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遵义县红岩水电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2]2号); ( 21)《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6〕 31号); ( 22)《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5〕 17号); ( 23)《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 2013〕 37号); ( 24)《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中央深改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016年 11月); 部委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号); (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保部令第 5号); (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家环保总局令第 5号); 13 ( 5)《关于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 1997〕 758号); ( 6)《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发〔 2001〕 4号); ( 7)《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 2002〕 125号); ( 8)《关于加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监管工作的意见》(环发〔 2004〕 24号); ( 9)《关于加强自然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管理的通知》(国家环保局 2004年 12月); (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 11)《关于开展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清单式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 [2016]61号; ( 12)《关于印发 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低温水和过鱼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的函》(环评函〔 20064 号); ( 13)《关于印发 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水环境与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政策研讨会会议纪要 的函》(环办函〔 2006〕 11号); ( 14)《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环发〔 2015〕112号); ( 15)《关于深化落实水电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通知》(环办〔 2012〕19号); ( 16)《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水利部 〔 2006〕 2号); ( 17)《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环发〔 2007〕 37号); ( 18) 《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发〔 2012〕4号); ( 19)《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的通知》(环发〔 2005〕 13号), 2012 年 1月实施; ( 20)《关于有序开发小水电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通知》(环发〔 2006〕 93号); 《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 14 (环发 [2015]178号), 2016年 1月实施; ( 21)《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环办〔 2009〕30号); ( 22)《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 〔 2005〕152号); ( 23)《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的通知》(发改经体〔 2016〕 442号); ( 24)《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发〔 2014〕 65号); ( 25)《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见》(水电〔 2018〕312号)。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 1)《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 2009年 6月 1日); ( 2)《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水功能区划有关问题的批复》(黔府函〔 2015〕 30号); ( 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黔府发〔 1995〕52号); ( 4)《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2015年 7月 31日修订); ( 5)《贵州省林地管理条例》( 2003年 9月 28日); ( 6)《贵州省生态功能区划》(黔府函〔 2005〕 154号); ( 7)《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暂行办法》( 1997年 7月 24日); ( 8)《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999年 9月 25日); ( 9)《贵州省渔业条例》( 2006年 1月 1日); ( 10)《贵州省河道管理条例》( 1998年 1月 1日); ( 11)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发〔 2009〕 7号); ( 12)《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黔党发〔 2011〕 2号); ( 13)《关于印发 贵州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管理目录( 2015年本) 的通知》(黔环通〔 2015〕 269号); 15 ( 14)《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 2013年 3月 1日); ( 15)《贵州省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办法》(黔府发〔 2018〕 29号); ( 16)《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6年 1月); ( 17)《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湖泊河流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黔府办发〔 2008〕 28号); ( 18)《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 黔环通〔 2014〕 125号); ( 19)《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黔府发〔 2015〕 39号); ( 20)《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发〔 2014〕 13号); ( 21)《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 2016〕 31号; ( 22)《省 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的通知》(黔府发〔 2018〕16号); ( 23)《关于印发 贵州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实施方案 的通知》(黔水农〔 2019〕11号); ( 24)《贵州省水利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转发水利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黔水农 [2019]52号); ( 25)《遵义市新蒲新区小水电清理整改 ―一站一策 ‖工作方案》。 技术导则与规范 (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2016); (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水利水电工程》( HJ/ T88—2003); (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2018); (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2009); (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2018); (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HJ19—2011); (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 T169—2018); ( 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50433- 2008); 16 ( 10)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GB50434—2008); ( 11)《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设计规范》( SL2902009); ( 1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912002); ( 13)《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 SL395—2007); ( 14)《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552000)。 技术资料及相关文件 ( 1)遵义市新蒲新区经济发展处:(遵新经发投资 [2016]557号)《遵义市新蒲新区经济发展处关于遵义县红岩水电站扩建项目核准的通知》 ; ( 2)遵义市水务局:(遵市水建 [2016]49号)《遵义市水务局关于发送遵义市喇叭镇红岩水电站扩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的函》; ( 3)贵州遵义博源环境科技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遵义县红岩水电站扩建项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黔博源监报 [2017]第 120号)。 ( 4) 《遵义市新蒲新区湘江红岩水电站扩建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因子筛选 环境影响识别 本工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涉及到区域内的水生及陆生生物、环境地质、水环境、环境空气、声环境、土壤、土地资源、人群健康、社会经济等多个环境要素。 对这些环境影响关键问题的识别采用矩阵识别分析方法,判定本工程环境影响的关键问题是生态问题、径流问题、水土保持问题、施工环境问题。 详见表。 表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矩阵 时段 影响因素 自 然 环 境 社 会 环 境 局地气候 水文 泥沙 水质 水温 陆生植 物 陆生动 物 水生生 物 环境空 气 声环境 土地资 源 水土流 失 环境地 质 人口容 量 生活质 量 防洪 灌溉 供水 景观 人群健 康 经济发 展 准 备期 场地清理 ◇ ◇ ◇ ◇ ◆ ◇ 对外交通 ◇ ◇ ◇ ◇ ◇ ◇ ◇ ◇ ◇ ◇ 施工期 构筑物施工 ◇ ◇ ◇ ◆ ◇ ◆ 机械/车辆 ◇ ◇ ◇ ◆ ◇ ◇ 施工 ◇ ◇ ◇ ◇ ◇ 17 人员 固体废碴 ◇ ◆ ◆ ◇ ◇ 废水污水 ◇ ◇ ◇ 运 行期 发电厂房 ◇ ◇ ◇ ◇ ◇ ◆ (注:空白 ——较小影响, ◇ ——一般影响, ◆ ——显著影响)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及判定结果,结合项目特征及周围环境特点,确定本项目对环境影响的因子见表。 表 环境评价因子识别表 环境要素 现状评价因子 预测评价因子 施工期 营运期 环境空气 SO NO PM 、 TSP / / 地表水 pH、 DO、 COD、 BOD SS、 NH3N、TP、高锰酸盐指数、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石油类、 Fe、 Mn COD、 BODSS、 NH3N 水位、流量、水文情势变化、水质 声环境 等效连续 Leq( A) 等效连续 Leq( A) 固体废物 / 弃渣、一般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生态环境 陆生生态、水生生态、景观 陆生生态、水 生生态 陆生生态、水生生 态 土壤环境 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 1,2二氯乙烷、 氯乙烯、顺 1,2二氯乙烯、反 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 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 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 1,1,1三氯乙烷、 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 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 1,2二氯苯、 1,4二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 +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硝基苯、苯胺、 2氯酚、苯并 [a]蒽、苯并 [a]芘、苯并 [b]荧蒽、苯并 [k]荧蒽、二苯并 [a,h]蒽、茚并 [1,2,3cd]芘、萘;水溶性盐总量共 47 项 / / 评价工作等级根据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周围环境敏感程度及《环境影响评 18 价技术导则》中评价等级的原则确定。 ⑴ 环境空气 本工程建成运行后主要依靠水力发电,不产生废气。 本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期扬尘 TSP,其影响范围为施工征地范围,其产生量少,施工作业面分散、地形开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小,经估算模式计算, Pmax< 1,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 –2018),环境空气评价作三级评价。 ⑵ 水环境 ① 地表水: 本项目属于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 )应按水温、径流与受影响地表水域等三类水文要素的影响程度进行判定,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水文要素影响型建设项目评价等级判定依据及结果 评价等级 水温 径流 受影响地表水域 年径流量与总库容百分比α/% 兴利库容与年径流量百分比 β/% 取 水 量占 多 年平 均 径流 量 百分比 γ/%。20xx年遵义县红岩水电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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