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后勤服务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办法(36页)-人事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助; 九、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 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十、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 十二、执行员工手册; 第 61条 工作时间八不准: 一、不准聊天、吵闹; 二、不准无故离岗、串岗; 三、不准打私人电话闲聊天; 四、不准唱歌、听音乐; 五、不准看闲书、玩游戏; 六、不准上班时间接待亲 友或办私事; 七、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八、不准渎职、失职,贻误公务。 《人员需求计划表》 《应聘人员登记表》 《员工信息统计表》 《起薪通知单》 《人员增补申请表》 《员工转正考核表》 《员工培训协议书》 《解聘员工申请表》 《移交工作清单》 第二编 薪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公司薪资分配原则 第 1 条 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建立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企业激励机制,以工作责任、工作技能、工作强度为基本要素,参考教育部“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规定,建立本公司薪资系列。 第 2 条 员工量材适用,实行以岗位定级别,以业绩定档次的工资制度。 第 3 条 公司实行职务能上能下,工资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实际表现及考核结果进行晋、降级,实行易岗易酬的工资制度。 第 4 条 实行工资晋级与考核结果相结合的工资晋级制度,以晋级工资为手段,激励员工优质服务、高效工作。 第 5 条 对新聘用的员工, 公司通过考查本人的学历、 职称、 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综合资历和所担任的职务,确定其薪级。 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其本人的实际表现,决定是否调整其薪级。 并且在员工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 表现情况随时调整(高、低)员工的薪级。 第二章 工资结构 第 6 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四部分构成: 一、基本工资: 400 元 +企业工龄工资(每年 20 元) 二、岗位工资 :基数工资( 350 元)系数 k 三、岗位津贴:交通费津贴 +误餐补助 +通讯津贴 +书报津贴 四、绩效工资:基数 a 系数 h 第 7 条 公司员工岗位分为三大类:即核心层岗位、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 和工勤岗位。 第 8 条 核心层岗位和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共分八级,即总经理级、副总经理级、总经理助理级、部门经理级、 部门副经理级、一级业务员、二级业务员、三级业务员,每一级工资均分为四档。 核心层岗位和管理及专业技术岗位设十九档工资。 工勤岗位设三档工资。 第三章 员工工资定级定档原则 第 9 条 员工工资定级原则是:以岗定级。 主要考虑员工所在岗位的下 列因素: 一、岗位的重要程度; 二、岗位对员工素质要求的高低; 三、岗位工作难度及工作量的大小。 第 10 条 员工工资定档原则是:以业绩定档次。 即以员工在岗位履行职务的胜任程度定档,包括下列因素: 一、敬业精神 (工作态度 ); 二、工作熟练程度 (考虑任职时间,资历因素 ); 三、工作效率; 四、工作业绩。 第四章 岗位工资定级办法 第 11条 员工工资定级办法: 一、由用人部门经理根据员工岗位规范,提出岗位定级意见 (填写《部门员工定级审批表》 ),再由人力资源部提出审核意见,最后报总经理审定。 二、总经理助理及部门负责人的工资定级,由人力资源部和集团分管领导提出定级意见,由总经理审定。 三、公司副总经理的工资定级,由总经理确定。 四、员工工资定级细则: 1. 新员工具有博士学历或正高职称或在原单位为正处级干部或工作业 绩特别突出者,考核合格后,初次定级可聘为部长级员工; 2. 新员工具有 硕士学历或副高职称或在原单位为副处级干部或工作业绩突出者,考核合格后,初次定级可聘为为副部长级员工; 3. 新员工具有本科学历或中级职称或在原单位为正科级干部或工作业绩显著者,考核合格后,初次定级可聘为为一级业务员; 4. 新员工具有大专学历或初级职称或在原单位为副科级干部者或工作业绩良好者,考核合格后,初次定级可聘为为二级业务员; 5. 新员工具有中专学历或在原单位为科员,且在集团招聘的相同或相 6. 近岗位工作满至少两年,考核合格后,初次定级可聘为为三级业务员; 7. 任何一级员工提升薪资级别,必须在本集团公司原定级岗位工作满两年, 经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综合考评合格后,报请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8. 按以上规定已定级员工,若个人工作业绩非常突出,并在原岗位连续两年考核成绩优秀者,第二次定级时可酌情提高薪资级别一级,但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方可执行。 9. 对集团工作有重大贡献者或工作业绩优异者,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岗位工资定级可破格执行。 第 12条 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档次确定标准 一、岗位工资档次标准: 岗位工资 =基数工资( 350 元)系数 k ( k 的范围为 ) 二、员工从事某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般执行本岗位起点档的工资; 三、员工从事某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业绩显著,可执行本岗位的第二档工资标准; 四、员工从事某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业绩突出,可执行本岗位第三档工资标准; 五、员工从事某管理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业绩特别突出,可执行本岗位第四档工资标准; 六、凡岗位职务有变化的,按新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七、 新聘用的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具有某管理职务任职资历的员工,一律按在省高校后勤服务产业集团任职岗位确定工资标准。 第 13条 工勤岗位工资定级标准 员 工从事工勤岗位工作,视其工作责任、工作态度按工勤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级 别 岗位工资 工勤一级 500 工勤二级 300 工勤三级 100 第五章 绩效工资实行办法 第 14 条 为加强集团激励机制建设,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突出对员工业绩的考评,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利润总额与员工收入同步增长的措施,结合集团实际经营状况,执行绩效工资制。 第 15 条 适用范围: 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适用范围为集团正式在编人员,其他人员由所在部门根据情况另行规定,报集团批准执行。 各公司在编人员的绩效工资暂由集团代发,每季度 由财务部统一 核算,计入公司成本。 第 16 条 计算期间:绩效工资考核的计算期间,每月 21 日至下月 20 日,26 日发放。 第 17条 考核的程序: 成立集团绩效工资考核小组,由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执行。 一、由集团各部门(公司)每月 20 日前上报下月工作计划,经集团绩效工资考核小组根据集团的总体部署,进行必要调整确认后,下达集团各部门(公司)月度工作计划及具体目标、任务,经各部门(公司)负责人签字,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各部门(公司)月工作计划的内容应切合实际,详细具体,操作性强,月工作计划的内容要和年度目标责任书内容 紧密联系。 二、各部门(公司)每月 21 日前上报当月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由集团绩效工资考核小组根据各部门(公司)的月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部门(公司)当月工作计划的完成率,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各部门(公司)当月工作计划的自报完成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可信,要如实反映实际存在的问题,对不能按计划完成的工作,要有客观、科学的分析和下一步采取的补救措施。 各部门(公司)负责人要对当月工作计划的自报完成情况负责,若有虚假情况,扣发负责人当月绩效工资。 各部门(公司)每月工作计划和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汇总。 三、集团各部门人员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签到,各分公司人员的考勤由各公司指定专人负责,请假等事宜按照《员工考勤、请假、休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考勤情况每月 21 日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 四、员工当月的奖惩情况由各部门(公司)负责人或绩效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随当月考勤纪录一并报人力资源部汇总,交由集团考核小组研究后确定奖惩数额,并报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执行。 第 18条 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 一、绩效工资 =工资基数 a X 绩效工资系数 k X 月工作计划的完成率 h – 考勤情况 +/ 奖惩 情况。 二、绩效工资体系分核心层员工绩效工资系统和非核心层员工绩效工资系统二大类。 核心层员工绩效工资基数 a 和系数 h 与非核心层员工绩效工资基数 a 和系数 h 按不同标准执行。 三、绩效工资基数的数额以集团《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实际完成情况为依据,由总经理办公会议根据每月集团利润实际完成情况和各部门(公司)每月工作进展情况共同确定。 四、员工的绩效工资系数由集团考核小组参考《陕西省高校学校后勤服务产业集团员工岗位定级序列表》,根据集团(公司)全年《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实际完成率、利润分配率和个人年度考核等级及员工的工 作业绩、岗位工资系数、学历、职称等情况研究确定。 五、员工绩效工资系数 k 的适用范围: 核心层员工的绩效工资系数 k 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确定,范围是: 管理、专业技术岗位员工的绩效工资系数参考“在编员工工资级别序列表”分八级九档确定,范围是。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员工的绩效工资系数参考管理岗位绩效工资系数确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员工参照部门副经理系数确定,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的员工参照一级业务员系数确定,同时具备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员工,绩效工资系数就高不就 低,范围是 ; 工勤岗位员工的绩效工资系数参照三级业务员系数确定,范围是。 六、各部门(公司)月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如在 80%以上,月工作计划的完成率 h 按 1 计算;如在 60%80%期间,月工作计划的完成率 h 按 计算;如在 50%60%期间,月工作计划的完成率 h 按 计算;如在 50%以下,月工作计划的完成率 h 按0 计算。 七、集团员工绩效工资中考勤部分的扣减情况参照《员工考勤、请假、休假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 19条 《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由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由 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如与以前的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此次规定为准。 第六章 其它工资执行办法 第 20条 工龄工资 为鼓励员工长期投身省高校后勤服务产业集团事业,并兼顾 员工的资历,设立员工工龄工资。 其标准按 2020 年省高校后勤服务产业集团成立后在集团工。高校后勤服务集团人力资源管理办法(36页)-人事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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