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源泉扣缴非居民税收管理faqs(51页)-税收(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代位权的特点  代位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直接向第三人(次债务人)行使权利的权利  代位权属于债的保全制度,目的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而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当损害,确保债务得以清偿。  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的方式是诉讼方式,而不是由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其他执法行为。 所得税法第 39条 “所得税代位权”。  适用条件不同:扣缴人未扣缴,纳税人未缴纳  追缴方式规定不同:未明确规定  有共同点,都是追缴方式,补救措施。  不属于代位权性质  关注的问题: 其他收入来源 1 对于外国企业 A的境内机构 A1欠税追缴行为是否包括以下所有情况。 1) A1 本身的应收款项 2) A在中国境内的应收款项 3) A在中国境内的另一分支机构 A2的收入款项。 4) A或 A A2的财产转让(拍卖)收入。 非居民再回顾:  有机构场所: -常驻代表机构 (申报) -承包工程和劳务(扣缴或申报) -国际运输(扣缴或申报) - 其他(产销分厂,分公司、分行等)(申报)  无机构场所:预提税(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 (扣缴) 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其他领域  常驻代表机构的征税: 国税发 [1996]165号 国税发 [2020]28号 据实、核定、按经费支出换算征税  国际运输  其他 • 汇发 (1999)372号 《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 及 六个格式 • 国税发 (2020)66号 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售付汇凭证 客观上起到了发现和管理非居民税源的作用 但 , 1 这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宪章“国内监管不得妨碍资本正常流动”的要求相矛盾。 1 我国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成员,这种监管手段本质上是暂时的和过渡性的,随着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和便利贸易的需要,税务部门与外汇监管部门的合作将转变为两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事后检查。 税务部门通过提高管理意识加强制度建设主动有效地监管非居民税源迫在眉睫。 取而代之的 1 数据共享 1 数据传递 1 相互反馈 , 1 事后 .主体和间接管理 案例 3: 2020年,铁道部 (甲方 )与法国 S公司、北京东方车辆公司 (乙方 )签署了技术设备引进和机车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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