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会计报表(83页)-财务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 “ 在途物资 ” 、 “ 原材料 ” 、 “ 库存商品 ” 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 “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 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 价值,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 五、应收票据到期,应分别情况处理: (一 )收回应收票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 “ 财务费用 ” 科目。 (二 )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借记 “ 应收账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 )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 “ 应收账款 ” 科目核算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时不再计提利息。 六、公司应设置 “ 应收票据备查簿 ” ,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价值和应计利息。 第 1121 号科目 应收股利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股权投资而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公司应收其他单位的利润,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 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按实际成本 (即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 ),借记 “ 短期投资 ” 、 “ 长期股权投资 ” 科目,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公司对外投资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 投资收益 ” 或 “ 长期股权投资 ” 等科目。 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被 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第 1122 号科目 应收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债权投资而应收取的利息。 公司购入到期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应收的利息,在 “ 长期债权投资 ” 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公司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如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括发行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按实际成本 (即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应收取的利息 ),借记“ 短期投资 ” 、 “ 长期债权投资 ” 科目,按应收取的利息,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 公 司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以及取得的分期付息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计提的利息,借记本科目,贷记 “ 投资收益 ” 科目。 收到利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按应收利息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 “ 投资收益 ” 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债权投资利息。 第 1131 号科目 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 二、公司发生应收账款时,按 应收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 “ 主营业务收入 ” 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贷记 “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 科目;收回应收账款时,借记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公司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记本科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等科目;收回代垫费用时,借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贷记本科目。 如果公司应收账款改用商业汇票结算,在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借记 “ 应收票据 ” 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借记 “ 坏账准备 ” 科目,贷记本科目。 已确认并转 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 “ 坏账准备 ” 科目;同时,借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如果债务方发生暂时性财务困难,公司无法收回到期应收账款,经与债务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 )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 债务方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的,公司按取得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 “ 原材料 ” 、 “ 库存商品 ” 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 “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 科目,按该项应收账款已提的坏账准备,借记 “ 坏账准备 ” 科目,按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 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 “ 营业外支出 —— 债务重组损失 ” 科目。 (二 )以修改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 以修改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修改债务条件后,未来应收金额小于重组前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将未来应收金额小于重组前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借记 “ 营业外支出 —— 债务重组损失 ” 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修改债务条件后,未来应收金额大于重组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则在债务重组时不作账务处理。 (三 )以债务方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抵偿债务。 债务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抵偿债务,按发行的权益性证券 的公允价值,借记 “ 长期股权投资 ” 科目,按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按该项应收账款已提的坏账准备,借记 “ 坏账准备 ” 科目,按其差额,借记 “ 营业外支出 —— 债务重组损失 ” 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不同的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预收的账款。 第 1132 号科目 坏账准备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提取的坏账准备。 二、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应于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按规定提取坏账准备。 境外上市公司、香港 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坏账准备的提取方法、提取比例等由公司自行确定,提取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其他上市公司也可按此规定执行。 提取坏账准备时,借记 “ 管理费用 ” 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提取;应提数小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冲减管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 “ 管理费用 ” 科目。 三、公司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应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借记本科目,贷记 “ 应收账款 ”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 “ 应收账款 ” 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贷记 “ 应收账款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已提取的坏账准备。 第 1141 号科目 预付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二、公司预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 收到所购物资时,根据发票账单等列明应计入购入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 “ 原材料 ” 、 “ 库存商品 ” 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借记 “ 应交税 金 ——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 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本科目。 补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借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贷记本科目。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 “ 应付账款 ” 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实际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补付的款项。 第 1161 号科目 应收补贴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按规定应收的各种补贴款 (包括应退的增值税等 )。 二、 公司按规定计算的应收补贴,借记本科目,贷记 “ 补贴收入 ” 等科目;公司收到补贴时,借记 “ 银行存款 ” 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应收补贴款的项目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到的补贴款。 第 1191 号科目 其他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不设 “ 备用金 ” 科目的公司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二、公司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 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公司,对于领用的备用金应定期向财务会计部门报销。 财务会计部门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 “ 现金 ” 或 “ 银行存款 ” 科目,报销数和拨补数都不再通过本科目核算。 三、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分类,并按不同的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 第 1201 号科目 在途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购入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在途物资包括各种材料 、商品等。 公司购入的自建工程所需要的材料、机器设备等,应在 “ 工程物资 ” 科目核算,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内。 二、公司采购物资的实际成本包括: (一 )买价; (二 )运杂费 (包括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 ); (三 )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四 )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 (包括挑选整理中发生的工、费支出和必要的损耗,并扣除回收的下脚废料价值 ); (五 )购入物资应负担的税金和其他费用。 商业性公司采购商品的成本只包括采购商品的买价和按规定应计入商品成本的税金。 采购 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记入 “ 营业费用 ” 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和购入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购入物资支付的增值税,计入所购物资的成本。 以上第 1 项应直接计入各种物资的采购成本,第 5 项,凡能分清的,可以直接计入各种物资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的,应按物资的重量或买价等比例,分摊计入各种物资的采购成本。 三、公司购入的物资,在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 “ 营业费用 ” 、 “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等科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 “ 应付票据 ” 等科目。 待物资到达、验收入库后,再借记 “ 原材料 ” 、 “ 库存商品 (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公司,按售价记入 “ 库存商品 ” 科目,实际成本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应记入增设的 “ 商品成本差异 ” 科目,下同 )”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购入的物资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已收到发票账单,但尚未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借记 “ 原材料 ” 、 “ 库存商品 ” 、 “ 营业费用 ” 、 “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 等科目,贷记 “ 应付账款 ” 等科目;购入物资与物资发票账单同时到达,物资验收入库,同时支付货款和运杂费或开出、承 兑的商业汇票,借记 “ 原材料 ” 、 “ 库存商品 ” 、 “ 营业费用 ” 、 “ 应交税金 ——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 等科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 “ 应付票据 ”等科目,均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购入的物资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按暂估价值入账,借记 “ 原材料 ” 、 “ 库存商品 ” 等科目,贷记 “ 应付账款 —— 暂估应付账款 ” 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处理。 四、小规模纳税人或购入物资不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司,购入物资,按购入物资应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 “ 营业费 用 ” 科目,贷记 “ 银行存款 ” 、“ 应付账款 ” 、 “ 应付票据 ” 等科目。 下述所列明的会计事项,除特别注明外,均指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的账务处理。 五、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公司,不设置本科目,但应单独设置 “1202物资采购 ” 科目进行核算。 六、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设置明细账。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公司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实际成本。 第 1211 号科目 原材料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各种原材料及主要材料、辅助 材料、外购半成品 (外购件 )、修理用备件 (备品备件 )、燃料等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分别在 “ 低值易耗品 ” 和 “ 包装物 ” 科目核算,不包括在本科目的核算范围内。 公司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 “ 受托加工物资 ” 备查科目,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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