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财务制度(doc7)-财务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入配比。 第二十条 中小学校从有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 中小学校的支 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中国最庞大的数据库下载 中国最庞大的数据库下载 第六章 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三条 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二十四条 中小学校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 专用基金是指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提取和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二十六条 专用基金包括修购基金 、职工福利基金、医疗基金、奖教奖学基金等。 修购基金是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职工福利基金是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医疗基金是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未纳入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职工医疗开支的资金。 奖教奖学基金是接受社会捐赠,专门用于奖励教职工和学生的无须保留本金的资金。 中小学校可以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其他专用基金。 第二十七条 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 资产管理 第二十八条 资产是指中小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 中小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 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付款项、借出款、存货等。 存货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中国最庞大的数据库下载 中国最庞大的数据库下载 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 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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