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和交易订购合约书(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基於互信原則 , 乙方須確保訂購標的物之品質 , 不良率目標值 (運送不良及不正常使用發生之不良除外 )應控制於 %以下 , 否則甲方得依此向乙方提出損害賠償 , 依第 19 條之罰責辦理。 由乙方負責送達至甲方指定之全省各地經銷商處 , 所發生之包裝不良或運送不良 , 由乙方全數負責。 第 7 條 : 付款方式 驗收後 , 依實 際驗收數量開立 30 日期票支付乙方。 甲方之付款日基準 , 係依甲方財務部標準付款日計算 (送貨次月 25 日起算 30日期票 )。 第 8 條 : 延遲交貨 乙方除不可抗拒之原因 ( 天災、戰爭 )外,須確保依第 4 條之交貨期限之約定供應甲方 , 否則甲方有權逕行終止乙方之交貨 , 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之一切損失。 乙方收到訂單後 , 須依甲方之訂購單指示交期完成交貨數量 , 每逾一日 , 罰訂單訂購總價之百分之一罰款。 逾 30 日 , 仍無法履行交貨 , 除計算累計罰款外 , 甲方可逕行取消訂單並 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懲罰性違約金新台幣 50 萬元整 , 以彌補開發日程延後損失 , 乙方不得作任何抗辯於甲方 , 甲方得由貨款中扣除。 雙方若徵得對方同意延遲交貨 , 或因天然災害或人力無法抗拒之因素而延遲交貨 , 則不在此限。 因驗收不合格 , 至逾原定交貨期限者 , 概作逾期交貨論 , 惟交貨之待驗日數(不含驗收不合格後換貨品之待驗日數 )應予扣除不計。 第 9 條 : 品質異常處理 乙方保證所交之貨品均為新品 , 若日後甲方發覺其中有隱含舊品 , 不論驗收與否 , 乙方均應負責於接獲甲方通知後七天內無償給予更換。 產品在上市後 , 依使用說明書正常使用下 , 若發現貨品損壞或功能異常時 , 甲方得全數自市場回收該批貨品 , 並全數退貨予乙方。 乙方應依甲方之要求限期 4 改善 , 否則甲方有權逕自取消訂單。 以上品質異常之產品 , 在經雙方共同確認後 ( 乙方應配合甲方於三日內給予確認 , 否則甲方得逕行判定 ), 甲方得要求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所生一切費用損失。 且其因而所生之費用 , 可歸責於乙方時概由乙方負責支付。 甲方售出乙方供應之產品 , 若有品質異常需赴現場解決時 ,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派人配合辦理。 第 10 條 : 保證期間 自交貨之驗收合格日起 , 24 個月內為售後保證期間。 而使用自來水地區內膽保證三年不漏水 , 使用地下水地區者內膽保證 24 個月 , 離島地區者除外。 在保證期限【 24 個月】內 , 維修零件均由乙方義務無償供應 , 且其原因可歸責乙方時 , 乙方須支付甲方每次至消費者處所維修之工本費 NT$400 元 , 但甲方應提供客訴報怨單 (如附件 )及退還瑕疵品 , 甲方得由貨款中扣除。 無法維修之不良品 , 則以一台賠一台處理。 訂購之標的發生故障 , 非因乙方原始設計不良所造成 , 維修由甲方負責。 反之 , 則由乙方辦理。 第 11 條 :。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