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长沙勘察设计院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实施辅导教材(ppt)-人事制度表格(编辑修改稿)内容摘要:

理 考核主体 被考核主体 总院考评组 部门负责人 分院(公司)考评组 分院(公司)负责人 项目经理 总院 院长、书记 ★ 副院长、总工 ★ 职能(党政)部门 ☆ 部门负责人 ★ 部门员工 ☆★ 分院(公司) 分院院长(经理) ★ 除院长(经理)外的分院高层 ☆★ 项目经理 ★ 项目运作层组员 ★ ☆ 项目支持层 ☆★ 经营人员 ☆★ 备注 ☆ —— 表示月度考核,★ —— 表示年度考核 6 订立考核指标 • 指标的订立由人力资源部门主导,各部门辅助,订立步骤: (一)人力资源部门规定订立考核指标的原则与方法; (二)由各考核主体与被考核主体商讨确定考核指标; (三)考核主体整理考核指标,形成在该层级统一的考核指标,上报人力资源部门 (四)人力资源部门整理考核指标,形成统一的指标体系; (五)考核指标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每年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审核。 若确需更改,得由考核管理委员会批准。 7 考核过程管理 (一)单。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