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江矿山机械制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5页)-生产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在固定醒目处,做到防雨、防晒、防锈蚀、防霉烂、防冻。 ③ 公司员工对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必须备加爱护,对擅自挪动 或做与消防无关使用的,应及时制止,对劝阻不听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④ 消防器材周围不准堆放商品和杂物,不准堵塞及占用消防通道,不准在设施和器材上挂放它物,并保持整洁。 ⑤ 每月对消防泵、消防拴、消防阀进行检查及试运行,以保持其灵敏有效。 消防器材的管理 ① 对消防器材实行分区存放统一管理,并由办公室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持其灵敏有效。 ② 各重点部位所配置的消防器材,由各部门负责落实到岗位,不得丢失、损坏、挪动,如发现丢失、损坏要查明原因并上报,及时补充。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加强通风设施,并定期对通风设施、除尘装置等进行维护保养,使其处于有效使用状态。 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出厂,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理。 更衣室、工间休息室等公共场所,应经常整理和清扫,必要时进行消毒,以保持其清洁。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一、发放和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依据安全生产、 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劳动条件向员工发放,属于在生产过程中保护员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则发,否则不发。 遵照 “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 的法律规定,凡在本公司生产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均享受同岗位的劳动防护用品待遇。 劳动防护用品由公司免费提供。 凡取得报酬的外来人员(包括科研、设计、劳务、承包工程等),劳动防护用品开支已包括在支出费用之内,用人单位一律不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不在岗员工不应享受劳动防护用品待遇,员工因事 (含学习、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六个月及以上停发各类防护用品。 公司负责教育和监督员工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凡经过教育仍不按规定配戴劳动防护用品者为蓄意违章,发生伤害者责任自负。 二、管理 办公室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和监督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和使用情况,负责采购计划的提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的资格审定和价格限定工作,并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厂验收和费用管理工作。 凡达不到产品质量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不得入库和发放。 采购计划由各部门提出,交由采购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厂家直接进货,任何单位、部门、任何人均不得以介绍厂家和产品为名干扰管理和采购工作。 生产与供货单位必须具备如下条件否则不得采购:必须具备生产条件和质量检验手段,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坚持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的方针,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定期排查,各部门要按照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每半个月对本部门、区域等各个环节,重点部位安全隐患进行 认真排查。 认真登记。 各部门要建立重大隐患登记制度,对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可能造成的后果,整改措施要详细登记,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 “ 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 及时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向设备部报告,重大隐患要逐级上报。 限期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限期及时排查。 制定预案,动态管理,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于重要环节要采取预防事故发生和事态蔓延的安全措施,制定重大事故或重大险情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奖励: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公司分别给予表扬或奖励: 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 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对改善劳动条 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二)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班组、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责任。 凡不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视情节对作业的部门或个人处罚 50200 元/次,各种作业票、证涂改、代签、越级审批无效。 违反用火、用电和设备检修规定的视情节罚: 2050 元/人、次。 凡违反禁烟规定,在禁烟区吸烟者,罚款 300 元。 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扣罚 30 元/人、次。 各种车辆无安全措施入厂罚款 50 元/次。 凡不按规定持证上岗者,罚款 50 元/人、次。 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的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单位 50500 元/处。 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防、灭火器材、安全标志的, 赔偿经济损失的 50~lOO%。 不按规定时间、内容对新工人进行入厂、调岗、复工教育的,扣罚责任单位100 元 /人、次。 发生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扣罚责任人 100 元/次。 1凡因安装、检修、采购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造成停机、停产的,根据相关情节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罚。 1其它各种违章,视情节扣罚。 (三)凡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严肃处理: 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 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限期整改的事故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违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对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或谎报的主要责任者。 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在上级组织开展的单项安全活动期间,发生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公司新员工上岗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员工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达标者方可上岗工作。 对新招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国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录用上岗。 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到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节假日期间应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面安全教育培训,以防事故发生。 定 期组织员工进行防火、防汛的实地演练工作,要求职工人人具备处理特殊事件的能力。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本规则所称特种设备,是指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等潜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本规则所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指从事特种设备使用操作等作业的人员。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 年满 18 周岁。 ②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③ 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公司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复审的组织工作 和日常的管理工作;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不得伪造、涂改或转借。 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制定各部门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作业操作。 安全部门应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操作是否有违规行为。 设立专职人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监督。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实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服务。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生产 会每月召开一次,若遇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可增加召开次数。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由总经理(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主持。 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参会人员为各部门经理、主任、安全部门成员。 所有参会人员不得缺席,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经领导同意另行派人参加。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发生事故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报告有关部门及领导,紧 急情况要报警。 伤亡事故,应保护现场并迅速组织抢救员工及财产。 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应组成现场指挥部,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由于火灾、爆炸原因造成特大、重大和二级以上事故,应迅速报告所在地消防部门及安全部门。 事故调查和处理要坚持 “ 四不放过 ” 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按责任轻重对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发生后 ,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给予有关负责人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事故发生后,必须进行调查。 一般事故由安全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将结果上报安监局及消防部门。 对重大及以上事故,公司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安全部门、消防等部门进行调查,直至调查结束。 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登记有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等,以及最终处理 结果的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保证金制度 安全生产保证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 其交纳范围是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书》的部门主要负责人。 保证金金额按照部门经理、部门主任每人 500 元,企业法人代表每人 1000 元交纳。 对于完成安全生产目标好的,年底全额返还;对目标完成不好的,通过行政方式给予收缴。 同时按照 “ 权责利相一致 ” 的原则对已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好的,公司按保证金额度对部门主要负责人实施奖励。 安全生产主管副职持证上岗制度 安全生产主管副职必须经过安监 部门培训考核取得资格后 登记注册 (备案 ),并颁发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注册副职职责是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决策和部署,定期向同级安监部门报告; 夜间值班管理制度 值班人员应认真学习并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必须穿工作服,配证上岗。 上班时严禁睡岗、结伙聊天。 上班时不得私自会客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上班交接签字不得弄虚作假。 对进厂人员要进行严格的验证、登记。 值班时不得喝酒,严禁赌博和拉班结派。 服从上级分配 ,做好夜间保卫安全工作。 第三部分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铣工安全操作规程 工作前的安全防护准备 ① 检查供油系统,按规定加注润滑油脂,检查手柄位置,进行保护性空运转。 ② 检查穿戴。 不准戴围巾、手套、穿拖鞋、凉鞋,均应穿长裤。 长头发的应戴好安全帽。 高速切削时必须装防护挡板。汇江矿山机械制造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5页)-生产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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