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控股集团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doc)-其它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到退休年龄的,由董事长根据其身体及任职状 况决定是否准许其卸任外派董事、监事职务; 被委派人经公司考核后认为其不能胜任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派 出权限和程序出具不能胜任的意见和作出撤销委派其职务或劝辞的决定。 被委派人违反《外派 董事 监事承诺书》并对本公司利益造成损失的,由董事长提出建议,并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审批权限,作出撤销委派其职务或劝辞的决议; 变更外派董事、监事时,须按本 办法第六至九条规定的程序,重新推荐董事 、 监事候选人。 其他外派董事、监事任期届满后,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章 外派董事监事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外派董事、监事的责任如下: 忠实地执行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总裁办公会议 涉及派驻公司的各项决议; 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派驻公司《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监事的各项职权;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以本公司利益最大化为行为准则,坚决维护本公司的利益; 按派驻公司《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出席该公司股 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并代表本公司行使股东相应职权; 认真阅读派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派驻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负责向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总裁办公会议 报告派驻公司的经营状中管网通用业频道 中管网通用业频道 况,以及本人履行职务情况,遇有派驻公司经营状况出现异常应当及时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董办; 严格执行公司有关法人治理文件以及规定的程序在派驻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出席、表决; 派驻公司发生或即将发生或拟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对符合 下列行为或情形的重大事项 ,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和请示,并按本公司董事会或 总裁办 公会议 的决定履行职责和表决,不得越权表决 : ( 1)违反董事会决议造成重大损失的; ( 2)损害本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 ( 3)潜在重大的投资、担保、偿债等财务风险; ( 4)派出公司亏损达到股本总额五分之一以上; ( 5)派出公司发生重大经济诉讼案件; ( 6)派出公司受重大行政处罚; ( 7)派出公司达成关联交易; ( 8)其他重大事项。 派驻公司拟召开股东会、董事会,在接到通知和相关书面议案文件应当要求派驻公司同时交本公司董办审核其合规性和确定是否属于重大事项; 派驻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后一周内应当 将有关会议书面审议议案和决议文件报本公司董办备案; 派驻公司遇工商注册变更、章程修改、法人治理制度修订、股东变更或股份增减等情况,负责督促派驻公司将有关书面材料及时报董办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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