装上(没有包装时,在物资上)设置明显的不合格标识牌,以防止处置前的误用; 3. 12. 3. 2 检验人员应组织有关人员对不合格物资进行评审,以判定该不合格物资是可让步接收的还是不可让步接收的; 3. 12. 3. 3 对于判定为可让步接收的不合格物资,检验人员应写让步接收单,交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业主 /设计 /监理批准;只有在得到业主 /设计 /监理同意后,才能将让步接收物资发放使用; 3. 12. 3. 4 对于判定为不可让步接收的不合格物资,检验人员应通知采购人员 进行 退换或作报废处理,并将处置结果记录于不合格物资记录单上 ; 3. 12. 3. 5 对于返修后或已退换的物资,检验人员应重新进行验证,如仍不合格则应重新进行处置并制定纠正措施; 3. 12. 3. 6 项目物资部负责保存不合格物资记录单、让步接收单、纠正措施。 3. 13 对分包方采购物资的控制 3. 13. 1 在与分包方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分包方采购物资的范围、样品/样本报批、供应商评价、采购合同签署等内容; 3. 13. 2分包方采购的物资,由分包方负责验证,项目物资部对分包方验证情况进行监督; 3. 13. 3分包方负责提供质量 证明、检验报告、试验报告等文件,物资部予以验证并保存验证记录。 3. 14甲方提供物资 3. 14. 1 业主为项目提供的任何物资,按本章 条中相关规定执行; 3. 15. 2 在验收、贮存、维护过程中,如有丢失、损坏或不适用等情况,项目物资部应 记录并向甲方报告 , 其格式见附表 十。 3. 15周转料具租赁管理 3. 15. 1 物资部门应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周转料具的配置、调度、租赁、回收维修等项工作;项目 部 优先在上海分公司租赁站租赁使用周转料具,在上海分公司周转料具不能满足需要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物资部 可 向社会合理 租赁项目所需的周转料具 ; 3. 15. 2 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由项目工程技术部门提出周转料具需用总量和分期租赁申请计划,申请计划应写明单位、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时间,在租赁使用期前 20 天报送物资部门,物资部门应在 5 日内予以审核确认 ; 3. 15. 3 物资部门按审核确认的周转料具使用数量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周转料具的名称、规格、数量;租赁期限;租赁费收取标准;定额损耗率;交接、运输方式;质量要求及赔偿规定;租赁费结算时间及结算方式;其它事项等 ; 3. 15. 4 工长 是施工现场周转料具合理使用的责任人,具体负责现场周转料具的申请、验收、退租等管理工作。 项目物资部门协助工长监督、管理现场周转料具。 3. 16周转料具的使用控制 3. 16. 1 项目对周转料具的使用实施施工班组(或分包单位)二次租赁或采用保量借用的控制方式落实作业班(或分包单位)使用责任 ; 3. 16. 2 项目周转料具管理人员要经常巡视作业面,及时制止野蛮、违章作业行为,并组织人力回收剩余周转料具与零附件,减少丢失和损坏 ; 3. 16. 3 项目应严格控制周转料具的投入数量,最大限度的提高周转次数,及时、分期、分批组织周转 料具退场。 3. 17材料消耗的控制 3. 17. 1 项目部将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材料消耗目标,并采取多种控制形式,将目标分解到施工班组,狠抓落实。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将分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控制方式,控制材料消耗。 3. 17. 2 在主体施工阶段,重点控制钢筋、砼、周转料具三大主要 物具 消耗 : 3. 17. 2. 1 钢筋集中统一下料、加工。 工程技术部门应结合实际 情况 提出供应长度要求,加工厂采取必要的冷拉措施,提高钢材出材率;物资部门供应定尺钢筋、检尺验收,减少实际重量与理论换算的量差;钢筋加工对作业班组实行加工损耗承包;成型钢 筋由钢筋绑扎作业班组凭配料单向加工班组二次领料 ; 项目物资部门及时收集有关记录,作为钢筋节超对比分析的依据;成型钢筋进入施工现场后,由绑扎班组负责保管使。中建局电厂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办法(doc31)-生产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