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者媒体音响科技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5页)-财务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程,房屋、建筑物的整体装修也纳入在建工程管理。 第七十条 设备安装工程中自购的材料、物资、设备应建立采购审批制度和实物保管制度。 大宗材料及机器设备的订购,应在产品的价格、质量、性能比较后,确定供货单位、签订购货合同。 财务管理制度第七十一条 财务部应对工程 物资建立数量、金额明细账进行核算,工程部门应指定专人做好工程物资的入库验收、领发、保管、盘存、账簿登记工作,按月与财务核对,做到账账、账实相符。 第七十二条 财务部应严格按合同支付工程款项,工程施工单位报送形象进度表和工程价款单,经项目负责人审核、公司财务部复核、报相关权限人批准后,支付工程进度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按以下的原则掌握:工程竣工后,应保留 1020 %的工程款;待工程全面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后,应保留 5%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后使用部门与资产归口部门共同认定确无质量问题后,全部付清。 第七十三条 在建工程在达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具备使用和投产条件的,工程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同时与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的转账手续。 交接验收时,须做好文字记载,并由有关人员签字,财务部门同时做好资产估价入账和计提折旧的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中,发现因施工单位原因,工程的工期、质量或功能未能达到合同规定要求时,应扣付工程款或要求赔偿,如预留保证金不足抵扣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追回。 第七十四条 工程竣工决算办理后,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工程管理部门应负责及时办理, 并将固定资产清册,连同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价报告、设计图纸、工程预决算及土地使用证、红线图、房产证等文件、资料、证件,造具清册一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立卷存档,妥善管理,长期保管。 第七十五条 期末,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长期停建并且预计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 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 发生减值的情形。 第七十六条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发生在建工程减值时,应由使用人员提出申请,经设备部门提交损失报告(详细说明在建工程减值形成的原因、过程及相关责任的认定),财务部核实会签后,金额在 10 万元以下报总经理审批,报董事会备案, 10 万元以上的报董事会批准。 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章 无形资产管理第七十七条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第 七十八条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实际成本。 第七十九条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 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八十条 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第八十一条 无形资产的增加,必须结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并比照公司对外投资的管理办法按审批权限分别报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负责人审核后,经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直至股东大会批准。 第八十二条 公司增加无形资产时,必须办理合法手续,根据有关法律和合同取得有关权证,财务部门收到权证后,办理付款或入账手续,有关档案资料要立卷存档,长期保管。 第八十三条 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财务管理制度 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摊销; 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 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 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摊销; 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 过 10 年。 第八十四条 期末检查无形资产预计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按单项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某 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第八十五条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发生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时,应由业务人员提出申请,经行政部提交损失报告(详细说明无形资产减值形成的原因、过程及相关责任的认定),财务部核实会签后,金额在 10 万元以下报总经理审批,报董事会备案, 10 万元以上的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章 长期待摊费用管理第八十六条 长期待摊 费用是指公司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 (不含 1 年 )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要严格区分当期费用、待摊费用和长期待摊费用的界限,不得人为地采取多摊或少摊的办法,调节盈亏。 第八十七条 长期待摊费用按以下规定摊销: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采取待摊方法的,实际发生的大修理支出应当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 财务管理制度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当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 均摊销; 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按受益期平均摊销,摊销期一般不超过五年。 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第十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第八十八条 对外投资是指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境内外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或购买其他单位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对外投资分为长期股权 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短期投资(含委托贷款)。 第八十 九条 长期股权投资是公司投出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 第九十条 长期债权投资是公司购入的在一年以内(不含一年)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和其他债权投资。 第九十一条 短期投资是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等。 第九十二条 子公司应从严控制对外投资,未经股份公司批准不得对外投资。 公司应审慎选择投资项目,严禁进行股票、期货等高风险性投资。 第九十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计价以现金向其 他单位投资的,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 公司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第九十四条 公司重大的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由公司投资部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确定目标项目、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论证。 第九十五条 公司对外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实质控制权为原则,投资项目一经批准,公司依法派出董事、监事,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和实行监督。 公司依法向股权投资单位派出的董事、监事应认真履行董事、监事职责,按时参加董事、监事会议,积极参与生产经营决策,负责被投资单位年度会计报告、利润分 配方案、重大投资决策资料的收集和归档以及及时完成股份公司红利的收缴。 第九十六条 公司短期投资由投资部会同财务部在保证营运资金的前提下,提出 财务管理制度投资方案按相关审批权限经批准后实施。 第九十七条 公司对外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 20%以下,或虽占 20%或 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按成本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 20%或 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 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 50%(不含 50%)以上的,或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虽不到 50%,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合并会计报表。 第九十八条 公司投资部负责公司对外投资单位的投资档案管理,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和投资收益的核算和监督。 公司财务部门会同投资部进行跟踪管理,定期对对外投资项目的投资效益(盈利能力、风险状况、变现能力、发展前景)进行审计,提出评价意见,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或董事会审阅,以适时调整投资对象,达到资产优化配置。 第九十九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到期或中途转让,公司依法委派的董事、监事及管理人 员应按公司法要求诚信尽职,协同财务部门做好清算、评估工作,并将投资到期和股权转让的有关法律文件汇总交投资部存档,长期保存。 收回投资或转让价格与投出时的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 第一百条 公司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时,对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计提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1)对有市价的长期投资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可以根据下列迹 象判断: ① 市价持续 2 年低于账面价值; ② 该项投资暂停交易 1 年或 1 年以上; ③ 被投资单位当年发生严重亏损; ④ 被投资单位持续 2 年发生亏损; ⑤ 被投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清算或出现其他不能持续经营的迹象。 ( 2)对无市价的长期投资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可以根据下列迹象判断: ① 影响被投资单位经营的政治或法律环境的变化,如税收、贸易等法规的颁布或修订,可能导致被投资单位出现巨额亏损; 财务管理制度 ② 被投资单位所供应的商品或提供的劳务因产品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 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从而导致被投资单位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 ③ 被投资单位所在行业的生产技术等发生重大变化,被投资单位已失去竞争能力,从而导致财务状况发生严重恶化,如进行清理整顿、清算等; ④ 有证据表明该项投资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其他情形。 短期投资减值准备:短期投资应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当市价低于成 本时,应当按单项投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第一百零一条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发生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时,应由业务人员提出申请,经投资部提交损失报告 (详细说明长期投资减值形成的原因、过程及相关责任的认定),财务部核实会签后,金额在 10 万元以下报总经理审批,报董事会备案, 10 万元以上的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三章 成本费用的管理第一百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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